(原文解經)一個指頭都不肯動
(路加福音十一章42-52 節)
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 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 (46 節)。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 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52 節)。
著靠神的指頭(原文) 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20 節)。
「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一語,原文乃是「自己一個指頭卻 不肯摸那重擔」。「重擔」一詞原文是φορτίον PHORTÍON,原 是普通的擔子,但律法師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意即「無 理的加重該擔子」。「難擔」二字從原文「困難的高擔(註)」二字 組成δυσβάστακτος DUSBÁSTAKTOS。
「指頭」一詞原文是δάκτυλος DÁKTULOS (英文dactyle 源 於這字,解作手指或腳趾),主耶穌指責律法師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以前,曾提及「神的指頭」(20 節) 可以趕鬼,中文譯作「能力」, 是根據希伯來人的寓意說法,指頭代表力量。
律法師雖是能言善辯的人,但他們能說不能行,有話自己說, 有工別人做,有福自己享,有禍別人當。所以他們受主耶穌責備。
今天許多做領袖的人,不能體貼同工們的痛苦,只會責備。 不能將福利與同工們分享,卻善於自肥。他們豈能不受審判?勿忘,當我們用一個「食指」指責別人時,同時也有三個指頭向裡 指著我們自己。指頭的任務乃是工作,不是指責。
(註:猶太地有些人背負行李高過自己的身量者,他們所背的 重擔,便稱為「高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