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聖經中的幽默
聖經中的幽默
香港 蘇美靈
聖經除了一些嚴肅的內容之外,它更是一本充滿人生經歷的著作,由於各作者來自不同的背境,滿有智慧的君王、飽讀詩書的學者、也有被神從各行各業呼召為祂發言的先知,更有被人視為「無知的小民」──主耶穌的門徒,從事捕魚的漁民,寫出不朽的福音書。所以他們從不同的角度藉著神的默示寫下神的信息,叫人有得救的智慧。此外,聖經裡充滿了使人捧腹大笑和頗為幽默的言詞和事件,足見神是一位富有幽默感的創造主。
弗五 4:「淫詞、妄語那和嬉笑那話那都不相宜那總要說感謝那話。」
不少基督徒根據保羅在弗五 4所說的「嬉笑的話」,認為我們不應該說任何笑話。「嬉笑的話」在原文是 eutrapelia (EUTRAPELIA),由 eu,可解作真的、容易的,和 trapelia TRAPELIA 組成,解作轉向或轉移,英文聖經譯作 CRUDE JOKING 或 COARSE JESTING,意即粗俗、下流、低級的笑話。原文「容易轉移」即一個字/句說出來語帶相關,使人容易聯想一些下流的意思 (今天在香港有些字/語句是難以啟齒的,因為會被指與性有關)。所以保羅當時是指信徒不宜說「淫詞」「妄語──即無謂的話」,也不宜說下流或不文的笑話,這字在聖經只出現過一次。很明顯不論在任何時代、任何文化,有些人喜歡以低級笑話娛人,但保羅題醒我們要說感謝的話,才合聖徒的體統。所以基督徒並非不能說笑話或幽默的故事,乃是不應說下流、不文的笑話,事實上聖經有不少令人發笑的事件。
以下例子可以說明聖經裡一些頗為幽默或諷刺的事件:
1. 撒上廿五記載大富戶拿八的妻如何以智慧使大衛不以武力對付兇惡的拿八。亞比該如何向大衛求情呢? 25節:「我主不要理這壞人拿八,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 (是愚頑的意思 ),他為人果然愚頑 ……、婢女並沒有看見。」一個美麗與智慧兼備的女人竟然嫁給一個兇惡、愚頑、剛愎的人,真是不可思議。
2. 當先知但以理被惡人陷害,在獅子坑中渡過了一夜,大利烏王以為他凶多吉少,整夜不能安眠,大清早便急不及待走到坑前問他是否仍然生存。諷刺的是但以理不但沒有被獅子噬掉,更睡了一個好覺到次日,這是多麼強烈的對比。
3. 徒廿二 25記載保羅為主多次在各地巡迴佈道,但攻擊他的猶太人也跟隨他們煽動人搗亂,他因此為主不斷受苦,但他作為羅馬人,比一般猶太人可以獲得優待。例如正當他在耶路撒冷被皮條捆上要受鞭打時,他表明自己是羅馬人,又沒有定罪,就被打,有這例麼?百夫長聽見他這麼一說,便害怕了,告訴千夫長,才知道他用了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藉,但保羅說:我生來就是,使他免去了四十減一下的痛苦,閱後頗使人鬆了一口氣。
4. 大衛王雖然被神稱為「合神心意的人」,但他生命中最大的污點莫過於強奪赫人烏利亞之妻及借刀殺人。撒下十一 27說:「大衛行的這事,耶和華不喜悅。」大衛以為得逞之時,神藉著先知拿單向他說出富人奪窮人唯一羊羔之事,大衛甚惱怒這富人,更起誓說行這事的人該死,他須償還四倍,諷刺的是,冷不提防拿單當面斥責他就是那人,沒有因為大衛的身份給他一點面子。
5.猶太人以為有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祖宗,神必定會眷顧他們,但施洗約翰(太三 9),卻嚴嚴的責備那些心硬的猶太人,神可以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似乎神並不稀罕這些充滿罪惡、不肯悔改的猶太人。在此,施洗約翰也是利用字技,使聽者有更深刻的印象,原來亞蘭文,兒子是 BANIM,石頭是 ABANIM,只有一字母之差。
耶穌的幽默
