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作者: 倪柝聲著
在前一章裏面,我們曾幾次摸到事奉神的事。在我們來看神為著解決人的魂生命所產生的問題,所作的準備之前,如果先看一看,甚麼是支配一切事奉的原則,會更 有幫助。神已經立下了清楚的原則,支配我們為祂所作的工,這些是凡想要事奉祂的人所不可違背的。我們知道,救恩的根基是主死而復活的這一個事實;事奉的條 件也是這樣。主死而復活的事實如何是我們蒙神喜悅的根據,照樣死而復活的原則也是我們為祂活著並事奉祂的根基。
一切真職事的根基
我 們如果不認識死的原則和復活的原則,就不能作神真正的僕人。連主耶穌自己也是在這根基上事奉。馬太三章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的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先 去受浸。祂並不是因為有甚麼罪,或是有甚麼需要潔淨的地方,所以去受浸。不,我們都知道受浸是說明死和復活的事實。主必須站在這一個根基上,然後祂的職事 纔開始。主藉著受浸,甘願站在死而復活的根基上,聖靈就降在祂的身上,於是祂就開始事奉。
這對我們有甚麼教訓呢?我們知道主是一個無罪的 人,除祂之外,從未有一個行走在這地上的人是不知道罪的。祂既是一個人,就與祂的父有分別的個格。當我們摸到主的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必須十分謹慎;我們都 記得祂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這話是甚麼意思呢?明顯這不是說,主沒有祂自己的意思。正如祂自己的話所表明的, 祂有自己的意思。因為祂是人子,所以祂有自己的意思。但是祂不照自己的意思去作,祂要照父的意思作。要點就在這裏。祂裏面與父所分別的,就是祂有屬人的 魂。當祂『成為人的樣式』的時候,祂就取了一個魂。主是一個完全的人,祂有魂,當然也有身體,正如你我都有魂和身體一樣。因此祂也能憑魂作事-就是憑祂自 己作事。
我們都記得,當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一受了浸,撒但立刻就來試探祂。撒但試探祂,叫祂把石頭變成餅,好滿足祂不可缺少的需 要;叫祂在聖殿裏顯出神蹟,使人立即尊敬祂的職事;叫祂立刻自取原先指定由祂掌握的世界王權。你會覺得希奇,為甚麼撒但試探祂,要祂作這些奇怪的事?你也 許以為,撒但不如更徹底的引誘祂去犯罪。但是撒但知道得更清楚,他不這樣試探。他只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這是 甚麼意思?這話的意思就是:『如果你是神的兒子,你可以作一點事來證明一下。這是一個考驗。你說你是神的兒子,難免有人要問說,你這樣自稱到底是不是真 的。為甚麼你現在不出來證明,把事情作一個最終的解決呢?』
撒但整個的詭計就是要主為祂自己作事,換句話說,就是憑魂作事。而主耶穌所採 取的立場,乃是絕對不這樣作。在亞當裏,人離開了神憑自己作事;那就是發生在伊甸園裏的悲劇。如今在同樣的情勢之下,人子採取另一個立場。後來祂說明這是 祂基本的生活原則:『子出於自己不能作甚麼。』(約五19,原文。)-(我很喜歡希臘文裏這句話的說法。)對魂生命的絕對否認,支配了祂一切的職事。
所 以我們能有把握的說,主在十字架上實際釘死之前,縱然髑髏地的事蹟還擺在前面,但祂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已經就是以死和復活的原則為根基。祂所作的每一 件事,都是根據那個原則。那麼我們要問說,如果人子為著作工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在豫表上和在原則上,)難道我們能例外麼?凡不知道讓這一個原則運行在他 生命中的人,絕不能事奉祂,這是毫無疑問的。
