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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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三日 利未記七至八章


重點: 祭司執行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亞倫和兒子任聖職。

鑰節: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八23)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承接聖職的時候,有不少程序要舉行。他們要洗澡、穿聖服、彈血、抹油;又要獻上贖罪祭和燔祭。

祭司正如其他人一樣,都是罪人,因此在未受聖職之前,先要為自己獻上一個特別的贖罪祭。接著是獻第三個祭,就是承接聖職之禮。他們要奉上第二隻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然後宰了那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兒子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耳是聽,手是作,腳是行。凡事奉主的人,在事奉之之先,必須先用血來潔淨我們的聽覺、我們所做的工作和所走的道路;要叫我們只聽神的話,單作神所吩咐的,走神的道路。

我們事奉神,若不先被羔羊基督的血潔淨,不先分別出來;我們便走自己的道路,做自己的事,聽自己、會眾或世界的聲音。這樣的事奉,就不是事奉神,乃是開創、辦理自己的事業。我們必須分別為聖,專一的揀選神、聽從神,才能有真的事奉。

默想:我們雖都是祭司,但神要我們如何事奉祂?我們是否對罪敏感,並常靠賴基督寶血的恩典?


摘自《讀經日引》
承蒙福音團契書局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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