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二日──享用神賜予的應許
『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彼得後書一章四節)
一個造船匠造船的目的,是不是為了要把船擱在船架上呢?不,他造船的目的,乃是要把船放在海洋和波濤中。他在造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
當神把你造成一個信徒的時候,祂的目的就是要把你放在試煉中;所以當祂給你應許,吩咐你信賴的時候,祂就給你一些在狂浪顛簸中所能應用的應許。你想神的應許,會不會像有些商店裡出賣的游泳圈-只能在玻璃窗內陳列,不能在洋海中應用的呢?
我們都知道,作玩具的刀劍,在戰場上是沒有用處的;作玩具的鞋子,是不能穿著走路的。但是神的鞋是銅的、鐵的,你能夠穿著它們走上天去,它們也永遠不會穿壞;神的救生圈,你用以游過一千個大西洋,也不會使你沉溺。
神最不喜歡的,就是祂的子民把祂當作一個展覽品,不去用祂。祂喜歡我們享用祂。所立的約並不是給人看的,乃是給我們享用的。我們的主耶穌,也是神賜給我們,給我們現在享用的。讀者,你有沒有照你應得去享用基督?
信徒阿,我求你不要把神的應許當作展覽會裡的古玩;你應當天天用它們來作安慰的泉源,在患難中隨時仰賴祂。-司布真(C. H. Spurgeon)
神對於已經應許過的東西,怎能說『不』呢?
作者:考門夫人(Mrs. Charles E. Cow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