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三日 希伯來書五至七章
重點: 基督是至高的大祭司;麥基洗德的大祭司等次;亞倫祭司的職任在基督祭司職任之下。
鑰節: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五5)
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所以他與人和神都有關係。在人方面,他是從人間挑選的,具有人的感覺和思想,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這大祭司的尊榮,人不能自取;他是由神所召、指派。舊約亞倫的大祭司等次(體制)就是這樣。
在神方面,大祭司還必須具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得以代表神,傳遞神的生命。這是亞倫的大祭司等次的缺欠。那麼,誰有這大祭司的資格呢?惟有耶穌基督。
「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祂說『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祢』的那一位;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5-6節)神立了基督為大祭司。
耶穌基督不單滿有憐憫、能體察、了解軟弱的人;祂本是神,是神的獨生子,具有神本性一切的豐盛。神立基督為大祭司,不是按亞倫的等次,乃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神之所以立祂為大祭司,是根據祂神兒子的名分,能將神的生命賜與人。我們基督徒,不是藉舊約亞倫祭司的體制得蒙救贖,乃是藉著基督;我們不單罪得赦免,也得著了祂的生命,能以活在神面前。
默想:我們過聖潔的生活,是根據舊約,還是憑藉基督為大祭司?
摘自《讀經日引》
承蒙福音團契書局授權轉載
電郵索取/奉獻支持事工:[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