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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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分開與啟示

作者: 倪柝聲著

神對於我們外面的人,不只要破碎,還要分開。神要拆毀我們外面的人,神也要我們外面的人不纏累裏面的人,神要使我們的靈與魂-裏面的人與外面的人-能彀分開。

攙雜的靈

在 神的兒女身上有一個難處,就是靈與魂的攙雜。甚麼時候他的靈一出來,他的魂也出來。你難得看見人有乾淨的靈。許多人就是缺少這個乾淨。就是因著這個攙雜, 所以神不能用他。工作的頭一個條件,乃是靈的乾淨不乾淨,而不是能力的大或小。多少人盼望有大的能力,卻忽略了靈的乾淨。他雖然有能力來建造,但是他缺少 乾淨,所以他的工作就不能不被拆毀。一面他在那裏用能力來建造,另一面他用他的攙雜來拆毀。一面他的確有神的能力,可是同時他這個人的靈有攙雜。

有 人也許以為只要在神面前得著了能力,那麼所有屬乎他自己的一切好像都可以昇華,都可以被神使用。其實絕沒有這件事,屬乎外面的人的東西仍然是外面的人的。 我們越認識神,就越寶貴乾淨過於寶貴能力。我們寶貴這個乾淨。乾淨就是在屬靈的能力之外,沒有外面的人的攙雜。一個人外面的人沒有受對付,就不能盼望他出 來的能力是乾淨的。他不能因著他有屬靈的能力,有工作的果效,就認為可以把他自己攙雜在裏面;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就是一個困難,這就是一個罪。

多 少青年弟兄,一面他們知道福音是神的大能,而另一面,在他們傳福音的時候,把自己的聰明也擺到裏面去,把自己的輕浮也擺到裏面去,把自己的笑話也擺到裏面 去,把自己個人的感覺也擺到裏面去,叫人同時摸著神的能力,也摸著他們的自己。也許他們本人還不覺得,但是在乾淨的人身上立刻覺得這裏有攙雜。多少時候, 我們作神的工作,外表上是熱心,事實上有我們的喜好攙雜在裏面。多少時候,以外表來看,我們是遵行神的旨意,但事實上乃是因為這一次神的旨意恰巧合乎我們 的意思。多少神的旨意裏面攙雜了人的喜好!多少熱切裏面攙雜了人的感覺!多少堅強為神站住的裏面攙雜了人剛硬的性格!

攙雜是我們最大的難 處。所以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就是要破碎我們外面的人,同時要除去我們的攙雜。一方面,神一步一步的破碎我們,叫我們外面的人不能再完整,叫我們外面的人 一次經過破碎,十次經過破碎,二十次經過破碎,到了有一天,真的破碎了,我們在神面前就不再有那一個硬的殼子。另一面,這個外面的人這樣攙雜在我們的靈裏 面,那要怎麼辦呢?要作另外一部分的工作,就是除去的工作。這個工作不只是藉著聖靈的管治,許多時候乃是藉著聖靈的啟示。除去攙雜的路,和破碎外面的人的 路不一樣。除去攙雜的路,更多的時候是藉著啟示。所以我們要看見:神在我們身上有兩個不同的對付,一個是外面的人的破碎,一個是外面的人和靈的分開;一個 是藉著聖靈的管治,一個是藉著聖靈的啟示。

破碎與分開的需要

破碎與分開對於我們的需要是不同的,但這兩個的關係又是相當 深,要切開卻是不可能的。外面的人需要破碎,靈纔能出去。靈出去的時候,還要不帶著外面的人的情形,不帶著外面的人的色彩,不帶著一切從人出來的,這就不 只是靈能不能出來的問題,並且是靈乾淨不乾淨的問題,靈純不純的問題。許多時候,我們聽見一個弟兄站起來說話,我們覺得有靈,我們能摸著神,但同時我們也 能在他的話語裏碰著他的自己,碰著他那最強的一點。他的靈不乾淨。他能給我們多少可讚美的理由,他也能在許多地方使我們感覺痛苦。所以問題不只是靈能不能 出來,並且是靈乾淨不乾淨。

