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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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下)

五、「這病不至於死」

後來,我患了淋巴結核和肺結核,頸項左右兩邊各三個,後腦上一個,一共腫起七個蠶豆大小的淋巴結,每天高熱41℃,被送到樂昌雷土監獄犯人醫院裡。醫院裡的人都以為我會死,要把我送到太平間去(停放死人的房間)。只是我心裡很平靜,因為《聖經》上有一句話在我心裡冒出來:「這病不至於死。」(約翰福音十一章4節)

我就對醫院裡的人說:「不要把我送到太平間去,我知道我不會死。」他們問我說:「你怎麼知道你不會死?」我說:「我是信耶穌的,耶穌告訴我,說我不會死。」

我就是這個時候清楚得著明慧已經離世四年的死訊的。

監獄醫院裡的醫生、護士、病號全部是犯人,主治醫生叫勞逸東。他問我國外有沒有親人,說他知道國外有一種藥可以醫我的病。

我說:「親人是有,只是我們犯人不能同國外通信呀!」他為我出主意,將信寄到家裡,由家人再轉出去。我就寫信給我姐,我姐將信轉給我在香港的弟弟張曹,張曹買了那種藥就直接用包裹寄至監獄,前後才二十八天;快得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包裹寄到了,要打稅;在監獄的犯人,每個月只發二元零花錢,是給犯人買手巾、牙刷、肥皂、手紙的,我沒有錢交包裹稅。勞逸中又說,我有錢為你墊付了先,等你家裡付了錢來再還給我。

勞逸中盡心為我治療,過一段時間我的淋巴結核就消掉了,只留下了歪嘴巴的後遺症。

勞逸中是外科醫生,還為我開刀治好我的痔漏病。我一直記著他,為他禱告,求主耶穌報答他、恩待他。他是被判死刑,緩期二年的重刑犯;判死緩的犯人,一般都是不會執行死刑的,都會改為無期或有期徒刑。我不知道他後來如何。

六、「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主耶穌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向掃羅顯現,讓他認識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並且派他作執事,作見證,告訴他:「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使徒行傳26章18節)主耶穌的顯現讓逼迫基督徒的掃羅變成了一生為著福音奔跑,為著主受盡逼迫、苦難、牢獄之苦的保羅。他對亞基帕王分訴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使徒行傳26章19-20節)

我 雖然沒有得著主耶穌向掃羅那樣的驚天顯現,可是1948年12月25日夜間向我的顯現,也改變了我的人生,使我從一個大講進化論,反對神的人變成了一個彼得那樣的石塊基督徒。祂又感動我,讓我獻上一生『以祈禱傳道為事』。從那時起,神的話:『以祈禱傳道為事』就刻在我的心裡,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1979年冬,我獲得釋放,是『保外就醫』,意思是我仍然是『只許規規矩矩,不許亂說亂動』的監犯,不過因為我有病,讓人為我擔保,讓我出來醫病而已。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我軟弱,甚至曾軟弱到自殺,我不願意再回到監獄裡去。可是我出來了,弟兄姊妹來看我了,我看見人們對耶穌基督救恩的飢渴,我又怎能因要自保而視而不見,不傳福音呢?

我從監獄中一出來又開始傳福音了,不是到教堂裡去傳(那時五華全縣還沒有一個教堂開放),而是在家裡聚會,在家裡傳。先在自己家裡聚會,後來就走到別處,一個點一個點的開,越走越遠。先是受到政府方面的注意,多次恐嚇、警告我不許我傳,教堂歸回開放後,又加上有些『三自會』的人的反對。雖阻力重重,可是出於聖靈的催促,生命的催促卻使我欲罷不能。

政府的警告多了,使我好煩,便豁了出去,對政府的官員說:「要我不再傳福音,除非有三個條件。」

他們問:「哪三個條件?」

我說:「第一,是我死了;第二,是我啞了;第三,是你們再將我抓回去坐牢。否則我就沒有辦法不傳福音。」 又說:「政府若再抓我去坐牢,我也打算將牢底坐穿它。」

政府的官員見警告、恐嚇都不起作用,就再也不來找我麻煩了。再後來看見我們信耶穌的人,實在對社會治安只有好處,沒有危害;還是各種危害社會的邪教的天敵,漸漸的就對我們理解了。

