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確信耶穌從死裡復活
約二十 19-31
香港 李志剛牧師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埋葬在墳墓裏,第三天從死裏復活,這是我們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穌從死裏復活,不僅是歷史事實, 亦是超理性的事實。舉凡超歷史和超理性的事實,必須要有證據有證明,以致人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才信之以為真。
約翰福音二十 19-31 記載,當耶穌復活第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個復活主日的晚上,眾門徒對耶穌復活仍然存著懷疑不信的態度,一如多馬所說︰「除非我看見祂(即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我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絕不信。」人們總希望耶穌復活的身體活現在自己眼前,又能用手摸著祂的身體而有接觸的感覺,以此確證耶穌已經復活了。
一、耶穌復活的證明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馬可福音第十六章,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約翰福音第二十章和二十一章是耶穌的復活章,是有關耶穌復活後真實證明的記載,即如︰
- 時間的證明︰約翰福音二十章 1 節說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19 節所說的「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第一說明耶穌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第二證明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向門徒顯現;由此形成基督教復活主日(即七日第一日)的崇拜。
- 地點的證明︰耶穌所葬的墳墓;在復活後是沒有耶穌遺骸的空墓(約二十 1-18);而門徒因怕猶太人,他們所聚集的地方是「馬可樓」(可十四 16;徒十二 12),這是耶穌復活顯現的地方。
- 人的證明︰耶穌復活當日顯現給門徒看的人,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撒羅米(可十六 1);約翰和彼得(約二十 19)。又顯給門徒和多馬(約二十 26-29)。保羅亦說︰「還顯給磯法看,又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現在還在,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最後也顯給我看」(林前十五 5-8)。
- 聖經的證明︰即如在四卷福音書都有清楚的記錄,舊約預言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賽五十三章);新約見證耶穌的復活。
- 教會的證明︰耶穌在復活顯現的曾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使眾門徒領受聖靈,由此建立了教會。今日教會仍履行奉差遣的使命,為耶穌復活作見證。
二、相信耶穌是復活的主
耶穌復活顯現在門徒面前確是事實,而且留下不少的證明, 但這些證明並不一定使人們相信耶穌是「我的主!我的上帝!」即使今天在以色列國裏,不少人生活在拿撒勒、加利利一帶的地方,是耶穌昔日足跡所到之處;以及耶路撒冷耶穌埋葬的空墓, 在墓旁四周不是居住了許多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嗎?但他們知有耶穌其人,但並不相信耶穌是復活的主。
有關耶穌復活的福音記述,眾婦女和眾門徒起初對耶穌的復活總是存疑不信(可十六 11;13;路二十四 10-11;約二十 25;太二十八 17)。所以耶穌向疑惑的多馬作出活的顯現,展示祂受傷有釘痕的手;並叫他伸手探入自己的肋旁,使他相信復活的耶穌是他的主,他的上帝。因此耶穌清楚提述「你因為看見我才信嗎? 那沒有看見卻信的有福了」。使徒約翰提及約翰福音書的目的──「但記這些事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祂,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約二十 31)。
保羅原先是一位反對耶穌的法利賽人,後因為在大馬色的路上,聽見復活的耶穌,以致改變整個的人生(徒九 1-19),其後耶穌向他作出復活的顯現(林前十五 8),他明確的說到「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他更清楚說明「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最重要的是︰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在此我們可以知道,相信耶穌從死裏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核心, 否則我們的罪不會因祂的死亡而得赦免,使我們有生命(永生)的盼望。
三、信在基督生命裏
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 16)。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弗二 8)。約翰亦說︰「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 31)。在此很明確說明一個人因信必然得救。就以使徒多馬而言,他相信耶穌復活之後,一生聽從主命宣揚福音,其後到了印度南部傳道,多馬家族至今還在繁衍。保羅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 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 6-8),因信從死裏復活的耶穌,作出人生事奉的肯定。
在下承蒙田家炳基金會主席田慶光先生的邀約,往廣東大埔縣三河鎮基督教會,在復活節主日崇拜中講道。這所三河鎮基督教會是二零零六年間有香港蔡永生牧師旅居美國子女,為完成蔡永生牧師生前的遺願,在家鄉客家的三河鎮所興建的一所教堂, 由於此地本無教會開設,教友固屬不多。而三河鎮是香港企業界田家炳先生故鄉所在,其長公子對該地教會傳福音之極為關心, 希望教會日後多有發展。按當日聚會由一位女傳道領會和領唱聖詩(沒有司琴),聚會信眾約有五十餘人,其後由在下用客家話證道,會後分派復活蛋兩枚作為復活節紀念。散會後得與本堂傳道人鄧經華長老交通,據謂已屆八十高齡,前於一九八五年在深圳受洗信主,其後返回本鄉,決志獻身事主,接受神學訓練,而在本堂任職,為本地村民傳揚福音。
四、結語──復活生命與團契生命
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顯出上帝掌管生命。無論祂在世上的時候,和祂復活之後,都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耳聽過、親手摸過的」主耶穌基督。就是我們在領受主設立的聖餐,是永活不斷的臨在,在我們身上彰顯無限生命的活力、促成我們與聖父、聖子、聖靈的相交,更使教會弟兄姊妹有所團契。就如詩篇一三三篇所論的「弟兄和睦同居」,顯然是指信徒弟兄姊妹相交團契的「善」和「美」,因為耶穌從死裏復活所建立的教會, 我們才可以肯定「因為在那裏有耶和華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這永遠的生命,是由於耶穌復活帶來的透視,而在聖餐中, 亦由於基督生命的臨在,使我們確信有永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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