一個人如果沒有蒙神光照,不知道甚麼叫作外面的人,也沒有在神面前深深的受審判,自然他的靈一出來就把他外面 的人也帶了出來。多少人在神面前說話的時候,我們能摸著他這個人出來了。他能彀把神帶出來,但因為在他身上有許多東西沒有經過審判,所以當他的靈出來的時 候,就把他沒有經過審判的自己也帶了出來。每一次我們碰著人的時候,總是我們那最顯露、最剛強的一點碰著人。一個人外面的人如果沒有受審判,他碰著人的時 候,他外面的人最強的一點就也出來了。這是沒有辦法裝假的。多少人在房間裏不屬靈,盼望到講臺上去立刻就屬靈,沒有這件事。多少人記性不好的時候不屬靈, 要靠著記性叫他屬靈,也沒有這件事。你絕不能想:今天是我在這裏講道,今天是我在這裏作工,所以我要靠著記性把我自己勒住。記性不是我們的救法,人靠著記 性不能得救。你是甚麼樣的人,你一開口,你那個人就出來。人不管如何裝假,不管如何造作,不管如何掩飾,只要一開口,他的靈就出來。你是甚麼樣的靈,你的 靈攙雜甚麼東西,在你開口的時候就出來了。所以在屬靈的事情上,我們沒有辦法假冒。

你如果要在神面前得著拯救,你那個拯救就必須是基本 的,而不是枝節的。神總得在你身上作一個工作,就是對付你那個強的點。神總得把你那強的一點打碎了,這樣,你的靈出來的時候,纔不會帶著那些攙雜的東西到 人身上去。如果你沒有在基本上被神對付,那麼,當你記得的時候,可能作得似乎屬靈一點,但在忘記的時候,又是你自己出來了。其實你記得的時候和你忘記的時 候,你出來的靈都是一樣的,你的靈所帶出來的東西也都是一樣的,沒有兩樣。

攙雜的問題,乃是作工的人身上最大的問題。多少時候,我們在弟 兄身上摸著生命,但也摸著死亡;在弟兄身上摸著神,但也摸著他自己;在弟兄身上摸著溫柔的靈,但也摸著他剛硬的自己。人在他身上看見聖靈,也在他身上看見 肉體。他站起來說話,給人摸著的是一個攙雜的靈,不是乾淨的靈。所以,神如果要叫你在祂的話語上事奉祂,你如果必須為著神來開口,你就必須求神賜恩,說, 『神,你在我身上作工,破碎我這個外面的人,拆毀我這個外面的人,分開我這個外面的人。』如果你沒有得著這樣的拯救,那麼,當你每一次開口的時候,不知不 覺,總是把你外面的人帶到人面前去,沒有方法隱藏。話一出去,靈就出去。你是甚麼人,就是甚麼人,裝假不來。你如果要作一個能被神使用的人,你就必須有靈 出去,並且靈要乾淨。人需要得著潔淨,外面的人需要拆毀。如果我們外面的人不拆毀,就當我們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我們自己的東西也一同帶到人面前去,主的名 就要受虧損。不是因為我們沒有得著生命,使主的名受虧損,乃是因為我們有攙雜,使主的名受虧損,教會也受虧損。

我們已經題起過聖靈的管 治,現在我們要題起聖靈的啟示。可能聖靈的管治是在聖靈的啟示之先,也可能聖靈的啟示是在聖靈的管治之先。我們說的時候,可以分前後來說,但在聖靈工作的 時候,就不一定那個在先,那個在後。這在經歷上是沒有一定的。有的人這一個在前面,有的人那一個在前面,是不一樣的。也有的人先得著聖靈的管治,再得著聖 靈的啟示,然後又得著聖靈的管治。也有的人先得著聖靈的啟示,再得著聖靈的管治,然後又得著聖靈的啟示。不過,在神的兒女的生活中,聖靈的管治是多過於聖 靈的啟示。我們是講經歷,不是講道理。許多人都是管治多於啟示。總之,靈與魂必須分開,裏面的人與外面的人必須分開,外面的人必須完全打破,完全粉碎,完 全分開。這樣,你的靈纔能自由的出來,並且能乾淨的出來。

怎樣分開

希伯來四章十二至十三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 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剌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 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第十二節的『道』也可以譯作『話,』在希臘文裏是『勞高斯』()十三節的『關係,』在希臘文裏也是『勞高斯,』 這個辭有算賬的意思,所以也可以譯作審判。十三節這句話可以這樣譯:『原來萬物,在那審判我們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或者譯作:『原來萬物在主眼前 都是赤露敞開的。主就是我們的審判。』