1980年至1997年,我和我的同工們先後在長布、大田、嶂下、青崗、汶水、高砌、潭下、中坑、雙頭、石硤、砌下等地建立了神的召會。

1997年神帶領我遷居華城,神興起了他的工人張漢足、包天祥等一班同工,代替了我的職事。

張偉勝弟兄在五華華城聚會點

自1997年到華城後,12年間又先後在華城、塔崗、黃布、萬子、小基、西林壩、高福、三元洞、塘尾坑、下潭、觀源、薰元、了湖、水清壩、西湖、高車頭、利黃洞、亨塘、高坑、楊樹壩等建立了神的召會。還有去過傳福音的地方幾十個。我們是風雨不改的「天天傳揚祂的救恩」。(詩篇96篇2節)

為了守望好神的羊群,曾與『安靜等候』的偏差決裂;與『哭重生』、『東方閃電』等異端邪教作過殊死的鬥爭。在租用華城曾家祠作聚會點時,『東方閃電』的兇徒拿狗屎往我嘴裡灌。看見的人都義忿填肩。一個名叫劉愛嫻的姊妹說:「把他們告到派出所去,告到法院去!一切費用由我承擔。」

我想,主的工人為著福音受辱是有先例的,使徒們被鞭打,他們感到這是「因被算是配為(耶穌基督)這名受辱」,就心裡歡喜。被主驗中能為真理受苦是極大的福氣,再加上有息事寧人的人勸阻,就不再追究。

想起來真是痛心,受誘惑入迷途的人,原來都是我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同工,一同開創各處召會的有功之人。有一段時間真是食不甘味、寢不安席,百思不得其解,如果不是主的保守,恐怕我會神經錯亂或血管暴裂死了。

愛我的主到底解了我的疑團,安慰了我的憂傷,原來是到末時要應驗《聖經》上的話:「因為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馬太福音24章5節)「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要迷惑了。」(馬太福音24章24節)

人非木石,孰能無情呢?懷念昔日同工同勞,藕斷絲連,流淚為他們禱告,忍耐的神不知何日才領他的羊回轉呢?

為了真理之故,盡忠於守望者的職分,對陷入『東方閃電』的人,不得不採取果斷的措施,立即宣告召會與其隔絕,並要求他們立即悔改,且要反戈一擊,才能取得召會的諒解、容納、接待。但是非常可惜,他們不願意這樣做。

有不明真相的弟兄,認為我們沒有愛心,手段過於殘酷,固執己見,拒人過甚等等。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經歷,問我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們只好借用《三國演義》的故事回答說:「孔明揮淚斬馬謖也」。

主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翰福音15章16節)是主耶穌揀選我,將『以祈禱傳道為事』的話烙在我的心裡,使我身不由己。年輕時曾為著福音顛狂,逢人便說:「趕快信耶穌得永生。」甚至捧著《聖經》向崇真會的老牧師,長老、執事們,如雙頭廣和派的老前輩們,極力見證說:「教會應以地方為範圍,不應分門別類;宗派是不對的,務要從其中出來。」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

老前輩們以我是乳臭未乾的小子,不但不聽我,反說我是「無知犯上,反教、反傳統、反覆興公(我的曾祖父)。」可是,我知道我在主耶穌基督裡沒有錯,是主握著我的手一直走到今天。

今天我已經83歲了,從24歲開始走上這條侍奉主的路,至今已近60年了。保羅說:「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福音)債。」(羅馬書1章14節)是的,我還欠著許多福音債,全部還清是不可能的,只求在有生之年盡心盡力,將福音債還輕一點。

我感謝神的揀選、保守、扶持、看顧,領著我行過死陰的幽谷,經過了水、火的試煉,渡過了風風雨雨的83個春秋。

我不敢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因著我們仍然寄居在肉身的帳棚之中,受著肉身軟弱的困擾;若是憑著我的自己,到如今我還仍然有的是軟弱和失敗。幾十年來,因著我的軟弱和失敗肯定也傷害過主內弟兄姊妹,讓神受了虧損。求主光照,求主赦免;也請弟兄姊妹在主裡赦免我。

我不知道我在世寄居的年日還有多少,只求主繼續保守、看顧,讓我能像保羅那樣:「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桿直跑」;「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腓立比書3章12-14節)

七、如同雲彩的見證人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希伯來書12章1節)主耶穌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約翰福音15章26-27節)主耶穌吩咐我們要為祂作見證,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要為主作見證,一方面我們一個人要向許許多多人作見證,另一方面,從希伯來書11-12章可以看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大衛、眾先知、眾使徒,還有我們前面的無數弟兄姊妹,他們實在是像雲彩圍著我們,爭相向我們見證耶穌基督。

