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豪的兒媳離婚官司案,勝訴的前兒媳獲得超過十二億港元的鉅額贍養費,成為香港司法歷史上,取得最多贍養費的女人。在法官宣讀判決後,女事主步出法庭時,禁不住露出興奮的笑容,被傳媒評論為展現著「相當得意的幸福感」。
其實幸福是甚麼呢?幸福是懂得享受日常生活的樂趣,從最簡單的事物裡得著滿足;幸福是朋友愛心的小驚喜,或是別人親切的問候;幸福是擁有一個互相關懷的家庭,與配偶共同經歷細水長流的愛;幸福是每晚十二時與同一位伴侶甜蜜入睡,卻不是擁有十二億元。
後記:前富豪兒媳離婚官司案獲勝訴後不足半年,她的獨生女兒險遭綁架,警方懷疑是她的鉅額贍養費引起匪徒冒險犯罪。擁有十二億元,果然不是幸福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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