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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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解經)把書捲起來

(路加福音四章16-21節)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執事(18,20節)。

以上是主耶穌「初試新聲」在拿撒勒所讀的經文,照猶太人的規矩,任何人到了三十歲,在安息日進入會堂敬拜神時,便會被管會堂的請他負責讀經的節目。當時安息日的讀經是從創世記挨次讀到瑪拉基的,這時剛好讀到以賽亞書。主耶穌念完這一段經文之後,便「把書捲起來」。請問,書如何能捲起來呢?

耶穌時代的舊約,是一卷一卷分開的,書卷是用皮製的,好像我們捲圖畫似的能捲起來。看的時候,便把書卷攤開,書卷兩邊均有書軸,所以捲起來時是兩條書軸排在一起的。

「書」原文是βιβλίον BIBLION (英文字 BIBLOGRAPHY,字根源於這字),與「聖經」一詞原文βίβλος BÍBLOS同一字源。這個「書」字亦可譯為「小聖經」,即聖經的各卷。「捲」字原又是πτύσσω PTÚSSŌ,音譯像「不讀書」。新約只用過一次這個字。是的,耶穌以後也不在拿撒勒會堂讀聖經了。

耶穌六歲便開始跟拉比學背誦聖經,到三十歲時,當然聖經是很熟的。祂在曠野受試探時,曾運用經訓擊退撒但。我們能背誦多少經文呢?我們家中六歲的小孩是否也已開始學習背誦主日學的金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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