在這些如同雲彩圍著我,向我作見證的人中,有四個人的見證使我得著的造就最深。這四個人是:倪析聲、鄧文清、張秋蘭、黃明慧。

倪析聲

我信主不到一年,就有機會看到倪析聲弟兄的著作《工作的再思》,當時我已完全破產,一貧如洗,但我卻說:「假如我有十萬元,我就傾我所有買這本書。」

我拿來去給老傳道人看,但非常可惜,他們看不懂,也不寶貝。但我卻一目瞭然,覺得它解釋使徒行傳完全正確,確是給後世、後代的羊群跟著主走的榜樣。

接著又閱讀了《教會正統》、《聖潔沒有瑕疵》、《主的工人的性格》、《神的話語的職事》、《初信造就五十二題》等,對我屬靈上的幫助好大啊!感謝神開通我的心眼,賜給我愛慕真理的靈。

最使我佩服的是在解放後,倪弟兄已經去到香港,可以在海外安居傳道,但他卻不聽同工們苦勸,刻意要回大陸與國內弟兄姊妹同受苦難,結果被捕,坐牢殉道,至死忠心。

他 沒有留下什麼話,可是使徒行傳20-21章,保羅明明知道在耶路撒冷有捆鎖等著他,還是面如堅石的往前行,保羅所說的話應是倪弟兄的心聲的寫照:「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21章22-24節)「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使徒行傳21章13節)

主耶穌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主的忠心僕人倪析聲也像使徒們那樣,不但用口作見證,也用生命作見證;為主做完了見證後就為主坐牢、殉道,用自己的生命在自己所作好的見證上加蓋了一個生命的血印,以證明見證的真實。這樣的人就是主耶穌復活的見證。

鄧文清

鄧文清是我的表兄,他畢業於《培靈神學院》,有先知講道的恩賜,原是浸信會巡遊各地布道,主領奮興會的巡牧;收入豐厚,廣受歡迎。當他看見召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不應分門別類的真理後,就決然地捨己跟隨了主,離開了浸信會,回到藍口老家過著農耕的生活。

周詠儀姊妹說,鄧文清弟兄的愛心是學不到的。鄧文清弟兄的女兒鄧瑞華也說,她父親的愛心是學不到的。知識和恩賜有時會使人驕傲,唯有愛能造就人,因為神就是愛。

當他在興寧高華路主領家庭聚會時,正是農村大搞合作化運動,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物質非常缺乏。他有幾個住在香港,非常愛主的妹妹,經常會給他匯些錢,在經濟上支持他傳福音。那時國家對僑匯有優惠,發給僑匯證,其中有各種購買緊缺的糧食、花生油、肉食等物資的票證。每當他的妹妹們到興寧探望他時,還會帶來許多緊缺的食品、用品。等到他在河源藍口的家屬聞訊來到興寧時,鄧文清弟兄都已分送給興寧有須要的弟兄姊妹去了。這樣的事還有很多,不能在此一一述說。

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節)鄧文清弟兄不但是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按照神的旨意服侍了他那一代人,就是在日常生活的物質上,也都照著耶穌基督的教訓,一直在捨己愛人。

前面已經說到,在我張復興公生下的第二、三、四代中,在屬靈上已是徒有虛名,變質到比不信的人還不如了。為什麼鄧文清一來就使我們復興公的子孫,真真正正在屬靈上大復興了呢?若沒有神的同工,人怎麼能做到呢?

他晚年被判無期徒刑,為信仰坐牢十二年。當他得到平反從監獄出來後,在河源福音堂帶領聚會,使河源城的教會得著復興。後來統戰部宗教科對他威迫利誘,要他加入『三自會』,他都『不識抬舉』,寧吃罰酒,不吃敬酒,造成日後藍口糖廠召會聚會的地方被封,設備全被沒收,被搬至『三自會』聚會的『剪刀廠』。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對門徒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有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13章14-17節)鄧文清弟兄德高望重,可是他的面容總是那樣慈祥、謙卑,凡是到他家裡去探望他的,他就照著耶穌的榜樣倒水為弟兄姊妹洗腳。

