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七日 申命記十七至廿章
重點:拜偶像的懲罰;立王的指示;祭司和利未人當得的分;興起先知的應許;設立逃城;見證人及戰爭的法律。
鑰節: 要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十九3-4)
耶和華吩咐百姓,在入到迦南,領受神所賜的地業時,要在神所賜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將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神恨惡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但祂又是慈愛公義的神,祂注意到有些人並非故意、蓄意殺人,不過是意外殺了人;所以神吩咐百姓設立逃城,叫素無仇恨、意外殺了人的得著庇護所。他們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神一方面保護那誤殺人者,也保護百姓,不讓他們向那誤殺人者報仇,以致流這無辜人的血;因為這誤殺人者是無心的,是意外,若他被報仇,流無辜人的血豈不日增。
誤殺人者雖是意外、無辜,卻不是沒有罪;他無心殺人,但實在殺了人。他雖然逃入逃城,得以保存性命,卻也受逃城的制裁。他不能離開逃城,只能在逃城裡生活。
逃城向我們啟示了神救贖恩典。耶穌基督就是逃城,有罪的人只要進入基督,必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祂並且釋放我們得以自由。
默想:「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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