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廿五日 箴言廿至廿二章
重點:酒使人犯錯誤;神的權能高超世上君王;美德的報償。
鑰節:鞭傷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廿30)
第九節:「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世上沒有一個不犯罪的人,人人都是罪人,人人都會犯罪。如何除罪呢?作為地上的政府,其一的方法就是「鞭傷」,以嚴刑抑制罪惡。在家庭裡,責打是改正孩童錯誤之法。
在神兒女的生命裡,神也是以鞭傷和責打潔淨我們。我們的罪惡,故然是靠基督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洗淨;然而,在我們生命裡有許多隱藏的罪,不自知的罪,神會以鞭傷對付,讓我們知道甚麼是罪,好叫我們謙卑在神面前,懇求赦免,棄掉惡習。
士師記裡,以色列人遭神責打,被外敵壓迫,他們才明白自己犯了罪而求神拯救。行為完全的約伯,神容許苦難加在他身上,為的是將約伯的自以為義顯明出來,否則他不知道他的自義和己的強悍。
神所愛的,祂必管教。為的是潔淨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像基督的聖潔。屬靈的人不會抗拒神的鞭,反吻神的鞭,好叫生命得以成熟。
默想:「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2)我們期盼主的修剪嗎?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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