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蘇佐揚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 16-18)。
「如何知道神的旨意?」這是許多基督徒時常發問的。是為個人著想,意即希望知道神對他個人的旨意。當然神對每一個基督徒的計劃與旨意是不同的,神對某人的旨意未必適合另一個人。正如醫生開葯方,只是醫治某一個人病情,並不是所有的病人都適用。要研究如何才知道神的旨意,必須首先放棄「個人」求知的目的,從聖經中和實際的屬靈生活中找出答案。
神的旨意可分四種:
一、神已定的旨意。正如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所宣佈的那三樣屬靈的行動,「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他清楚說明這些是神在基督裏對信徒「所定的」旨意,是每一個信徒都要「知道」和「實行」的。
在第四章保羅對他們題及神的另一旨意:「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3節)。他對羅馬的信徒則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 1-2)。
保羅對以弗所信徒說:「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 17)。到底主的旨意如何呢?一般解經家都相信主的旨意是指 18-21節所說的話,即「不要醉酒 ?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除此之外,聖經有許多教訓顯明是神的旨意,不過沒有清楚說出「神旨」一詞。一個在靈性上不斷追求的基督徒,在聖經中可以隨時隨地找到神的旨意。假如願意遵行聖經中所指示神的一切旨意,則「如何才能知道神的旨意」,根本無發問的必要。
二、可尋求的旨意。除了有聖經明文及非明文的「神的旨意」外,聖經中亦有許多例證,表示人可以去尋求而確知神的旨意,以耶穌所示範的為例。有一次,有些希拉人來拜見祂之後,祂對他們發表「一粒麥子」的真理,祂曾嘆息而發出一個問題說:「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約十二 27),這表示耶穌以人子的身份正在尋求神的旨意。祂繼續說下去,「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
耶穌此時正在思索,不知神的旨意在「一粒麥子」的真理上如何實際地應用。但耶穌在天父面前是順服之子。於是祂再說下去:「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這一句話無形中等於說:「願你向我顯明你的旨意,我就順服。」是的,耶穌向神求旨意,馬上有了答案。天上有雷聲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於是,耶穌明白神旨,便發表祂「從地上被舉起」的預告(27-32),祂明白而馬上順服,是我們順服神旨的模範。
在客西馬尼園,耶穌以人子身份尋求神旨說:「我父阿!倘若可以,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廿六 3 9)。祂所說的「倘若」二字,表示祂正在尋求神旨,因為祂當時被一種無名的恐懼所侵襲。但後來祂「明白」神旨而順服說:「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42節)。
再以保羅的生平為例,他在傳道初期,因被傳統狹窄民族主義的影響,以他的同胞猶太人為傳福音的對象。當時他在小亞細亞傳道時,企圖往北部的庇推尼傳道。但聖經說:「耶穌的靈卻不許」(徒十六 7),因為那是神為彼得所預備的工場(彼前一 1)。我們相信保羅那時正尋求神的旨意,不知要到什麼地方去傳福音。於是神讓他看見馬其頓人求救的異象,他明白神的旨意後馬上順服,立即前往歐洲佈道。
照樣,我們在屬靈生活中也可以尋求神旨,而且應該順服,不必多疑。又有一次,他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抵達以弗所的港口米利都,對以弗所的長老與信徒如此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裏要遇見甚麼事」(徒廿 22)。我們相信他為此正在尋求神的旨意,不過他已下了決心,不論神的旨意如何安排,他都順服。這是尋求神旨意者一種勇敢的態度。
三、在靈中明白神旨。第三種有關明白神旨的事乃是在靈性中去明白,意即根據每個人不同的靈性了解,不同的靈性程度,不同的靈命長進,來配合聖經的各種教訓,去找尋而明白神意。
比方說,基督徒應該輕視世物錢財,因此基督徒不應有貪念。如果我們面臨有關世物與金錢的試探,我們不必求問神的旨意,可以很快地、自然地決定不作「貪財」之人。又比方說,保羅警告哥林多人說:「信與不信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 14)。那麼,青年基督徒在選擇婚姻對象上,如果遇著一位非基督徒朋友,根本無可能談婚論嫁。因此「是否應與不信的結婚」,已經無發問的必要,也不要勞動天父告訴你,祂在這事的旨意如何。
此外,關於職業、與人合夥經商或創辦事業等亦根據同一原則。根據自己靈性的程度已知是否神旨了。做學生在學校讀書數年,很容易知道校長與教師的性格與愛好,作為一個好學生,一定照師長的教訓與愛好而行。
一個孩子在三歲到七歲時問媽媽:「今天我上街,穿那一件衣服好呢?」母親也樂於告訴她上街最好穿那一件衣服。但小孩子到了二十甚至三十歲,仍然要問她母親同一問題,則會成為笑柄。照樣,一個在靈性上有追求的基督徒,也一定從聖經中深知神所愛好的,在許多事上不必求問神旨,也應深知如何行才合神旨了。
四、祂對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旨意。最後,許多人發問有關他個人的事,想知道是否合神意,並不難,如果深切了解上述三點真理,個人的事不過是小事,也很容易走進神旨中。
聖經中也時常發出「命令」說,「你要如此行」,「你當這樣做」,約有千次以上。聖經也時常記載神的「禁令」說,「不可這樣行」,「不可如此做」,也有千次以上。這些禁令與命令,顯然都是神的旨意,不必懷疑。因此,有關神對「個人」的事,其實很容易明白是否神旨,如果你是一個樂意遵守聖經各種教訓又實行的基督徒,只要與聖經的各種教訓對照,便容易決定「你應如此行」,或「你不應那樣行」了。
不過,我們遭遇某一件事而作決定時,假如你想知道是否神的旨意,你已經對神十分敬畏,神也必在你心靈中對你有所指示,或在你讀經時,或在你個人靈修與祈禱時,或在你與屬靈人一同祈禱時,或在你與屬靈朋友為此事而商議時,心靈會被聖靈光照,很快作出決定。
有些人喜歡參考前人經驗,或同一時代長輩的經驗,會對自己的事作一決定的參考。亦有人看目前的環境,經濟的預算,家庭的狀況,和職業與事業的實際進展情形,作為決定是否神旨的條件之一。又有一些人把自己的事與牧師及屬靈的長者商談,有時也會得到一些參考資料,以作決定是否合乎神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