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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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活的比死的好

活的比死的好 (羅馬書12:1-2)
整理:戴元涔

許多信徒兩手空空地去見神,他們不明白奉獻和委身的道理。保羅教導在羅馬的外邦信徒如何活出一個豐盛的生命,而不是白佔地土的生命;如何更多效法基督,而不要效法世界。羅馬書十二章是基督徒最喜歡的經文之一,許多牧師也喜歡講這段經文,這段經文被講述的次數多過聖經中其他的經文。

一個信徒有義務事奉神嗎?他為什麼要事奉?有什麼事情會攔阻、延遲他們去完成事奉?

獻上一切 (Surrender Your All)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
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
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你奉獻給主的是新鮮的還是冷藏的?

保羅勸勉羅馬的弟兄姊妹將身體獻上給主,當作活祭。我必須提到,這不是live,而是living (活)的獻祭,不是名詞而是分詞 (participle, 加上”-ing”) 。Live乃是神所賜的,活是你所獻給神的回報。首者是有關個人出生,後者是有關個人重生。

猶太人的獻祭和中國人以及異教徒的獻祭是完全相反的,中國人和其他異教徒喫祭壇上的祭物 (林前10:18),但猶太朝聖者的燔祭一般是完全燒毀的,不可以拿回吃的。以色列人直到在利未記第一章時才清楚獻祭的詳細吩咐。若有人要獻燔祭給耶和華,他必須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的祭物。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物的頭上,然後祭物才被宰殺。祭司要奉上血,把血灑在祭壇上。亞倫的子孫要在壇上升火,把去皮並切成塊的肉,包括頭和脂油,並用水洗過的內臟與腿,都放在壇上,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 1:1-9)。

同樣地,信徒的身體必須全然獻給主,當作活祭,神悅納的條件是相同的。我們所獻的必須是沒有殘疾、瑕疵或缺陷的──沒有損壞的祭;我們所獻的也必須是活的,不是生病的、快死的,或不健全的。獻給神的不能有任何保留。最好的部分當獻給主或燒給主;不可留下頭來煮粥,內臟當小吃,腿來烤肉,骨頭熬湯。

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有如此深刻的見解:

「你的身體就是你的全人。根據律法,獻祭是用動物的身體,而林前6:20告訴我們,身子包括了我們的心靈。供物的獻祭雖是經由祭司,但獻供物的人自己必須擺上,藉著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將他所有的權利、主權和權益移交給神。獻供物是自願的動作…是出於個人自由的意志。所獻的是你的身體,不是你的祭物…『將身體獻上』不僅意味著避免身體所犯的罪,更是以身體為心靈的僕人去事奉神,為的是用我們的身子來榮耀神…「當作活祭」不是按律法的要求將祭物宰殺…基督徒將自己的身體獻給神,但不是將身體焚燒。一個誠心奉獻給神的身體就是活祭。」[i]

我所讀的神學院一位教授 (Thomas Constable) 說,第1節和第2節論到「基督徒最重要的關係,就是他與神的關係…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一切的基礎,它掌管了我們其他的行為…處理好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基督徒最重要的責任…『勸』(parakaleo) 是介乎命令和懇求之間…使徒保羅『勸』弟兄姐妹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但不希望他們是因著他的吩咐才這樣做;保羅希望弟兄姐妹是因著神為他們所做的,而自己願意獻上。」[ii]

反而,信徒身體所獻上的「活祭」在希臘文是「單數」並非「複數」,是完整的,不是小片、部份和分期獻上。原文的「祭」字之後有三個形容詞:活的、聖潔的、可喜悅的。

與任何死了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接觸是不潔的,吃或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1:31,17:15)。你也許會說:「牠們在被獻為祭之前,不都是先被宰殺死了嗎?」可是獻上在獻祭前是死的祭物和獻上在獻祭前是活的祭物是有區別的。我們的現實主義的社會考慮功效 (function) 的層面,但神詳查我們的實質 (form) 和健全 (fitness)。

「活的」強調其活動和功能,但「聖潔」強調其本質和品質。聖潔的意思是被分別出來歸於神。創世記的「分別」是指一個明確的差別與區分;這字被用來形容在起初光與暗的分開 (創1:4)、空氣以下的水和空氣以上的水分開 (創1:6-8),以及晝與夜的分開 (創1:14,1:18)。對以色列而言,他們被分別為聖,與萬民有別,要屬於神 (利20:26)。神將他們從世上萬民中揀選出來,作祂的子民,祂的珍寶(申7:6,14:2)。從負面來看,他們與萬民有別,但從正面來看,他們是神的子民。其實新約的聖潔並非完美的意思,而是「毫無玷污皺紋…沒有瑕疵」(弗5:27)。「活」的意思就是不是死的、生病的,或快要死的,而「聖潔」是指最好的。

「所喜悅的」(eu-arestos) 強調其目的和志向。該希臘字在聖經中出現首次,共有九次 (羅12:1,12:2,14:18,林後5:9,弗5:10,腓4:18,西3:20,多2:9,來13:21)。它的字首是「好eu」一字,因此「所喜悅的」的意思是「良好的喜悅」,不只是一般或稍微的「喜悅」。