當主離開門徒的時候,祂把這一點對他們說得非常清楚。祂從死裏復活之後,吩咐他們不要離開耶 路撒冷,直等到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徒一4~8。)甚麼是聖靈的能力-就是祂所說『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四49)呢?聖靈的能力不是別的,聖靈的能力就 是祂的死、祂的復活、和祂的升天的效力。換句話說,聖靈是一個器皿,裏面裝著主的死、主的復活、和主的升天的一切價值,為要把這些帶給我們。所以祂裏面就 包含著那些事的一切價值,並且把牠們傳遞給人。這就是為甚麼在主被榮耀之前,聖靈不能賜給人的緣故。乃是當主得了榮耀,聖靈纔能臨到人,讓他們能作見證。 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價值,這樣的見證是不可能有的。
在舊約裏面,我們也能找到同樣的事。我願意題出一段很熟的聖經,那就是民數記 十七章。在那裏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對於亞倫的職事起了爭論。亞倫是否真的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有了問題。他們懷疑說,『亞倫到底是不是神所立的,我們不知 道!』因此神就來證明誰是祂的僕人,誰不是。神怎樣作呢?祂吩咐以色列人每支派取一根杖,共十二根杖,放在至聖所裏面,見證的櫃前面,那些杖要在那裏放一 個晚上。第二天早上,主藉著那根發了芽,開了花,結了果的亞倫的杖,指出亞倫是祂所揀選的僕人。
我信大家都知道這件事的意義。發芽的杖是說到復活。死而復活乃是神所承認的職事的標記。沒有這一個,就甚麼也沒有。亞倫的杖發芽,證明他是站在一個真實的根基上。神只承認那些經過死而進入復活的人,作為事奉祂的僕人。
我 們已經看過,主的死在不同方面的運行,以及不同方面的功效。我們知道祂的死如何使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都知道,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是根據祂的寶血。因為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然後我們進一步的在羅馬六章裏面,看見祂的死如何解決了罪的權勢。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去服事罪。我們讚美主,祂的死在這一方面也使我們蒙了拯救。再往前去,在我們身上又發生了自我意志的問題,因此很明顯的需要奉獻。於是我們又發覺死在我們 裏面運行,使我們願意放棄我們的意志,而順服主。到這時候,我們就摸著了構成我們職事的出發點,但是這個還沒有摸著問題的中心。因為雖然到了這裏,我們可 能仍然缺少對於魂的認識。
羅馬七章給我們看見了另一面,那是關乎生活上的成聖問題-個人在實際生活上的成聖。那裏給我們看見一個真實屬神 的人,想要在公義上討神的喜悅,因而落到律法之下,律法顯出了他的本相。他想憑著他肉體的能力,得到神的喜歡。十字架必須把他帶到一個地步,使祂承認說, 『我辦不到。憑我的能力我不能滿足神;我惟有信靠聖靈在我裏面,使我能滿足神。』我信我們有些人曾經經過許多痛苦,纔學了這個功課,也發現主的死在這一面 作工的價值。
請你注意,羅馬七章裏面所說那與生活上聖潔有關的『肉體』,和憑魂生命的天然能力事奉神,仍然有很大的分別。就算我們知道了 上面所說的這些,並且也有經歷,但是我們如果不在這一面經歷主的死,我們仍然不能在事奉上對祂有真正的用處。如果我們的裏面缺少這一步,即使我們有了以上 所說的那些經歷,當祂要來使用我們的時候,對於祂仍屬不穩當。哦,有多少主的僕人真是被祂使用的呢!正如俗語所說的:他們砌了十二呎的牆,卻拆了十五呎。 從一面來看,我們是被主使用了,但是同時我們卻又拆毀了我們自己的工作,甚至還破壞了別人的工作,因為在某些方面,還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
所以我們現在必須來看,主怎樣對付我們的魂,然後要更仔細的來看,這一件事怎樣摸著我們對於祂的事奉的問題。
十字架的主觀經歷
