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 13 – 在基督裡的自由)課 3 – 基督徒的特徵
在基督裡的自由
基督徒的特徵
喬治‧科瑞士:教育學碩士、執業咨詢師
熙拉瑞M.孟卿格:教育學博士、執業咨詢師
在本講,我們要看一看基督徒所擁有的五個主要特徵。在開始本講之前,請用三四句話列出基督徒所有的特徵。把你的想法寫在所附的問卷裡,然後將它放到一邊,直到本課結束之後再拿出來。我們建議你中途不要查閱經文,先一口氣讀完全部課文。然後,重讀課文並學習經文。最後再回答問卷中的問題。
一、介紹
在本單元的前兩講,我們研究了人作決定的過程,並瞭解到我們自己有作出選擇的自由。其實,人不僅有選擇的自由,而且人的選擇在所難免。人即使不想選擇,也已經作出了選擇。人們在躊躇不定的時候,常常會作出壞的選擇。
另外,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不論好壞,它的確是人自己的選擇。把責任推卸給別人是不可能的。對自己做的決定,我們要負責,別無選擇。
人能做的最重要的選擇是要不要跟隨耶穌。人如何生活,在哪裡度過永生都是由這一選擇決定的。
二、基督徒的五個特徵
1.他們以基督的心為心
保羅說,「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 12:2)」當我們選擇跟隨耶穌時,我們就成為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 5:17)。神藉著基督的寶血把我們的罪洗淨,讓我們成了新人。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改變了。過去,我們是神的敵人,而現在我們屬於神家裡的人,成為天國的一員。我們從受肉體奴役的魔鬼世界裡被釋放了,獲得了自由。
在基督裡成為新人並不意味著我們有了新的身體,我們身上的疾病會消失。這意味著我們內心和靈魂的更新。我們從此不再以自己的喜好為動機,而是以神的愛為動機。
這也不是說,我們從此就不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中生活,不受誘惑。所不同的是,我們從此有了生活的目的和抵制誘惑的原因。
在羅馬書 12:2 中,「更新」一詞來源於希臘字 metamorphoo,意思是徹底地改變一個人的本性。我們用同一個字來描述毛毛蟲成為蝴蝶的變化。
毛毛蟲長相醜陋,被人鄙棄,但它有潛力變成一個美麗的蝴蝶。更新之後的蝴蝶不再有任何過去毛毛蟲的行為特徵。
我們也是如此。人人都有潛力把自己罪惡的心變成基督的心,但必須要經歷一個質變的過程。毛毛蟲經過在繭中的變化,最終會以嶄新蝴蝶的身體出現。當我們受基督寶血清洗之後,也會以一個新人的形式出現,成為基督徒。
蝴蝶看起來與過去不同,我們卻還有與過去一樣的軀體。我們所經歷的是內心和靈魂方面的變化。過去我們以神為敵,現在我們與神和好了。過去我們存有自私和罪惡的念頭,現在我們有了基督的心。
2.他們在基督裡受過浸
保羅在羅馬書 6:3-7 中解釋了基督徒受浸的意義。受浸本身是古代社會常見的宗教儀式。大多數的宗教,不論是猶太教,還是非猶太教,都在某種程度上有這樣的禮儀。但這在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含義。有人把它看作是達到純潔境界的儀式,也有人把它視為入教的開始。
今天我們所用的「受浸(baptism 英譯)」一詞來自希臘字 baptizo。這是字義上,而不是含義上的譯法。受浸的字義是浸沒、浸泡、沉沒和埋沒。所以,基督徒受浸是指要沉沒於水中。
保羅告訴我們,受浸的含義就是要模擬耶穌所經歷過的死、埋葬和復活。
我們受浸是向耶穌表明我們要跟隨他的決心。如同他經歷了死亡、埋葬和復活一樣,我們犯罪的舊我也死了,我們埋葬了舊我,在基督內獲得了新生命。通過受浸,我們讓犯罪的舊我死去了,兌化成新人,有了基督的心。
受浸不只是肉體上的行為,也是靈命上的順服。保羅在加拉太書 3:26-29中說,基督徒以對基督的信念而成為神的兒女。人怎樣才能成為神的兒女呢?受過浸的人就是穿上了基督的形象,也就是與基督合一、屬於基督的人。
受浸在靈命上的另一層含義是神洗淨了我們的罪,並賜給我們聖靈(使徒行傳 2:38-41)。受浸使我們能與基督建立起新的關係,與神和好。過去,我們是神的敵人,但現在我們成為神的兒女,進入了神的國度。
據馬太福音的記載,耶穌在升天之前吩咐他的使徒,「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8-20)」
作門徒就是要當一個小學生。這遠遠超出在學識或學術方面對基督的瞭解,而是要接受耶穌,放棄舊我,在基督內重新開始一個新的生命。
3.他們都被加入到教會之中
在今天教會繁多、邪教猖獗的地方,「你自己任選教會」成了十分流行的口號。這符合神對教會的論述嗎?