張秋蘭

前面已經說到,張秋蘭是我的姐姐。解放前夕的1948年,我姐才33歲;我姐夫劉道芳就將家屬送回家鄉五華潭下,然後將上海的全部資產轉移到香港。其後,香港與大陸咫尺天涯,夫婦隔絕,我姐不但成了有夫之活寡婦,還成了僑屬地主,階級敵人。也同我一樣受管制,擔柴賣炭過日子,趕早摸黑在農業生產隊裡勞動。

雖然遭到這麼大的變故,可是她一直蒙主保守,終其一生,敬虔端正、廉潔自守的服侍主,至86歲安息主懷。

她不會講道,不會唱歌,總是蒙著頭安安靜靜的參加聚會,且與我同工配搭到汶水、大田、長布等地建立了好些地方召會(現代逃城),我總覺得她坐在那裡,我講道就有力量,心裡就有膏油,是她在默默的為我禱告。

我從她身上學習到對付罪的功課。她對我述說她對付罪的見證使我想起了孩童時代的事:我家隔河對岸,金盃寨陳姓人家有很多果木樹,因為陳家小姓弱房,不敢打罵我們張家強房大姓的孩子,我就經常去偷他們的果子吃。有一次我公然爬到樹上去摘果子,陳家人不說什麼,只到糞池裡去淘出糞汁淋到樹身上。樹高我不敢跳下來,只好沿樹身爬下,弄到我全身衣服被屎水濕透,又髒又臭。

聖靈在我心裡動工,使我不安,就找到陳姓人家向他們認罪,並賠償了果子的價值。

又記得我小時偷了我嫂嫂的錢筒(是用來積錢的竹筒,在竹筒上鋸開一個小口,把平日的小錢投進去,積小成多,滿了破開竹筒取出來用的)。信主後,聖靈責備我,使我良心不安,便向我嫂嫂認了罪,並賠償了。我是滿臉蒙羞,但對方卻說:「老狗記得千年屎。」

還有一件大事是無法對付的,苦了很久,乃是我在上海時,由我姐夫安排在華康汽車公司當職工,當時上海的規定:只要帶上華康汽車公司的證章,就可免票搭乘市內的公共交通車和電車。康華公司的證章我可以隨便拿,於是我就利用職權拿來送給朋友、同學、同事、親戚,作為交際手段,這樣約有三、四年之久,到底貪污了多少錢也無法計算。

我回家信主後才知道這是一項極大的貪污罪,但我已成為地主鬼,掃地出門,一文不名;也再不可能到回上海去對付了,怎麼辦呢?

後來,前面的弟兄對我說:「因為人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按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哥林多後書8章12節)我就照著摩西的律例、典章所啟示的方法:將一擔木炭的本錢(在當時是傾我所有了),交給事奉神的祭司(鄧文清和他的同工們)。我心裡就得著平安,不受罪的控告了。

我的姐夫劉道芳在香港青山道開了一個石場。由於夫妻隔離幾十年,他就在香港另外找了一個妻子,名叫亞庚,生了五個兒子。當我姐姐從我住在香港的姑媽(即鄧文清之母親)那裡知道此事之後,她對我說:「包容你姐夫,他是出於無奈,不要去揭他,讓他好好安心過日子。」

過了好長時間,劉道芳良心自責,寫信向妻子認罪,說:「秋蘭赦我大罪。」

我姐回信給他說:「這事我早已知道,我不怪你,放心吧,亞芳!」

我的姐夫很是感動,回信說:「你是古今中外,天下第一個好人,一千個、一萬個的向你討饒,赦免我的大罪吧!」

時代不斷的變化,政策放寬了,我姐所生的長女劉黛莉在廣州大酒家舉行婚禮,必然要父母到場,我姐姐也得到鄉村政府批准到了廣州。

劉道芳帶著亞庚由香港來廣州,來時憂心忡忡,以為這次必遭所辱。沒有想到張秋蘭寬大為懷,滿面春風,好言好語安慰亞庚說:「你就好好的服侍道芳吧!代替我幾十年對他的虧欠,沒有盡到做妻子的本份。」

小聚幾晚,亞庚自動讓房。搭車回香港時,大家揮淚而別。同行的香港人歎息說:「此天下奇觀也!」

從此以後,亞庚不斷的寄錢寄物給張秋蘭。經上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哥林多後書4章7節)

黃明慧
在黃明慧姊妹的身上,我看見了神奇妙的作為。作為一個婦人,嫁老公都想享老公的福,這是人之常情。而她卻恰恰相反,偏要嫁一個地主崽窮光蛋。這是認識神,敬畏神的女人的選擇。她要遵行神的旨意,照著神造女人的目的,幫助一個基督徒男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甘心樂意的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

