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異恩典
音樂檔案:
奇異恩典 — 效法亞伯的獻祭
演唱者:陳芳齡
聖經創世記4章清楚記載了亞伯和該隱的事件,這是聖經記載亞當/夏娃因犯罪,被神趕出伊甸園之後,人類在世上所犯下的第一件罪行。當時,神尚未頒布十誡,人類根本不知道殺人也是犯罪的行為,可見這個案件對人類的行為界定一個重要的轉捩點。這人類頭一遭的謀殺罪,究竟對我們有什麼重要的教導?
亞伯用心挑選他最好的供物來獻給神,(創4:4: 亞伯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相較於該隱的不用心,(創4:3: 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亞伯對神的敬虔用心和行為,讓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該隱對這件事生出嫉妒心,所以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神這時才出聲責備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為什麼變了臉色?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請注意,神在這裡沒指責該隱犯了罪,但是神提醒該隱說他的行為不蒙神的悅納,所以罪已經伏在他的門前,正要誘惑該隱犯罪了。
神接著勸導該隱要克服罪的誘惑,祂說:「它(罪)必戀慕你,你卻要制服它。」。根據聖經的記載,該隱雖然已經聽見神的話,卻沒有存心制服罪的誘惑,反而出手殺了亞伯,構成他真正犯罪的行為。所以,神這時就直接宣布該隱犯罪的後果: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根據聖經記載的事實,神指出亞伯的行為是蒙悅納的:「獻給神的禮物,要用心選擇」,神也希望該世人能效法亞伯的行為。我們若毫不用心,隨手拿出東西就要獻給神,雖然這種行為尚未構成犯罪,卻成了神眼中「不好的行為」,非但不會蒙神的悅納,而且「罪」已經伏在門口誘惑了。
我從受洗成為基督徒,就定意要走遍世界的地極,用歌聲來讚美見證神的榮耀。自從領受主耶穌的呼召,至今8年的功夫,我已經行走了全球1半的國家。
如今,我還在繼續行走並且不斷歌頌,因為我知道主的旨意並定成就!
這首《奇異恩典》是公元2000年初,我剛剛開始回應主的呼召時,錄製了聖歌專輯{心靈頌讚—-A Tribute of Praise},從裡面摘取的一首詩歌。
這是我的獻祭,願主悅納,願榮耀都歸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