第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聖經在這裏告訴我們說,神的話是活潑的。神的話真的被我們看見的時候, 必定是活潑的。當我們還不覺得神的話是活潑的時候,我們就還沒有看見神的話。有的人,聖經的字句雖然給他讀過了,但是他還沒有看見神的話。『神的話是活潑 的,』譯得準一點,可作『神的話是活的。』甚麼時候我們摸著活的東西,我們纔摸著神的話。

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 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有一個人聽見了這句話,就跪下來說,『主!我感謝你,讚美你,你愛我,你救我。』我們看見在這裏有一個 人摸著了神的話,因為這話在他身上是活的。另外有一個人坐在旁邊,同樣聽見這句話,這句話的聲音是一樣的,但是他不過聽見了聲音,沒有聽見神的話,因為他 聽了這句話並沒有活的反應。神的話是活的;如果聽見神的話而不是活的,那就沒有聽見神的話。我們看見神所用的就是祂自己的話,這話是活的。

神的話不只是活的,並且是有功效的。活的,是指牠的性質說的;有功效的,是指牠在人身上會成功神所要成功的事。神的話不是馬馬虎虎的過去,神的話要作出牠的事情來,要有結果。神的話不是說了就算了,而是在人身上要發生功效的。

神 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那麼,牠對於我們人作些甚麼事呢?牠能『刺入剖開。』神的話是鋒利的,牠『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這個快是快到怎樣呢?快到『甚 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在這裏有一個對照:一面是兩刃的劍對骨節與骨髓,一面是神的話對魂與靈。骨節與骨髓,是人的身體最深的地方。分開 骨節,就是把骨頭的上下分開;分開骨髓,就是把骨頭的內外分開。兩刃的劍能把骨頭的上下內外都分開來。在我們的身體上,在物質上,兩刃的劍能作到這個地 步。但是,有兩樣東西比骨節與骨髓更不容易分開,就是靈與魂。最快的兩刃的劍能分開骨節與骨髓,卻不能分開靈與魂;牠不能告訴我們甚麼是靈,甚麼是魂;牠 不能叫我們看見那一個是出於魂的,那一個是出於靈的。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有一個是能分開靈與魂的,是比一切兩刃的劍還要厲害的,就是神的話。神的話是 活的,神的話是有功效的,神的話也能刺入,也能剖開。牠所刺入的不是骨節,牠所剖開的不是骨髓,牠所刺入、所剖開的是人的靈與魂,牠能把人的靈與魂分開。

有 人也許要問:我好像並不覺得神的話能作甚麼特別的事。我聽了多少次神的話,也得著了神的啟示,但是我並沒有得著甚麼特別的東西,我不知道甚麼叫作刺入,甚 麼叫作剖開。神的話要刺入,要剖開,要分開靈與魂,這個我也知道,但是在我的經歷裏,卻不知道甚麼叫作刺入,甚麼叫作剖開。

這個問題,聖 經替我們這樣解釋:上面說,『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甚麼叫作魂與靈的刺入和剖開呢?下面就說,『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主意』也可以譯作『存心。』思念是我們心裏所想的,存心是我們的用意和目的。神的話能辨明我們心中所想的,也能辨明我們裏面的存心。

多 少時候,我們會說,這個是屬乎我們外面的人的,這個是屬乎魂的,這個是屬乎肉體的,這不過是血氣,這不過是出乎我們的自己。但是,我們的話雖然會說,實際 上我們根本沒有看見。直等到有一天神憐憫我們,光照我們,厲害的、沉重的對我們說話:『你多次所說的自己,這就是,這就是你的自己!你平常那麼便宜的,無 所謂的所談論的肉體,這就是!就是這個是神所恨的,就是這個是神所不能容讓的。』當我們沒有看見的時候,我們會說笑話似的說肉體;當我們在光底下的時候, 就要倒下來說,『就是這一個!我所說的肉體,原來就是這一個!』靈與魂的分開,不是知識上的分開,乃是有神的話到我們身上來,指明給我們看見:你心中的思 念是這樣,你心中的主意是這樣。靈與魂的分開,乃是我們在神的光照之下看見:原來我這個意念是屬乎肉體的,原來我這個思想是屬乎肉體的,原來我這樣作就是 屬乎肉體,原來我的存心就是為著我自己。