現 在我們必須把四處福音書裏面的經節擺在我們眼前,那就是:馬太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節,馬可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節,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約翰十二章 二十四至二十六節。這四處經節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在每一處裏面,主都對我們說到魂的活動,而在每一處裏面,主是摸著魂生命的不同方面,或者說不同的表現。 在這幾處聖經裏面,主說得非常明白,人的魂能用一個方法來對付,也惟有這一個方法能對付,那就是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
正如我們上 面所看過的,這裏所注意的魂生命或天然生命,比我們所看見有關舊人或肉體的那幾節聖經更進一步。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關於我們的舊人,神所著重的乃是祂已經 一次而永遠的把我們和基督在十字架上釘死了。加拉太書裏面,我們看見使徒曾三次說到釘十字架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羅馬六章六節的話也很清楚,那裏說,『知 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原文所用的動詞是過去式的,如果我們把牠這樣直譯:『我們的舊人已經最終並永遠的釘了十字架,』那就更有意義。這是一件 已成的事實,需要神的啟示纔能了解,然後藉著信心來取用。
但是十字架還有牠的另一面,那就是『天天背十字架』這句話所指的一面。現在我們 就是要來看這一點。十字架曾經背負我,現在我必須來背牠;而這個十字架乃是一件裏面的事,那就是我們所說『十字架的主觀經歷』。這經歷是天天的,是一步一 步的跟從祂。這就是擺在我們面前,和我們的魂有關的一件事。我們要注意,這裏所著重的,與對付舊人不很相同。這裏沒有說魂的本身釘十字架,聖經沒有說,十 字架把我們的天賦和才能,以及我們的個格與個性完全除掉了。如果是這樣,那麼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所說的,我們『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參彼前一 9,路二一19,)就很難應用在我們身上了。不,我們並沒有這樣喪失我們的魂,因為這樣喪失,會叫我們完全失喪個人的存在。魂和牠天然的才能仍然存在,但 是十字架被加上,把那些天然的才能置於死地-使牠們帶著死的印記-然後照著神所喜悅的,在復活裏把牠們賜還我們。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所 說的話,正是這個意思,他吐露他的願望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死的印記不斷的放在魂的上面,把魂帶 到一個地步,使牠一直附屬於聖靈,而不再獨立逞能。惟有十字架的工作,纔能使一個像保羅那樣有才幹的人,(正如他在腓立比三章裏頭所略略題起的,)絕對不 信靠祂天然的能力。所以以後他能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 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
魂 是情感的大本營,我們的決定和行動幾乎都受情感的影響!雖然情感的本身並非邪惡,但是要記得,牠會使我們以天然的愛情來對待某一個人,結果就使我們整個的 行動受到錯誤的影響。所以在我們所讀的第一處經節裏面,主不得不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 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要知道,背著十字架跟從主,是祂給我們的正常和惟一的路。接著立刻就是『得著魂的,將要失喪 魂;為我失喪魂的,將要得著魂。』(39,另譯。)
有一個隱藏的危險,就是情感的微妙行動,要轉移我們離開神的道路;而那關鍵就在魂裏面。十字架必須對付這個。我必須照著主所說的失喪我的魂,這也就是我們試著解釋的。
我 們中間有些人很明白失喪魂的意義。我們不再滿足牠的願望;我們不能向牠屈服;我們不來討牠喜悅;那就是失喪魂。當我們拒絕魂所要求的時候,我們不免經過一 種痛苦的過程。多少時候我們必須承認,並非甚麼明顯的罪,阻擋我們跟主到底。我們乃是被一些祕密的愛,一些天然的情感,移轉了我們的道路。是的,感情在我 們的生活上佔極大的地位,因此十字架必須進來作牠的工作。