更新心意 (Seek the Transformation)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12:2)
「效法」一字 (2節) 是”su-schematizo”;”su/sun”這介詞是「聯合」的意思,而”schematizo”是出自於「模式schema」這個字,意思是「外在的條件和情況」,後者可翻譯為世界的「樣子」(林前7:31) 或人的「樣子」(腓2:8)。「效法」是命令式的,不是選擇性的,不是提供意見。

保羅命令信徒要與世界劃清界線,不要與世界「結合sun」。信徒要進入世界,但不要認同世界。效法世界的「模式schema」會使得信徒無法成長和成熟。我們要被神的話語來塑造,而不要被世界塑造。此處的世界是”aion”,指一個世代,一段時間;它不是指物質的「宇宙cosmos」,而是指當今的世代。

「變化metamorphoo」是一個最難預料、令人驚訝和有趣的字。”metamorphoo”也是命令式的,它形容耶穌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太17:2,可9:2)。這是日與夜、白與黑、新與舊的區別。然而,與耶穌變了形像不同的,是我們的目標在於『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林後3:18)。 在生物學上,” metamorphoo”是一個結構上突發性的變化,我們可以藉著生物的生長看出這明顯的變化,特別是從幼體到發育的轉型,例如從蝌蚪變為青蛙,或毛毛蟲變為蝴蝶。

與昆蟲和兩棲動物 (amphibian) 不一樣,我們的「變化metamorphoo」是由一個人的「心意」(nous) 而不是身體開始的。「心意nous」或「意念」是人的理解、思想和認知。馬太‧亨利說:「心意是積極管理我們全人的重要部分;所以心意更新是全人的更新。」[iii]

追求卓越 (Strive for Excellence)
12:2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2)

「察驗」或”dokimazo”這字在新約聖經出現23次,除了5次翻譯為「察驗」(羅12:2,加6:4,弗5:10,帖前2:4,5:1) 之外,其他最普遍的翻譯是6次為「試驗」(林前3:13,林後8:8,8:22,13:5,彼前1:7,約一4:1),2次為「分辨」(路12:56,12:56) 和「分別」(羅2:18,腓1:10)。它的意思是「認識」、「看出」、「審查」、「領悟」或「測驗」。這字的基本主要意思是指運用頭腦功能的「思考」。前面所談的「心意」是形式,指頭腦和腦力,而「察驗」是使用「心意」得到的領悟和知識。

「心意」的神話乃是它是無私的或獨立的。神賜給我們「心意」並非是要我們保持中立,甚或浪費不用。與我一起運動的一位心理專家朋友曾跟我說:「運動不是身體的操練,而是意志的操練。」我也常嘲笑那些突然對運動超感興趣的人說:「運動是『心志』勝於『物質』(mind over matter)。」心意更新變化的人沒有困難察驗神的心意、認識神的價值標準、驗明真與假、分析是與非、分辨好與壞、對或錯,以及善與惡。

按著原文排列,三個描述神的旨意的形容詞是善良(agathos)、可喜悅的 (eu-arestos) 和純全 (teleios)。善良(agathos) 是本質的美善;可喜悅的 (eu-arestos) 加上「好eu」的介詞,意思是「非常喜悅」;純全 (teleios) 的意思是「完成」而不是「完美」。該字在聖經出現19次,其他的翻譯包括8次為「完全」(太5:48,5:48,5:48,5:48,林前2:6,腓3:15,西4:12,雅3:2),3次為「全備」(來9:11,雅1:17,1:25),2次為「長大成人」(弗4:13,來5:14),各1次為「完完全全」(西1:28)、「成功」(雅1:4)、「大人」(林前14:20) 與「完備」(雅1:4)。

這純全 (teleios) 的字是形容牧師建立基督的身體,使她得以「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以及在信徒身上「成全」他們,使他們能「完備」(雅1:4)。在希臘文,「純全」和「長大成人」、「成全完備」是同一個字。

結語:沒有奉獻比奉獻自己更好 – 你的聖潔、行為和與選擇。你是否獻了你的身心靈給主?你是否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申 6:5) 你是否抓住和扣留屬於神的時間、恩賜和金錢?你走在義人的路上還是惡人的道上?你是否走在與神有美好關係、有神的生命和平安的路途上?你愛/效法世界還是愛/效法你的神?

應用問題:
保羅對基督徒的呼召是什麼?在「信徒」與獻上自己當活祭的人之間有差別嗎?就回應這個呼召來說,你在何處? 請思考在獻上身體當活祭中你需要操練紀律的方面 (好比享樂、健康…等)。為此禱告並立下個人操練紀律的目標。 請挑出你與世界掙扎的一方面 (好比工作道德、家庭生活、金錢、人際關係),拿出世界的價值觀與聖經的價值觀作一對比。 我們能如何「心意更新而變化」?你有這方面的經驗嗎?請與弟兄姊妹們分享。 我們如何區分自己的願望與神的旨意?他們總是不同還是相同?我們如何分辨什麼是神純全的旨意? 身為弟兄或姊妹,我們如何彼此勉勵行出羅馬書12:1-2的教導?請考慮你可行的一項。 —————————————–
[i] The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61, p. 1784
[ii]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Thomas Constable, Rom. 12:1
[iii] The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61, p. 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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