比方說,這裏有兩個罪人,他們都是罪人,但並不相同。一個是有知識的罪人,他來到聚會裏,聽了許 多道,知道人是罪人,人這樣是罪人,人那樣是罪人。講道的人講得很清楚,他聽到了很多知識,他也承認自己是罪人。但是,當他講到他自己是罪人的時候,是談 笑風生的講,是滿不在乎的講。另外有一個人,他聽見了同樣的話,同時有神的光照在他身上,他就俯伏在地上說,『阿呀!這就是我!我是個罪人!』他聽見神的 話說他是罪人,他也看見自己真是個罪人,他就定罪自己,他就俯伏,他就仆倒。這個蒙神光照的人能彀俯伏認罪,能彀得到神的拯救。那個談笑風生的說自己是罪 人的人,他沒有真的看見,他也不能彀得救。

今天你聽見說,外面的人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這個屬血氣的人必須被主打碎。你如果隨隨便便的把這 些話當作一個題目來講,對你就毫無用處。一個人如果蒙神憐憫,看見了神的光,他就要說,『主阿!我今天纔知道我自己,我今天纔知道這就是我外面的人。』神 的光把你一照,給你看見甚麼是你外面的人,你就倒下去,你就爬不起來,你就立刻看見,你就是這樣的人。本來你說你愛主,當神光照你的時候,你就看見不是那 樣一回事,你都是愛你自己。你給這個光一照,光就把你分出來。不是你的頭腦把你分出來,不是道理把你分出來,是神的光把你分出來。原來你說你熱心,現在神 的光給你看見,你這個熱心完全是血氣的行為。本來你傳福音,以為是愛罪人,後來光來了,給你看見,原來你這樣的傳福音,是由於你的好動,是你喜歡說話,是 你天然的傾向。光一照你,就把你心中的存心,心中的思念都照出來了。本來你以為你的思念、你的存心都是出乎主的,等到光來的時候就顯明出來,這完全是出乎 你自己,不是出乎主。就是這樣一光照,給你一看,你就仆倒在神面前。有多少我們所認為出乎主的,在事實上都是出乎我們的自己。我們本來糊里糊塗說,這也是 為著主,那也是為著主,等到有一天光來的時候,纔知道為著主所作的是何等少,許許多多都是為著我們自己作的。也有許多的工作,我們說是主作的,但事實上都 是我們自己作的。許多的道,你說是主給你的,但等到神光照你的時候,你就知道沒有多少是主對你講的,也許主根本沒有對你講。許多的工作,你以為是主叫你作 的,等到有一天光從天上來的時候,你纔看見,這麼多的工作,都不過是你血氣的活動而已。就是這個真相的被看見,這個實際的被顯露,就叫我們明亮了,就叫我 們知道有多少是出乎我們自己的,有多少是出乎主的,有多少是從魂裏出來的,有多少是從靈裏出來的。光照著了,靈與魂就分開了,心中的思念和存心也就辨明 了。

這個,我們沒有法子用道理講。要用道理來分別甚麼是出乎自己的,甚麼是出乎主的,甚麼是出乎肉體的,甚麼是出乎聖靈的,甚麼是出乎血 氣的,甚麼是出乎主恩典的,甚麼是我外面的人作的,甚麼是我裏面的人作的,你就是把整張單子細細的去寫,細細的去背,你還是不清楚,你還是那樣去作,你還 是沒有法子除去你那個外面的人,那些東西一直在你身上,你沒有法子脫離。你能說肉體是不應該有的,血氣是不應該有的;你能談笑風生的說肉體是這樣,肉體是 那樣,血氣是這樣,血氣是那樣;但是,這並不能叫你得著拯救。拯救不是從這裏來,拯救乃是從神的光而來。神的光就是這麼照你一下,你就看見,原來那麼多的 拒絕肉體也就是肉體,原來那麼多的批評血氣也就是血氣。主把你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主也把你心中的存心顯露出來,你看見你心裏實在的思念,你看見你心裏實 在的存心,你就倒下來說,『主阿!現在我知道這就是我外面的人的東西。』弟兄姊妹們,只有這個光照能分開我們外面的人。外面的人的分開,不是從我們的拒絕 來的,也不是在乎我們勉強的說我不要牠,連這個不要也靠不住。多少時候,連我們的認罪也都是不乾淨的,我們認罪的眼淚還需要擺在血裏去洗。人會愚昧的想, 我頭腦裏所曉得的就是我所有的,但是,神不是這樣看。