讓我們參考馬可八章。我認為這是一段最重要的經文。在該撒利亞腓立比,我們的主 剛教訓門徒說,祂要被猶太人的長老殺死,彼得憑著他那股愛主的熱忱,前來責備祂,對祂說,『主阿,不要這樣作;要愛惜你自己;這事絕不臨到你的身上!』他 因著愛主的緣故,纔勸主保重自己;然而主斥責彼得,如同斥責撒但一樣,因為他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於是祂再一次對所有在場的人說,『若有人要跟 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和我的福音喪掉魂的,必救了魂。』(可八34~35,另譯。)
整 個問題的焦點,又集中在魂上面,而這裏特別是指魂那保存自己的心理說的。魂極微妙的在那裏作工,牠彷彿說,『只要容我生存,我願作任何事;無論怎樣,我總 要存活!』魂幾乎在那裏求救:『上十字架,並且被釘死?哦,這實在是太多了!要憐恤你自己,要愛惜自己!你真是說,你要反對自己,而與神同行麼?』我們中 間有人很知道,若要與神一同往前去,好多時候我們必須不顧魂的聲音,不管是出於自己的魂或是出於別人的魂,而讓十字架進來靜止那求自存的呼聲。
我 懼怕神的旨意麼?我曾經題起那位影響我極深的聖徒,許多次她問我這個問題:『你喜愛神的旨意麼?』這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她不是問說,『你遵行神的旨意 麼?』她總是問:『你喜愛神的旨意麼?』這個問題比其他問題摸得更深。我記得有一次她在某一件事上與主起了爭執。她知道主要甚麼,在她的心中,她也實在要 這個,但是這件事太難了。我聽見她這樣禱告說,『主阿,我承認不喜愛這件事,但是求你不要向我屈服。主阿,請你稍等-我會向你屈服的。』她不願意主向她屈 服,而減少祂向她的要求。她甚麼都不要,只要討主喜悅。
多少次我們需要來到一個地步,願意讓那些我們所認為美好和寶貝的東西去-是的,甚 至可能是完全屬於神的東西-好叫祂的旨意得以完成。彼得雖然關心他的主,但是他受那天然的愛所指使。我們會感覺彼得愛主的心真大,甚至使祂膽敢責備主。惟 有堅強的愛纔令人這樣嘗試。話雖如此,我們卻知道,你裏面的靈若是單純,沒有魂的攙雜,你不會落到彼得的錯誤裏去。你會認清神的旨意,你要發覺這個纔是你 心所專愛的。你不再為著肉體流一滴同情的眼淚。是的,十字架摸得很深,這裏我們再一次看見,牠怎樣徹底對付了魂。
主耶穌在路加十七章裏面 又對付了魂的事,這個特別與祂的再來發生關係。祂以『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來比較『人子顯現的日子』。(29~30。)稍後他又用重複的話說到被提的事: 『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34~35。)在這二者之間,主說了這些奇妙的話:『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你 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31~32。)為甚麼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因為『凡想要保全魂的,必喪掉魂;凡喪掉魂的,必救活魂。』(33,另譯。)
假 若我是不錯的話,這段新約的經文是告訴我們,我們對於被提呼召的反應。我們可能想,當人子來到的時候,我們都要自動被提,因為我們豈不在林前十五章五十 一、五十二節讀到:『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麼?無論我們怎樣調和這兩段經文,路加福音裏那段至 少叫我們停下來想一想;因為這裏相當注重一個取去,一個撇下。這是關於我們反應呼召我們去的事。就是根據這個,主給我們一個最緊急的勸告,要我們豫備好。 (參太二四42。)
此中必有原因。很明顯這個呼召不會在我們裏面產生最後一分鐘神奇的改變,完全不顧我們過去與主的關係,而給我們一個刷 新。不,在那時候,我們要發現甚麼是我們心中的真正財寶。如果財寶是主自己,我們就不會回頭看。回頭看要決定一切。我們何等容易愛慕神的恩賜,過於愛慕神 的自己!我應當加上一句話,甚至愛慕神的工作,過於愛慕神自己!
