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耶穌比喻系列(12) 想清想楚
耶穌比喻系列(12) 想清想楚
路14:25-35
主耶穌與門徒往耶路撒冷,祂正要面對被釘十架的苦楚,但當時仍有不少人擁戴祂,「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路14:25上),不少人只因見到耶穌行神蹟、奇事於是跟隨,甚至以為祂上耶路撒冷是建立祂的王國,那麼他們不用再受羅馬管轄,不少人是群眾心理影響下人云亦云地跟隨。耶穌並不滿足於這些,於是主要他們清楚思考作門徒的意義,這有別於之前單向門徒解說的信息,是次是向「眾人」講論:作門徒是要委身、要付代價,絕不能輕率,要想清想楚下才好作決定。主講了兩個比喻提醒他們要想清想楚。
不做爛尾樓(路14:28-30)
一個人要在自己的地土上或其城池中蓋一座瞭望塔,那時人常會在其葡萄園中建一座高塔以作監視,防止賊人入來偷東西,這又或指建一座樓房,但假若沒有足夠的資本打好了地基,甚至起了一部份卻沒有足夠的金錢再起下去,半途而廢,這是極不體面,只會留下笑柄給人取笑,而且之前所作的也無果效,真的是浪費了所付出的,故此必須計算清楚才去作。
不打必敗仗(路14:31-32)
這個比喻論到一個王預備要打仗時必會衡量自己的兵力如何,會否敵眾我寡、強弱懸殊?若經過估量下知自己必輸時便會及早議和,必不打無把握的仗。當然這議和必然要付出代價,如割地賠款等,但總好過損兵折將,圖碳生靈。
這裡除了同樣要我們作大事時必需先想清想楚外,也可以作一個暗喻,我們絕不能與神為敵,沒有任何人可以敵得過神,故此我們必需向神求和、歸向祂,否則我們的光景必定會很悲哀。
需計算代價(路14:25-27)
作了耶穌的跟隨者不一定是祂的門徒。今天教會最大的問題、發展最大的障礙是:太多冷淡的跟隨者而缺乏真正的門徒,不少大教會有很多「聽眾」,「會友」的比例卻差很遠,又或有不少會友卻缺乏足夠的門徒。
耶穌清楚向當時的「跟從者」宣告:若跟從祂斷不是前往耶路撒冷去承受世上的榮華、權勢與榮耀,反之要有一顆預備受苦、甘於犧牲生命中認為最寶貴的東西,並要忍受苦難,就好比一個人要背上十架前赴刑場受死般,「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5-27)
今天教會很多「信徒」卻缺少了「門徒」,不少人承認自己有錯、歸向主、成為祂的兒女,這是第一步;神冀望的不單是信徒,要是門徒。我們的神要求我們將祂放在生命中的首位,也認同祂及準備捨棄與受苦。
放在首位:聖經教導我們要重視家庭,要好好承擔家庭的責任,做好應有的角色,孝敬父母是十誡中人倫第一條誡命,甚至是唯一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若咒罵父母的必需治死(可7:10),主指責他們用藉口將供養父母的錢奉獻了而不供養父母是罪,神絕不喜悅(可7:8-13)。
作丈夫的要愛、敬重自己的妻子,做父母的不應惹兒女的氣,好好養育他們,我們同樣要愛惜自己的生命,要有健康的身體,因這是聖靈的殿。若家人有事但我們卻不理會比不信的人還不好,這些均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教導,可見神叫我們重視家人,但若在被迫要作出抉擇、取捨的時候,我們就必須選擇耶穌,以神為首。
在第一世紀使徒時代的教會,也是今天一些回教、佛教、印度教國家的信徒,他們信仰的抉擇上便面對此等衝擊,若相信主便與不同信仰的家人為敵(路12:51-53),一些人被趕出家庭、斷絕關係,但他們仍需堅持,否則不配作主的門徒。
準備犧牲:「背十架」對當時的聽眾而言是很清楚的信息,要受辱、受死,因要跟從主甚至要將自己的生命也押上。事實教會歷史給我們看到首三世紀的信徒便是這樣為信仰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故此主用那兩個比喻提醒他們要跟從祂絕不可輕率,要想清想楚。主絕不會用一些美麗而不真實的應許引使人歸向祂,可惜今天不少人在佈道會中接收信息時卻聽不到這些要求,他們只聽到信主得永生,卻不知道要作門徒、要付代價──這是牧者、宣講者應好好的反省,傳講救恩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並不是用一些笑話去串連便成。
若我們不清楚要付代價而跟從,難怪不少人半途而費,相信了一段日子後便放棄信仰。其實這是很痛苦,因他們知道神是真實,並曾經歷過祂的恩典與祝福,但因為不想付那麼大的代價而退下,之前所付上的也是白白浪費了──正如起樓起了一半而停工,那已建好的也無用。故此傳救恩者應如主般分享完整的福音,跟隨者亦需想清想楚才作出抉擇,因這影響我們一生。信仰不是一些消閒品,是影響我們一生,故此我們想清想楚才作出抉擇。
現代的意義
主昔日所講的當然是針對當代及其後一段日子的信徒,現今我們是活在後基督教文化的世代中,有很大的差異。教會、信徒遭受大逼迫下沒有人會隨隨便便、輕率地跟隨主,但現今活在西方文化下的人信主是容易得多,我們不需用生命去換取信仰,但雖如此主這呼召的中心思想是沒有任何改變,我們仍需以主為首要的效忠對象,主期望每位門徒在生命中每一個範疇均以祂為優先,在生活中如何活出這要求,這要求絕不會隨著時間而有所改變。
主並不是說我們要得救便必需完美──不是。救恩是藉恩典而得的,是單純的信心,但神呼求的不單是信徒,更要作門徒。門徒即是一位學習者,故此作門徒是一漫長的路。我們很難一信主便即時將主權交出來,是經過更深的認識、經歷、體會,也涉及我們的信心才能如此,我們要不斷更新,更新是永無止境的,這在乎我們與神的關係如何!
在現今的社會上我們如何實踐這教導呢?
若神呼召我們全時間奉獻,但父母、配偶反對,我們怎樣選擇呢? 我們會否因兒女的問題而影響了我們與神的關係,甚至我們的教會生活呢? 會否因供樓 / 要給兒女額外的學習、買一些玩具、教育器材 / 一些開支而影響了我們奉獻呢? 愛惜自己的性命:會否因身體疲累或要好好休息、舒緩壓力上網等而缺席崇拜或事奉呢? 失了味的鹽(路14:34-35)
主在此以鹽作為例子發出警告,鹽一定要有鹹味才有價值與作用,在中東地方鹽是很穩定的,它的鹹味可維持十五年之久,若鹽失去味,它本身已不是鹽,也沒有用,只有丟棄,即神會對沒有承擔使命者作出懲罰,故我們需小心,反省我們可有達到神的要求。
雖然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有不同的引誘或壓力,作門徒需要有奉獻的心及專注的態度,卻是一致。願我們能經歷祂更深,用信心踏上這十字架的道路,深信我們所付上的絕不徒然,我們所擺上的必蒙神祝福,且得的比失的更多。願我們成為主的門徒,而非單是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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