在我倆總共不到三年的實際婚姻生活中,因當時政治環境,只能分居二地,她在興寧,我在五華,好像故事裡講的牛郎織女那樣。可是,她在我走向一生侍奉主的過程中,對我的幫助、鼓勵、勸勉、安慰卻一言難盡。

結婚時,她送給我一支21型派克鋼筆、一條白手帕;手帕上寫著:「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4章8節)。派克鋼筆我用來寫講道題材,寫日記,抄《愛傾》等,十分實用。白白的小手帕,勞動時擦汗,用後要洗,一洗就將寫在上面的經文洗淡了。因我十分珍惜,每次洗淡了,就用鋼筆填上,按原筆跡填摸,如此反覆多次,愛不釋手。

1966年5月7日,我被捕被送進看守所時,失去了我那二件寶物。

我當時的處境:經濟上一貧如洗,政治上朝不保夕,她常引二處經文安慰我:「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詩篇27篇13節)「洪水氾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詩篇29篇10節)

她每次回家都是滿面春風,笑容可掬,使我歡心,但有一次回來卻面帶戚容,我就知道她有什麼心思,問她何故?

原來是我的一本《聖經》因使用多年,封面破損了,我就用結婚證去包裝《聖經》的封面,被她看見了。

她問我說:「為什麼不重視我們的結婚證書呢?如果沒有錢買封面紙可以告訴我呀!」哦,原來如此!

我向她解釋:「姊妹,我們結婚的基礎是什麼呢?豈不是以基督的愛為基礎麼?既然有神的愛為根基,就不在乎紙寫的證書了;如果沒有神的保守,恐怕牛皮寫的也沒有用處了。」

她聽我這樣一說,就轉悲為喜,由陰轉晴,連連說:「弟兄你高見、高見、高見!我錯怪你了,請你赦免我,赦免我!」

在我鄰居有一個不信主的婦人,是個善唱放蕩山歌的,她很嫉妒我用我妻子的錢,就編山歌來嘲笑我,說:「江河的水倒流上,哪有妹子打扮郎?」

我聽到後,一時之間極感羞辱,以為我是大丈夫,應該『人窮志氣高,情願過水不過橋』,從今以後不再用老婆的錢。

明 慧回家時,我將此事告訴她,她笑著說:「弟兄,這次你就低見了、低見了、低見了!……神的恩賜是不可拒絕的,約翰福音3章16節你是知道的,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做救主,接受的有永生,拒絕的沉淪滅亡。我願意嫁給你是神的恩賜,你想一想,我已將身體獻上給你作妻子,身體和錢財哪個重要呢?我奉獻錢財是一舉二得,第一你是神的僕人,二來你是我的丈夫,這是神給我的負擔和職責。經上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任何人不得離間我們夫妻之情。」

被她這樣一說,我茅塞頓開,不聽那不信的婦人的嘲弄,而完全接受我妻的幫助,以作我傳道和生活的費用,也就結束了擔柴賣炭的生涯了。

對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黃明慧姊妹是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好姊妹,對我來說,她更是在基督裡與我同負一個苦軛的伴侶,是我荊棘滿途的人生旅程中唯一的玫瑰。可是,她卻早早的離我而去!我曾痛不欲生,眼中流淚,心裡淌血。可是,主耶穌對我說,這就是十字架的路,耶穌基督要我「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召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1章24節)

「主啊,祢知道這是我心裡永遠的痛!祢既這樣的命定,就求祢給我夠用的恩典,求祢自己來作我的安慰。我盼望著我們在祢腳前的相會,祢擦乾我們的一切眼淚。」
(以下抄錄倪析聲弟兄的詩歌稍作改動作為結語)一、「祢既取去我的心愛,求以自己給我;    祢既仍定我受疑猜,求以自己給我。    (至今沒有得著平反,仍受疑猜)二、祢使我的望星迷糊,求以自己給我;   祢使我的心緒起伏,求以自己給我。三、祢既拆毀我所依靠,求以自己給我;    祢既拒絕我的禱告,求以自己給我。四、我既需要仍舊忍耐,仍以自己給我;    祢若尚不立即再來,再加自己給我。和:主耶穌,親愛救主,多以自己給我;    我向祢完全順服,多以自己給我。阿門!阿門!阿門!

見證記錄於: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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