讓我舉一個例來說明。我現在正在寫一本書。我已經寫了八章,還要寫九章, 為這件事我在主面前非常掛心。如果主呼召我說,『你上到這裏來,』而我的反應卻是:『那麼我的書怎麼辦呢?』我想主的回答必定是:『好罷,你就留在地上寫 你的書罷!』我們在屋裏所作的那些寶貝事情,就能把我們綁住,並且牢牢的把我們釘在地上。
這完全是一個憑魂活著,或者憑靈活著的問題。在 路加這一段經文裏面,我們已經指出魂生命如何從事於地上的事-請注意,我們並不說邪惡的事。主只題到嫁娶、耕種、喫喝、買賣-這些都是合法的活動,並沒有 甚麼根本的錯誤。但是要記得,只要一旦你被這些事所霸佔,你的心傾向牠們,那就彀把你鎖在地上。要脫離這危險,惟有藉著失喪你的魂。彼得在提比哩亞海邊, 一認出向他們顯現的乃是復活的主,他的行動是一個很好的說明。他雖然也和其他的門徒一樣,回去重操舊業,但是他現在沒有想到船,甚至藉著神蹟所裝滿的那網 魚也沒有想到。當他一聽見約翰對他說『是主』的時候,彼得就跳在海裏。
這就是真的脫離。問題就在於到底我們的心在那裏?十字架必須在我們裏面作真正屬靈脫離的工作,使我們脫離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物。
就是到了這裏,我們所對付魂的活動,還不過是外表的各方面。就如魂放縱牠的情感,魂憑自己處理事情,以及魂被這世界上的事情佔有。這些仍然不過是小事情,我們還沒有摸著事情真實的中心;還有一些更深的事,現在我要試著來說牠。
十字架與結果
讓我們再讀約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魂的,就失喪魂;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的,就要保守魂到永生。』(原文。)
在 這裏我們看見,我們所說十字架裏面的工作-使我們喪失魂-和主耶穌是一粒麥子那一面的死相聯。那裏說到主死的目的,就是為著豐收。主的死所展望的目標,就 是結果。有一粒麥子裏面有生命,但是牠只不過是一粒。牠有能力把牠的生命分給別人,但是要將生命分送出去,牠必須先落在地裏死掉。
我們知 道主耶穌所揀選的道路。正如我們在前面所看過的,祂死了,祂的生命在許多人裏面顯現出來。獨生子死了,結果祂就成為『眾子』中的長子。祂捨棄了祂的生命, 使我們能彀得著生命。我們被呼召來有分於祂這一面的死。這裏清楚說出了同形於祂的死的價值,那就是我們失喪了天然的生命,我們的魂,使我們可以成為生命的 分給者,和別人一同享受在我們裏面神的新生命。這是職事的祕訣,是向神真正結果子的途徑。正如保羅說,『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 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1~12。)
現在我們要來到我們的要 點了。如果我們已經接受基督,我們裏面就有新生命。我們大家都得著了這財寶,就是在瓦器裏的寶貝。我們要讚美主,祂的生命實在是在我們的裏面。但是為甚麼 這生命彰顯得這樣少呢?為甚麼『仍舊是一粒』呢?為甚麼這生命不滿溢出來,分給別人呢?甚至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這生命也顯不大出來呢?這一個有生命而顯 不出生命的原因,就在於這生命被我們的魂所包圍,魂限制了這生命,(正如麥粒被殼所包圍一樣,)以致這生命找不到出路。我們活在魂裏面,用我們天然能力來 工作,來事奉;我們不是從神那裏吸取能力。就是這個魂妨礙了生命的生長。所以要喪失魂,因為惟有這樣我們纔能達到豐滿。
黑夜與復活的早晨
我們再回頭來看發芽的杖,那杖被帶到至聖所裏過了一夜-在那一個黑夜裏甚麼也看不見-然後到了早晨,牠發芽了。這件事清楚的說出死和復活,失喪生命和得著生命;在這裏你也看見了職事的證明。現在我們要問說,這一點在實行上是怎樣的呢?我怎樣知道神是用這個方法在對付我呢?