耶穌創造的教會只有一個,教會屬於耶穌。那些教會的成員都接受耶穌為主,受過浸。他們沒有參加教會,而是被加入到教會之中(使徒行傳2:47)。
新約聖經為我們展示了教會的團結合一。雖然在那些教會中人們的看法各有不同,但我們找不到教會有分裂的絲毫跡象,人沒有憑自己的意願加入教會的選擇。在以弗所書 4:4-6 中,保羅指出父神祇有一個,聖子只有一個,聖靈也只有一個。教會只有同一個身體、同一個指望、同一個信心、同一個受浸禮。我們從哪裡能找到當今社會的多種教會、多種信仰和多種受浸禮的根據呢?我們根本就找不到!教會的分裂是屬於魔鬼的人裝作光明的天使造成的(哥林多後書 11:13-15)。這些人用保羅的話說是「假使徒和騙子」。他們聲稱自己是神的僕人,但他們並不名符其實。
據馬太福音 7:21-27 的記載,耶穌談到這樣的人。他們也稱耶穌為主,宣稱自己有預言、驅鬼和以耶穌的名義施神跡的能力。耶穌卻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耶穌為何不接受這些人呢?他們以為自己的行為符合神的心意,但事實相反。他們錯在聽到了神的教導,卻沒有實際的行動。他們以為自己比耶穌還高明,寧願在前面一意孤行,也不跟在耶穌的後面。他們自行其事,卻聲稱是服侍神。
教會離不開基督。保羅在歌羅西1:18 中稱耶穌是「教會的頭」,表明教會對耶穌的重要。身體離不開頭,教會離開耶穌也不可能生存。
在以弗所書 5:22-32 中,保羅把夫妻之間的關係比喻為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丈夫要象耶穌愛教會一樣地愛自己的妻子。耶穌對教會的愛如此之深,他不惜獻出自己的生命。
在新約聖經中我們找不到人可以當基督徒卻不去教會的例子。聖經中的基督徒是教會的成員,教會是由基督徒組成的。它們相輔相成。就如同一首老歌所唱的一樣,「你不能捨這取那」。
我們並沒有選擇加入神的家,而是重生之後就被列到神的家庭裡。教會也是如此。耶穌告訴尼哥底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 3:3)。我們在基督內獲得新生的時候,就被加到神的家庭裡。
4.他們的靈魂得到了拯救
接受基督為主的人已被神從罪中解救出來。掃羅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看見了復活之後的耶穌,因此失去了視覺。入城之後,他禱告禁食。幾天之後,神派遣亞拿尼亞去見掃羅,要掃羅受浸,洗清他身上的罪。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能學到幾條真理。第一,儘管掃羅看見了復活的基督,他還是一個罪人。第二,我們的行為如禱告、禁食等表現,都不能拯救我們自己。第三,我們在受浸的時候,才接受耶穌。第四,我們過去的罪都在受浸時被洗淨了。
保羅在寫給羅馬的基督徒的信中描述了神的慈愛(羅馬書 5:8-11)。人們在接受基督之前,是神的敵人。人通常不會愛自己的敵人,但神卻不一樣。神如此地愛世人,他把自己的兒子耶穌獻出來為人捨命。耶穌的死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把我們從神對罪的憤怒中拯救出來。耶穌之死卻讓我們獲得了生命。
這一點,人很難理解。因為從純粹人的邏輯來說,這完全不合情理。但從神的邏輯來看,這是使我們得到拯救的唯一辦法。
彼得警告我們,接受神拯救的人仍然可能回到罪惡的生活方式中去。他把神的拯救描述成「脫離世上的污穢」(彼得後書 2:20-22),還說拒絕神的人沒有得救的希望,這樣的人比從來不認識神的人來說更可悲。