神說,我的話是活的,我的話是會產生功效的,我的話是最快最利的,我的話來到人身上 的時候,能把靈與魂分開,像兩刃的劍一樣能把骨節與骨髓分開。怎麼分呢?就是把你的存心顯露出來,把你的思念顯露出來。沒有多少人認識自己的心!弟兄姊妹 們,只有在光底下的人纔認識自己的心。不在光底下,沒有人認識自己的心,連一個也沒有!我們完全不認識自己的心。只有神的話來的時候,我們纔看見,原來我 一切都是為著自己,都是為著滿足我自己,都是為著榮耀我自己,我是為著自己尋求,我是要抬高我自己的地位,我是盼望建造我的自己。弟兄姊妹,光來的時候, 自己就露出來了,自己就顯明了,你就在神面前仆倒下來了。

怎樣纔是啟示

聖經接下去說,『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 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審判我們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在這裏主給我們看見:到底祂用光照亮我們,把我們的思念和存心都分辨出來,有甚麼標準?怎樣 纔叫作聖靈的啟示?我們要看見到甚麼地步,纔叫作得著啟示?這就是十三節所要說的話。用一句話來說,光的標準就是神的標準,啟示就是叫我們在神的標準之下 有所看見。萬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沒有一樣是能遮蓋的。一切的遮蓋都不過是遮蓋自己的眼睛,不能遮蓋主的眼睛。啟示就是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認識 我們的存心,認識我們裏面最深處的思念,像祂認識我們一樣。我們在祂面前是如何的赤露敞開,得到啟示以後,我們在自己面前也是如何的赤露敞開。我們在祂面 前是如何的顯然,得到啟示以後,我們在自己面前也是如何的顯然。這就叫作啟示。啟示就是我們看見主所看見的。

如果神憐憫我們,稍微給我們 一點啟示,稍微給我們看見一點祂所認識的我們,稍微給我們看見一點我們在祂面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就會立刻仆倒在地。你不必故意的謙卑,你自己會倒下 去。在光中的人,就是要驕傲都驕傲不來。人只有在黑暗裏纔會驕傲。人能彀趾高氣揚,就是因為他在神的光之外。一切在光中的人,在啟示裏面的人,必定仆倒下 來。

所以,怎麼能分別甚麼是屬靈的,甚麼是屬魂的,甚麼是裏面的人作的,甚麼是外面的人作的,這個問題,如果要用道理來說,就很難解釋清 楚;但是如果有啟示,這個問題就非常簡單。神只要將你的心意顯露,神只要將你自己的存心給你看一下,你的靈與魂就分開了。甚麼時候你能彀辨明你心中的思念 和存心,甚麼時候你也就能彀分開靈與魂了。

如果你要作一個有用的人,遲早你總得讓這個光照亮你。也只有這個光臨到你的時候,你纔能得著主 的審判。你受了審判,就能仰起頭來說,『神阿,我完全靠不住,連我責備自己的時候都不行,連我認罪的時候認甚麼罪都不知道,只有在光中纔知道。』你沒有得 著光照的時候,你說你自己是罪人,但是你一點沒有罪人的感覺;你說你恨惡自己,但是你一點沒有恨惡自己的感覺;你說你拒絕自己,但是你一點沒有拒絕自己的 感覺。這一些必須主來光照。光一照你,就照出你那個『原來。』原來我一輩子都是愛自己,我不是愛主。原來我是一個欺騙自己的人,原來我是一個欺騙主的人, 我不是一個愛主的人。這個光給你看見你自己是怎樣的人,給你看見你從前所作的是甚麼事。從那一天起,你纔知道甚麼是出乎靈的,甚麼是出乎魂的。只有從那一 天起,你纔從裏面知道,那麼多的東西都是出乎你自己。人只有從光中受了審判纔能知道。若不是從光中受審判,學也學不像。是神用大光照亮你一下,你纔看見這 就是你的魂。光的審判能叫你辨明裏面的人和外面的人。辨明裏面的人和外面的人的時候,也就是你這個人的靈與魂分開的時候。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就是用一次 無比的大光照耀我們。或者在我們聽道的時候,或者在我們禱告的時候,或者在我們和別的弟兄交通的時候,或者在我們個人走路的時候,有一次無比的光照耀我 們,給我們知道有多少是出乎我們自己的。當我們被擺在這一個大光之下,纔知道在我們一生之中,出乎主的簡直是何等的少。說來說去都是我們自己,活動的也是 我們自己,作工的也是我們自己,忙碌的也是我們自己,熱心的也是我們自己,講道的也是我們自己,幫助弟兄姊妹的也是我們自己,傳福音的也是我們自己。光照 亮你的時候,你纔知道你的自己是何等的普遍,你纔知道你的自己是何等的廣闊,你纔知道你的自己所包羅的一共有多少。