首 先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魂和牠天然的能力和才智,要繼續隨著我們,一直到我們離世的日子。所以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就需要十字架在我們裏面不止息的作工, 天天在我們裏面挖,深深的挖這個天然的泉源。我們一生事奉的條件,就在於主所說的這句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 34。)我們永遠不能越過這一點。凡是躲避十字架的人,主說他『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8,)『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為著要喪失魂而 讓靈上升,我們必須以死和復活為我們生活中不變的原則。
但是在這裏也有一道緊要的關口,過了這道關,我們整個生活和對神的事奉,就都會隨 之改變。這是一個窄門,我們由此可以進入一條完全新的道路。雅各在毗努伊勒就遇見這樣的一個關。在雅各裏面『天然的人』,想要事奉神而達到神的目的。雅各 很清楚的知道,神曾經說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但是他想以他自己的聰明和才智來達到那個目的。神不得不奪去雅各的天然力量,祂就摸雅各的大腿窩,使 他瘸了。雅各雖然還繼續行走,但是她卻始終瘸了。他的改名說出他是一個不同的雅各了。他仍然有腳,他也能彀用他的腳,但是力量已經被『摸』了,從此他只能 帶著受傷的腿跛行,並且他的傷再也沒有復原。
神必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我無法告訴你神怎樣帶,但是神一定會帶-藉著痛苦和黑暗的經歷, 我們天然的能力被祂摸了一把,被基本削弱,以致我們不敢再信靠自己。祂不得不這樣厲害的對付有的人,帶我們經過艱難痛苦的道路,使我們達到這個境地。到了 末了,我們不再『喜歡』作基督徒的工作,甚至怕奉主的名作事。但是就在這時候,祂能彀開始使用我們。
我能彀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得救一年之 後,我就很愛傳道。我無法緘默不說話。我裏面好像有甚麼東西在推我促我進前去,使我不得不作下去。傳道成了我的命。主可能很寬宏的,讓你這樣繼續一段相當 長的時間-不但如此,甚至還有相當的祝福-直到有一天,那個驅使你前進的天然能力被摸了,從那時起,你不再因為你要作那件事而去作,你只因主要你作而去 作。在你有這樣的經歷之前,你是為著從那樣事奉神裏所得到的滿足而事奉;有時候,主要你去作一件祂所要你作的事,卻叫你不動。你憑天然的生命活著,這生命 反覆無常,乃是你氣質的奴隸。當你的情感指向神的路,你就全速前進;甚麼時候你的情感另有所指,你就動都不願意動,即使責任所在還是不願意動。你在主的手 裏不彀柔順。因此祂不得不削弱你裏面偏愛的力量,愛這個惡那個的力量,直等到你作一件事是因為祂要你作,而不是因為你喜歡作。你可能喜歡那件事,也可能不 喜歡那件事,但是你照樣去作。並不是因為你能從傳道,或是為神作甚麼工裏得到某種滿足,你纔去作。不,現在你作,是因為這是神的旨意,你不再計較牠是否給 你一種感覺上的快樂。你在遵行祂的旨意上所經歷的真正快樂,比你那容易改變的情感,不知道要深多少。
神要把你帶到一個地步,祂只要一表示 祂的願望,你就立刻反應,這是僕人的靈,(詩四十7~8,)但是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有這樣的靈。只有當我們的魂,就是我們天然的能力、意志和情感的大本營, 被十字架摸過後,我們纔會有這種靈。祂所尋求,所要放在我們裏面的,就是這一個僕人的靈。有的人也許要經過長久痛苦的過程纔得到,有的人也許一擊就得到 了;無論如何神有祂的方法,我們不可忽視神所使用的方法。
每一個神真實的僕人,總得有一個時候經歷這種『失能』,從此他永遠不能恢復;他 永遠不能再像從前一樣。這一點必須在你裏面被建立,使你今後會真的怕你自己。你不敢出於你自己作任何的事情,因為你知道,如果你憑自己而行,你會像雅各那 樣招致一種主宰的對付;你也知道,如果你照著魂的衝動而行事,你的心在主面前將要受何等的痛苦。對於那位愛的神所加在你身上管教的手,你已經知道了一點, 祂是『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的神。(來十二7。)聖靈就在你的靈裏向你見證這一個關係,也見證『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羅八16~17,)我們必要得著 基業和榮耀。你對於這一位萬靈之父的反應,就是稱祂作『阿爸,父』。(15。)
但是當這件事真在你裏面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已經進入一個新 的境地,我們稱牠為『復活的境地』。死亡的原則可能在你天然的生命裏造出一個危機,但是此後你便發覺神把你釋放到復活的裏面。你發現你所喪失的,又再得回 來-雖然和以前不再一樣。生命的原則現在在你裏面運行-使你有權能、有力量、有生氣、有生命。今後凡你所失喪的,都會帶回給你,不過現在都在管治之下。