1. 耶穌的幽默感充份表現在太廿三 24:「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當時祂所用的語言是亞蘭文 (變種的希伯來文 ),駱駝是 GAMAL,而蠓蟲是 GALMA,根據利十一 41所說的,是不潔的蟲類,所以法利賽人在飲食時發現即使是肉眼幾乎看不見和還未成形的小蟲,也要小心濾出來,以免犯了律法,但那龐然巨物如駱駝卻可以吞下去。耶穌在此所用的字技,當然使聽的人發出會心的微笑 (可惜在翻譯過程中卻失掉了這個效果)。耶穌諷刺法利賽人虛有其表的敬拜,公義的事卻行不出來,但先知們早已很清楚的責備他們,他們故意不聽,所以耶穌用激將法責備他們的假冒為善。
2. 當稅吏馬太和撒該悔改後,大擺筵席宴請耶穌和祂的門徒,那時的習慣是中門大開,讓街坊都可以看見主人家所預備的佳餚美酒,以致法利賽人大肆評擊耶穌與罪人為伍,怎會是先知和聖潔的人所為。耶穌卻對他們說撒該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法利賽人等早已視稅吏等罪人為外邦人,是沒有資格作猶太人,更非亞伯拉罕子孫。
3. 當安得烈介紹耶穌給拿但業認識,他似乎以鄙視的態度回答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麼?」耶穌稱讚他為「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沒有詭詐。」是否暗示當時的以色列人都如以色列(雅各)那麼詭詐,唯有拿但業是真誠的說出心底話。
4. 約二1-11節記載耶穌參加婚宴時酒用盡了,祂母親叫祂想辦法,耶穌沒有回答,只吩咐用人把清水倒滿石缸,隨即叫他們舀出來,那些負責倒水的用人會否心裡暗忖,怎麼可以用水去招呼賓客呢?及至管筵席的嘗了之後,發覺竟然是好酒,比他所預備的更醇,用人們是否感到匪夷所思?
5. 耶穌的比喻
太七 5記載一個令人捧腹大笑的比喻,你經常指責別人的小小毛病,像別人眼睛裡的一根刺,若不仔細走到對方的面孔前至少數厘米的距離,根本看不見這根刺,可是自己眼中卻有如樑木那麼大的龐然巨物竟然不知道,那真是滑天下之稽。人只是看見別人的瑕疵,對於自己所犯的滔天大罪卻視而不見。
在耶穌所說的數十個比喻中,大多是針對當時那些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文士等。使聽的老百姓拍案叫絕,大快人心。因為這些自詡謹守律法的人,外表上顯出敬虔的樣子,只是在人面前演技十足,骨子裡卻是罪大惡極,假冒為善的人,耶穌在眾人面前斥責他們毫不留情。
他們禱告時故意在鬧市中讓人看見,禱告時並非向神感謝或讚美祂,乃是數算自己的「德行」,唯恐神忘記了 (路十八 8-14)。 他們禁食時面色故作難看的樣子,表示為神受苦(太六 16)。 他們被請赴筵席時爭坐首位,隨時被主人家要他們讓座給更尊貴的上賓,面上像碰了一鼻子灰。他們賙濟時著人在前面吹響號角,故意讓人看見他們的「好行為」 (太六 2)。他們的衣袍繸子故意做長了,在街上遊行時袍子搖曳更顯得份外誇張。 彼得問耶穌應該饒恕人多少次?七次麼(太十八 22)?耶穌回答說是七十個七次。有人會用紙張或電腦、手機記下別人一次一次的得罪自己嗎?那麼這人一輩子的日子豈不是天天在計算不同的人得罪自己多少次了! 約翰福音九章記載生來是瞎眼的人與法利賽人的一段精彩對話,他以討飯的身份舌戰群儒,顯示他雖然肉眼瞎了,心眼卻是 20/20。 31節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纔聽他。」法利賽人為之結舌,竟然鬥不過他,唯有恐嚇他、罵他「全然在罪中,還要教訓我們麼」。這一段記載叫人拍案叫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