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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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原文解經)人的食物包括菜蔬與果子

創世記一章29節

編輯部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有人問:在創世記一章29節,神曾宣佈,人的食物包括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結核的果子。何以在這裏(創世記2章16-17節)只准亞當吃各樣樹上的果子呢?

回答這問題很簡單,神在這裡並非告訴亞當人類應以甚麼為食物,乃是看重「各樣果子」與「禁果」之別。神所要告訴人的乃是命令與禁令,並非食物的類別。這就正如在挪亞出方舟之後,神對挪亞說:「凡活著的動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九3)。挪亞雖然可以吃肉類,但不會不吃菜蔬。照樣,神賜給亞當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並非不讓他吃菜蔬,乃是樹上各樣的果子,正如田野間各樣結種子的菜蔬一樣而已。人類本來是「素食者」。其實素食對人類健康有益,而且也是神所安排的。

植物果子分「水果」與「乾果」二種,亞當與夏娃只需舉手之勞,便可充飢。至於蔬菜類,有些是自然生長的,有些是在人類犯罪之後要耕種才能成長的。我們有理由相信亞當如果需要吃「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當然是吃那些自然生長的菜蔬而言,他不需勞力去耕種。

還有,不少菜蔬與瓜果是可以生食的,如生菜、番茄、番薯等。相信亞當與夏娃也會兼食菜蔬,並不單食果子,因為菜蔬與果子味道不同,而且菜蔬與果子所包含的養生素亦有異。

隨意吃與不可吃(自由意志與豫定)

神吩咐亞當可以「隨意吃」אָכֹל (AKOL) freely תֹּאכֵל (TOKEL) youmayeat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但又吩咐他「不可吃」לֹא (LO) תֹאכַל (TOKAL)eat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顯然地人的「隨意吃」,便是人的「自由意志」,神所吩咐人的「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乃是神的「預定」。人的自由意志與神的預定是並行不悖的。

一、隨意吃。神沒有限制亞當吃樹上果子的自由,神沒有對他說,你第一天要吃橙子,第二天吃蘋果,第三天吃木瓜等,神給亞當自由吃果子的權利,也就是說,神把吃果子的「自由」賜給人類。所以人的「自由意志」,乃是神所賜的,是一種天賦的恩惠。人既然可以隨意吃,自由吃,顯然的,亞當今天吃木瓜,明天吃香蕉,都不是神所預定的,因為神不需要干涉他吃果子的自由。因為人被造,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在他權限內是有個人自由的,才可以用代理人的權力,為主人服務。主人既然相信他的代理人,便不會懷疑他,也不用干涉他。所謂「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為作領袖者的守則。神相信亞當,所以授權他有「隨意吃果子的自由」。因此人的自由意志乃是人的寶貴產業,人應珍惜,善為利用。

二、不可吃。但神頒佈一條禁令,不准亞當吃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在人的自由意志中,神給他數量極少的限制,「只有一條的限制」,並非難守的限制。在這裏,我們可以說是神「豫定」一件事,是清楚的豫定,並非模稜兩可的使人不知所措的豫定。等於一輛汽車在郊外公路上可以飛奔前進,但一進入市區,遠遠地看見那裏有紅綠燈柱子,司機自然要留意紅燈與綠燈的亮與熄。司機看見前面是綠燈,便「自由往前駛」,司機看見前面是紅燈,便馬上暫停。綠燈可以代表人「自由意志的記號」,紅燈可以代表神的「豫定的記號」。紅綠燈互相配合,並不彼此矛盾,也不互相防礙,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豫定也是如此。

亞當不遵守神所預定的而濫用他的自由意志,於是他的自由意志侵犯了神的豫定,便犯了罪。可見人的自由意志也有範圍,出了範圍便是罪惡。

保羅對加拉太人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3)。因此,我們可以說:「人類被造,獲得自由意志,只是不能將他們的自由意志作侵犯神權所預定的藉口」。亞當的自由意志「過了界」,侵犯神所豫定的,於是犯了罪,結果,使他的自由意志受了虧損。犯罪前,人的自由意志是在快樂中享用,犯罪後,人的自由意志是在痛苦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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