讓 我把這一點再說得清楚些。如果我們要作屬靈的人,我們用不著切斷我們的手或腳;我們仍然可以有我們的身體。同樣我們也可以有我們的魂,並且可以儘量使用牠 的各部分;但是現在魂不再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不再活在牠裏面,不再向牠支取,也不再憑牠活著;縱然我們仍舊使用牠。當我們以身體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 著就像禽獸一樣。當我們以魂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叛徒,像從神那裏逃亡的人一樣-雖然我們有才幹,也受教育,但是卻和神的生命隔絕。然而當我們活在 靈裏面,並且藉著靈活著的時候,我們雖然仍舊使用魂的各部分,正如我們使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一樣,但是牠們現在是靈的僕人;到了這個地步,我們纔能彀真正 被神使用。
但是就是這個黑夜,常常成為許多人的難處!在我已過的日子中,曾有一次主在祂的恩典裏,把我放在一邊,有好幾個月之久,在屬靈 方面,我進入完全的黑暗。我好像被祂離棄了-幾乎甚麼都停頓了,似乎一切都到了盡頭。然後祂逐漸的使我恢復所失去的。我們往往自己把所失去的拿回來,以為 這樣是幫助神;但是要記得,必須在至聖所裏經過一個長夜-整夜在黑暗裏。焦急是無用的,祂知道祂所作的是甚麼。
我們都巴不得在一個鐘頭之 內,就把死和復活都經歷了。我們不敢想像,神要把我們放在一邊,經過這麼長久的時間;我們也不能等待。我無法告訴你,到底祂要用多長的時間,但是在原則 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的說,祂總要把你留在那裏有一定的時期。在這段時期裏,似乎甚麼進展都沒有,你所珍貴的那些東西,都脫離了你的掌握。你面對著一堵沒 有門的牆。別人好像都蒙主使用,都有主的祝福,而你卻被漏掉,失去了一切。一切都在黑暗中。但是要記得,只有一夜。雖然是一個整夜,但是只有一夜。經過黑 夜後你會發現,你以為失去的那些,都在榮耀的復活裏歸還給你。你無法測量,在復活裏所得著的,和那些舊有的是何等的不同。
有一天,我和一 位青年弟兄一同喫晚飯,主曾在天然能力的這個問題上對他說過話。他對我說,『你若知道你已經被主遇著,被祂徹底的摸過,以致你失去天然的能力,那實在是一 件有福的事。』那天在飯桌上擺著一碟餅乾,我拿起一塊來,把牠擘為兩半,好像要喫牠一樣。然後我又小心的把兩半合在一起,我說,『這塊餅乾看起來沒有甚麼 兩樣,但是牠不一樣了,是不是呢?甚麼時候你的背脊骨一被打斷,此後神只要輕輕的一摸,你必定順服。』
這就是牠所包含的意義。神知道祂要 在凡屬於祂的人身上作甚麼。我們每一方面的需要,祂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解決了,好使祂兒子的榮耀,得以在眾子裏面彰顯出來。我相信那些走過這條路的門徒, 都能從心裏響應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在祂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羅一9)這一句話。他們已經像他那樣學到了這種職事的祕訣:『我們這以神的靈敬 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腓三 3。)
很少有人能在生活上比保羅更積極。他在羅馬書裏說.『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 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十五19。)他現在準備繼續到羅馬去,(一10,)然後,如果可能,再到西班牙去。(十五24,28。)但是在這一個包括 整個地中海世界的事奉中,祂的心只放在一個目的上,就是高舉那位成全一切的。『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 都不敢題;只題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7~18。)這是屬靈的事奉。
願神使我們每一個人都像他那樣,真正作一個『耶穌基督的奴僕』。 倪柝聲著
摘自《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承蒙[臺灣福音書房]授權轉載
轉自[水流職事站]線上閱讀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倪柝聲著 – 出版:臺灣福音書房 »»» 購買 »»»
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 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他乃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 面活出祂的生命。這正是本書所闡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