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五日──什麼是拉加和魔利
(馬太福音五章22節)
耶穌教訓人們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祂又勸勉人不可殺人。也不可向弟兄動怒。耶穌傳道的時候先用變相的亞蘭語,亦即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七十年時,受影響將希伯來語改變為變形的亞蘭語。
有一次耶穌勸勉人不要用下流的話去罵人,祂舉出兩個例子,即:「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拉加」(RAKA,為亞蘭文),直譯為「傻瓜」,空無一物,亦即甚麼都不懂,好像中國人罵人是「飯桶」。「魔利」(MORE)直譯為廣東話「懵佬」(即沒有頭腦的人),意即「愚昧無知」。當時的猶太人都聽過這兩種罵人的俗語或下流語,但我們中國人並不了解這兩句罵人的話指甚意思。身為基督徒是不應該用這些話來罵人。不管對方是何人,應以弟兄姊妹稱呼,最少也稱之為「老友」或「老兄」,總不可以用罵人或輕視的口吻對人。
耶穌主張信徒要在言語上有高貴的表現,保羅則說:「不可含怒到日落」,意即發怒要有節制,整天發怒和罵人會傷肝,也會傷他人的心。雅各這樣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2),我們的口舌要用在祈禱、唱詩及勸勉人,絕對不要用作罵人或譏笑的工具。童子軍「日行一善」,那麼基督徒應每日對人講屬靈的安慰之言。
身為基督徒應該在言(言語)、行(行為)、思(思想)、態(態度)四方面都表現屬靈的樣式,因為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的末了(48節),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我們豈能輕易出口傷人呢?
蘇佐揚牧師短講集
摘自《天人靈修》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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