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申命記析讀(6) 兩代之責
申5:16, 6:1-9
五、六月是母親節、父親節的月份,有些人怕輕此重彼,輕父重母或輕母重父(當然被輕視者需要反省為何如此),故不少教會甚或兒女在兩節中間舉行慶祝,並稱之為雙親節。在此分享聖經──特別申命記的律法──怎樣教導我們如何面對父母、及父母如何面對兒女。
人生的起點是「家」,人際關係最先建立的也是「家」。十誡首部份是人對神的責任,第二部份是人與人之間關係建立。最基礎是「孝敬父母」──「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5:16),這是很清楚的命令,神很重視兒女對父母的孝敬,這是唯一一條帶著祝福的誡命。然而孝敬的方式卻沒有絕對一套的規條,故我們要小心面對。
1. 兒女之責
兒女應孝敬父母,「孝敬」(Ka bad)有較重的軍事教育味道。孝敬是尊敬他們,視他們為重要的人物,讓他們影響我們;在我們生命中有尊貴地位,讓他們管理我們。
當代背境:希伯來族以家長、族長為中心,近似中國人的家庭,一家合作生產。他們延續了神與人類家庭的愛的關係。小孩從小認識其父親是統治者、戰士、大祭司及審判官,有一天他們同樣要求自己的兒女如此看他們。
孝敬是一種道德的承諾,矢志盡善孝道、長久的忠誠,「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3:20),引伸舊約的教導。兒女們要接受父母為自己的教師、導師、培育者及可信賴的保護者,對他們懷著尊敬、聽從的心領受教導便是孝敬。
孝敬與愛是有些分別(並非不愛父母)。
愛──與生俱來,愛可以將兩者距離拉近。孝敬──是道德的選擇,是需要教導、規範。
愛──使人聚在一起。孝敬──是相離相分。
愛──拉近距離、關係密切。孝敬──造成距離,造成特定的保留。
愛──是心靈的衝動。孝敬──是意志行為,願意順服,侍立一旁。
但愛與孝敬是彼此需要,互相依賴。沒有愛──孝敬會變得冷峻、僵硬、勉強或帶怨恨。
孝敬是維繫家庭道德的繩索,因這繩索才使家在尊敬與忠誠的架構中成長。
聖經給兒女如可面對父母的教導:
1.1 不可咒罵:「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利20:9),出埃及記21:15-17。人始終有不滿的情緒,我們會激辯,但「生氣卻不要犯罪」,我們不可用可怕的言語咒罵人,父母地位尊貴更不能咒罵。
1.2 不可藐視:「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箴23:22),箴言30:17,我們年少時會欣賞父母,但當我們學識漸豐、人生經驗越多、地位或經濟超越父母時,小心不要犯上此錯。
1.3 使其開心:「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23:25-26),兒女要知道他們的期望與要求,對照這是否合理與能達到否,而努力達至。
1.4 養育照料:「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箴19:26),提摩太前書5:8,兒女應在父母晚年時供養他們,特別在經濟上有缺乏的父母更需如此;但亦應與兄弟姊妹分擔,不應一人獨自承擔。
1.5 聽其訓誨:箴言4:1-2出於愛心、合理的教導要遵從。普世父母都希望當他們說話時兒女聆聽,當教導時兒女接受,當有異議時兒女讓步,當指導時兒女跟從,當獨處時兒女保持距離。
這是聖經中給兒女的指示、教導,總而言之「當孝敬父母」重點指出對父母身份、地位的敬重。孝敬父母的方法不只一種,同樣不孝的方式也不只一種,不論在信仰、生活形態上或責任上若產生衝突,兒女們要用體諒、洞察力去瞭解、盡孝道。失去尊敬意願的人,最終也會失去神的祝福。孝敬很重要是能欣賞、體會、記念父母的恩情然後按其需要、自己的能力作出回報,然而態度是最重要,態度是重於物質的回報。
2. 父母之責
父母要盡上責任好好養育兒女、供書教學、給他們在一個安全、溫暖的環境下成長,若沒有如此作,輕忽兒女,兒女不愛父母、不尊重也不能怪責他們。基督徒父母除了以上所論述外,更多一重責任是要好好教導兒女認識神,遵行神的律例、典章,這是父母很重要的責任,「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慇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4-9)。
希伯來人視父母的話為神賜的教訓與導師,故必會聆聽、遵從。家是認識自己及認識神對自己期望的場所(申6:6-7),特別是父親要好好教導兒女,父親的尊嚴深受他本身是否善盡己職,是否在家中成為神的代言人,是否傳述神的事,是否教導神的律法所影響。特別是父親從小便給兒女知道所敬拜的是誰,及怎樣討神喜悅。神清楚提醒父母要「慇勤」教訓兒女:「坐在家裡」──即在家中閒話家常,家庭崇拜中教導兒女;「躺下、起來」──父母在幼小的兒女睡覺時可有陪伴他們,給他們睡前傾談、講故事(Pillow talk)呢?這些親子時間會否被瀏覽網上不同信息或打機而放棄這寶貴的時機呢!「行在路上」──即在外可把握機會與他們分享。「坐」、「行」、「躺下」、「起來」四詞包括了一個人整天的生活,即隨時隨地,甚至要「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8-9),一些很敬虔傳統的猶太人真的照字面所宣告的去作。猶太人的拉比嚴格地照字面所論述而作,他們在手上繫上配帶,也在額上戴上經文,每逢週日的晨禱時敬虔的教徒在左手和額上綁上經文的配帶,而這些經文包括:出埃及記13:1-10, 11-16、申命記6:4-9, 11:13-21。其實此節意思是要隨時隨地把握機會與兒女分享信仰。
寫在門框和城門上,他們如此作乃是提醒進出的人要遵守神的教導、律例,現今一些人及酒店也有類似的「裝飾」釘在門框上。「城門」是市民出入之地,買賣、審判、社交活動通常都在城門處舉行,若有此行動這樣人便會留意到,而父母帶兒女出外亦可藉此教導兒女。作父母的,特別是父親真的需要好好反省可有克盡神的指令使孩子蒙福呢!
小結
這律例總意是基督徒父母不能輕忽應有的責任,要好好教導兒女。可惜今天不少父母因各種不同的原因而沒有遵行這責任,這樣是有很大的後患。其實每位父母也未能一生守護、帶領著兒女,但若早早教導他們從小認識神,他們自己與神建立好關係便是最佳的方法使他們得到祝福呢!「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祂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申6:1-2)
歡迎肢體對牧者宣講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