已往在隱藏裏面的自 己,今天變作明顯了;已往你沒有感覺到的自己,今天你感覺到了。你現在清楚了,原來你的自己所包括的是這麼大,原來你的自己所作的有這麼多。已往那許多都 以為是奉主的名作的,今天纔知道,在骨子裏,那許多都是出乎你自己的。你一看見這個,就自然而然能定外面的人為罪。只有在光中看見的,下一次纔會審判。你 在光中看見了一次,第二次如果有同樣原則的事情、話語、存心出來,你就知道前一次所對付的就是這個,你就能立刻拒絕。如果在光中審判過,下一次從這裏面再 出來一點點的芽,再出來一點點的苗,你立刻就能審判。乃是從這個光照之後,你纔能分開靈與魂。在這個光照之前,你所有的不過是道理,就像一個罪人談笑自若 的說他是罪人一樣。若沒有光,連你的對付都沒有用。惟有在光中的對付纔有用。當你這樣活在主面前的時候,你的靈就能出去,就能乾淨,主要用你也就沒有難 處。

靈與魂的分開乃是靠著光照。甚麼叫作光照呢?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甚麼叫作光照。光照就是叫我們看見神所看見的。神所看見的是甚 麼?就是我們所看不見的。我們所看不見的是甚麼?就是出乎我們自己的,就是我們所認為出乎神的,其實不是出乎神旳。光照就是給我們看見,在我們的生活上有 多少我們認為是出乎神的,事實上都是出乎我們自己的。光照就是叫我們看見:有多少本來我們以為是行的,今天都變作不行了;本來我們以為是對的,今天都變作 不對了;本來我們以為是屬靈的,今天都變作屬魂的了;本來我們以為是出乎神的,今天都變作出乎己的了。我們到那個時候纔能說,『主!我現在纔認識我自己。 我是一個瞎眼的人,瞎了二十年、三十年還不知道。你所看見的,我沒有看見。』

就是那個看見,把你的那個東西去掉。看見就是對付。不要以為 看見是一件事,對付又是一件事。神的話是有功效的,神的話發光照你,你的那個外面的人就去掉了。不是聽見了神的話,將來慢慢的去作;不是神的光叫你看見, 再叫你把所看見的除去;不是看見是一步,除去又是一步。光照就是除去。光照和除去是同時的,光一照,肉體就死。人的肉體擺在光底下都活不了。人遇見這個 光,不必謙卑,就完全仆倒。在這個光底下的人,他所有的肉體都枯了。弟兄姊妹們,這就是功效。神的話是活的,神的話是有功效的。不是神說了話等你自己再去 產生功效,是這話在你身上就有功效。

求主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這兩方面的事:一方面是聖靈的管治,一方面是啟示。這兩方面合起來,就 把我們外面的人對付了。盼望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能把自己擺在神的光底下,也盼望這個光能有一次臨到我們身上,我們能倒下來,我們真的能對主說,『主,我 是愚昧的,瞎眼的,愚昧瞎眼到一個地步,多少年都是把我自己的當作你的。主,求你憐憫我!』 倪柝聲著
摘自《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
承蒙[臺灣福音書房]授權轉載
轉自[水流職事站]線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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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僕人需要學習的一個基本的功課,就是被主破碎外面的人,好讓靈能彀出來。惟有出乎靈的工作,纔是神所要的工作;也惟有破碎外面的人,纔能讓靈自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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