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八日 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
重點: 派十二探子窺探迦南;以色列人違抗神命;摩西代求;神處罰以色列人及十個探子。
鑰節:他們上去窺探那地,從尋的曠野到利合,直到哈馬口。⋯⋯過了四十天,他們窺探那地才回來。(十三21、25)
神賜流奶與蜜之迦南地給祂子民以色列人,只是他們不大相信,要求先行窺探(申一)。神容許他們,便吩咐摩西每支派中要打發一個人作探子,都要作首領的。
這十二個首領便上去窺探那地,從尋的曠野到利合,直到哈馬口,上到希伯崙,又到了以實各谷。在窺探之四十天內,他們看見了亞衲族的人;又探明了亞瑪力人住在南地;赫人、耶布斯人、亞摩利人住在山地;迦南人住在海邊並約但河旁。
這些探子四十天窺探迦南地,又能抬著葡萄,拿著各地果子,而不被發現,安全而回,是因為他們是首領,有非凡的本領嗎?這些首領的信心,又是否比人強?
其實十二個探子中,只有二個有信心,真為首領的。另外十個,他們的首領地位備受考驗;他們對神沒有信心,雖經歷四十天的窺探歷程,卻不察覺是神在看顧、保守他們,以為他們走的路得著安全是自己的聰明選擇,又有機智能避過敵人的耳目;以致回報的訊息只見人(敵人和自己),不見神,便帶來了神百姓中極大的悲劇。
默想:每天的生活和遭遇的事,是否經歷神的同在、恩典和帶領呢?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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