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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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年話蛇(上)

音訊: 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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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二種動物循環成為該年所屬,每年一只動物,十二年循環一次,據說是由魏晉南北朝時開始,一直傳流至今。

1. 中國的龍
十二種動物只有龍是沒有實質出現過,是一個抽象的信念,其餘蛇、馬、羊、猴、雞、狗、豬、鼠、牛、虎、兔均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而龍是好的,是活潑有朝氣的動物,為中國人最歡喜,所以很多人在龍年生孩子,認為是吉祥,故此便有很多正面的描述「龍飛鳳舞」、「龍精虎猛」、「生龍活虎」、「龍馬精神」,甚至中國皇帝也以龍作代表,而我們冀望孩子成材便稱為「望子成龍」,中國人稱為「龍的傳人」,這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不需要否定。但其實龍是神秘,且是混合體的產品:

神祕──《說文解字》:「龍、鱗虫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長能短、春分而升天、秋分而潛淵」

混合體──南宋羅願《爾雅翼.卷廿八》引漢王符語云:「王符曰,世俗常畫馬首蛇身以為口,實則有三停九似說。謂自首至膊,膊至腰,腰至尾,皆相停也,九似者,角似鹿,頭似駝,眼似鬼(疑為兔),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

不論怎樣中國人所說的龍與聖經中的龍是有所不同,這是文化上的差異,當兩種文化相遇時便會有一定的衝擊。

2. 聖經的龍
──中文聖經只有在啟示錄出現,約13次,而在第12章已出現了8次,龍在啟示錄中代表著魔鬼,「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 12:9),故此聖經中的龍與中國人的觀念的龍是截然不同,此龍不同彼龍,我們從此章經文探討有關信息。

聖經中不論新、舊約均有論及魔鬼,舊約較少,只有7卷書提及牠的名字(創世記、歷代志上、約伯記──12次,詩篇、以賽亞書、以西結書、撒迦利亞書),而新約則有19卷,主耶穌自己也多次提及牠,故此我們絕不會否定牠的存在。

魔鬼的起源與墮落是在遠古之時──甚至在人被創造之先已經發生,因這並不是我們必然要知的範疇,故沒有直接經文給我們知道,大多數解經家均認為《結28:1-19》及《賽14:12-23》這兩段經文是暗指魔鬼的起源與墮落的經過。

魔鬼未成魔之先牠是天使之一,名為路西弗,意為明亮之星、早晨之子或光明天使(賽 14:12),正因牠心驕氣傲,甚至想自己的地位超越神,高舉自己,「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 14:13-15),結果被神逐出其國度,失去其地位(結 28:16-17),牠便一直與神作對。這正正提醒我們要小心,我們絕不能因已有的成就而自以為是,自驕自傲,不再依靠神。這只會使我們失敗,人本來可以是很好、良善、有理想,但若是被罪不斷蠶食則會變質成魔。

牠的工作是迷惑人「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 12:9上),而且也是不斷的控訴人,「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 12:10下),今天這世代豈不是陷在魔鬼的權勢中嗎?人的心靈已被牠迷惑,不少人重視金錢、財富而出賣自己的氣節、靈魂、親情。新年期間那些人到廟宇求福,向觀音借庫,這也是在信仰上迷惑眾人,人反而厭煩純正的道理!

對我們基督徒,牠不單要迷惑我們,引我們離開真道,更要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因我們犯錯而攻擊我們──這些情境在《約伯記第一章》及《撒迦利亞書 3:1-5》便清楚給我們看到,故此我們要小心免得提供太多的把柄讓牠在神面前攻擊我們控訴我們,使愛我們的神傷心難受。

魔鬼最大的權勢是掌死權,人因犯罪而面對死亡,牠卻掌握死的權力,人若不悔改歸向主,離世後便歸入魔鬼的權勢中,成了死亡之子。

但主耶穌卻粉碎了牠一切的權勢,主降世為人,祂完全聖潔沒有罪,為我們承擔罪的刑罰,完成公義的神對罪的審判,祂從死裡復活,突破了死亡的枷鎖,而帶給我們盼望,我們信的人不再懼怕死亡,「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啊!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 15:55-57),「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 2:14-15),同樣,因耶穌基督的死、我們的悔改、神的赦免,魔鬼的控訴也不能成立,「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 8:33-34)。

而勝過魔鬼的迷惑則很在乎我們對神的認識,對祂心意的了解,對祂的愛的體會,啟示錄中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勝過魔鬼的方法是:「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 12:11)。因主的受死,為我們付上生命的代價,我們用信心接受,得著拯救,另外是”自己所見証的道”,我們不單信,更是要好好為祂作見証,因為自己過去的經歷,別人的見証,使我們得到激勵,故此我們應常常透過見証彼此激勵。

更重要是一顆「致死忠心的心」,若一個人不怕死亡,便是一個勇者,「他們雖不致死,也不愛惜生命」,不少先聖先賢用他們的生命、血譜寫了教會光輝的歷史,結果羅馬政府原是逼害基督徒及後卻成了其國教,他們的血是沒有白流,而且神清楚告之「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 2:10下)

願我們每人均了解神的救恩,不單接受更貴重之,我們不需要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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