彼得說的不是那些因肉體的軟弱而犯罪的人,而是那些執意反抗神意願的人。這些人被古時候的猶太人稱作是明知故犯的,「舉手罪人」。他們舉起拳頭,對天發誓,「神啊,我不在乎你的意願!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這不是說神沒有能力拯救這樣的叛逆,而是這人自己不想得救。他曾經因無知而成了神的敵人,如今卻因恨神,以神為敵。
人只要活著,就會犯罪。這些罪是由於我們肉體上的軟弱,而不是我們故意對抗神意。只要我們有心跟隨神,神會繼續地除去我們身上的罪(羅馬書 6:1-12,約翰一書1:8-2:2)。
得救的靈魂是對未來充滿希望的靈魂。我們知道,只要我們按神的意願生活,我們就獲得拯救(馬太福音24:13,加拉太書6:9,啟示錄2:10)。
5.他們是特殊的人
跟隨基督的人是特殊的人,雖然世人都蒙召信主,但只有少數人選擇了基督。這些人的身上有以下的幾點特徵。
第一,他們熱心為善(提多書 2:14)。雅各說,基督徒行善時,展現出自己的信念。行善不是以得救為目的,而是因靈魂得救所有的行為。對雅各來說,行善包括不多言、濟貧、幫助孤寡、遠離邪惡(雅各書1:26-27,2:14-26)。
第二,他們行公義。他們拒絕了充滿罪惡的生活方式,而接受了正義,要做神認為正確的事(羅馬書 6:12-13)。當我們為主施行公義時,神會保佑我們(雅各書1:23-27)。
這並不是說基督徒的生活就很舒適,沒有痛苦。我們仍然是人,還生活在這個邪惡的世界裡。像別人一樣,我們也經受著各種悲哀和痛苦。但是,當我們忍痛按神的意願行事時,神會使我們堅強忍耐。神會向世人宣告,我們因跟隨神而受到了祝福。
第三,基督徒知道去討神的喜歡,在與神的關係上十分自信。因此,他並不為自己是神的子女而感到羞愧。他相信在所面臨的誘惑面前,神會拯救他(羅馬書1:16,希伯來書11:6,彼得後書1:1-3)。
最後,基督徒有豐盛的生活。神造人的目的不是只讓他們存活,而是讓他們享受美滿幸福的生命,以神為中心的生命,這包括了神賜給我們的一切祝福(馬太福音12:3-33,路加福音6:45,約翰福音10:10,腓立比書4:13)。我們接受耶穌時,神從他的寶庫裡取出珍寶賜給我們。
三、選擇基督的人將得到獎賞
人行為的最大動力之一是可能得到的獎賞。這獎賞可能是我們做工所得到的薪水,也可能是我們跟隨神要得到的永生。
聖經在幾個方面對永生進行了描述。在約翰福音14:1-4 中,耶穌把它說成是有許多莊園的宮殿。這不是簡陋的小旅店,而是總統下榻的地方。
另一個方面是不死的生命(羅馬書 6:22-23)。人將會是正當壯年,沒有疾病,沒有死亡。
神賜給我們的獎賞還有「與基督同為後嗣」的地位(羅馬書 8:17)。神愛我們就如同他愛自己的兒子耶穌一樣。我們不再是受魔鬼轄制的孤兒,我們被神接納了。
四、結論
人能自由選擇要走的路。你能選擇與神生活在一起,永遠喜樂。你也能選擇與魔鬼在一起,永遠悲哀。
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沒有人能替你選擇你要走的路。你會選擇什麼呢?是在基督內的自由?還是在魔鬼之下的奴役?(約翰福音8:32,羅馬書1:16)
承蒙”New Life Behavior International” (NLBI)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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