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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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 12 – 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課 3 – 怎樣用處罰來糾正孩子不良行為

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怎樣用處罰來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喬治‧科瑞士:教育學碩士、執業咨詢師
熙拉瑞M.孟卿格:教育學博士、執業咨詢師

在本講,我們要討論什麼才是處罰孩子不良行為的正確方法。在開始之前,請用三四句話寫出你所想到的處罰孩子不良行為的正確方法。把你的想法寫在所附的問卷裡,然後將它放到一邊,直到本課結束之後再拿出來。我們建議你中途不要查閱經文,先一口氣讀完全部課文。然後,重讀課文並學習經文。

一、介紹

在本單元第二講,我們已經列舉出五條不帶有懲罰性質的糾正孩子不良行為的方法:
使用預防措施 重視孩子的需要 忽略 引導孩子的行為 取消優待我們建議你如有需要先複習一下第二講的內容。

二、聖經關於通過懲罰來糾正行為的論述

神關於管教的宗旨是我們在第二講中所討論過的。但神也向我們指出,人有時需要更強有力的管教方式。

人如果生活在一個完美的世界,父母就無須管教孩子了。可惜,我們沒有生活在這樣的世界,管教孩子就成為必要的了。由於這個世界的罪惡和腐敗,有的孩子不會接受以聖經為基礎的優良的管教方式,還有的孩子會反叛和拒絕。這樣的孩子需要有更強有力的管教方式。

聖經中的《箴言》一書充滿了對父母的忠告,教他們懲罰有逆反和不服從行為的孩子(箴言13:24,19:18,22:15,29:15)。這裡所推薦的方法用今天的話來稱呼是打屁股。箴言 29:15 精闢地闡明了管教的各個方面。這節經文說,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所羅門的意思是,自私和狂妄的孩子不僅僅傷害自己,還傷害自己的父母。他提出改變孩子的兩種方法。一是責備,這也就是第二講所提到的糾正行為的方法。二是體罰(如杖打)。這兩種方法如使用得當,孩子就能學會如何有成熟、獨立的生活。

根據摩西律法,毫不悔改、叛逆的孩子可以被處死(出埃及記21:15,17)。我們並不受摩西律法的制約,對不求悔改、叛逆的孩子處死刑不適用於今天的社會。然而,這的確使我們看到神把管教孩子的事看得有多嚴肅。

新約聖經並沒有討論懲罰孩子的事情,而著重討論了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孩子要尊重和服從父母;父母要愛孩子,並「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另外,父母也被神警告,不要對孩子尖刻、獨裁(以弗所書 6:1-4;歌羅西書3:20-21)。

基督教對人心比對人的行為更為關注。你的心態改變了,行為自然會改變。如果孩子的行為有改變,並不意味著他的心一定有改變,而意味著孩子中止了一個消極的行為。

孩子尊重和愛戴父母會體現在他們的行動上。父母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重,這也會表現在他們怎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請記住,懲罰的目的是要改變孩子的行為。父母決不能把懲罰當作報復孩子的手段。

三、做父母的不同模式

什麼才是父母如何管教孩子的決定性因素呢?這是做父母的不同模式所決定的。做父母的模式是父母所持有的撫養孩子的哲學信條。雖然聽起來簡單,其實它很複雜。大多數人從自己的父母身上學來做父母的模式。不良的模式就這樣代代相傳,直到有人打破這個模式,開始一個嶄新的模式為止。做父母的模式基本上有如下四種:

1.專制型
專制型的父母是獨裁者,凌駕於孩子之上。苛刻的規章被不斷建立,嚴格地遵守。管教過分尖刻,對孩子常常虐待。孩子沒有任何自由發揮自己獨立的性格特征。他受父母的期待成為父母想要的人,完全沒有自己的性格。

韋恩‧格蘭特(Wayne Grant)指出,專制型父母的孩子都是典型的愛迎合、講合作、不果斷、有自制力的人。從表面上看,他們雖不露聲色,但都充滿了怨恨和敵意。最終,他們會向從不妥協的獨裁父母反抗。這通常在孩子成為十幾歲的少年時會發生。他們反抗的方式常常是對父母進行報復。其行為各異,從使自己家庭的名聲遭殃到使用暴力來對待父母。

2.漠不關心型
漠不關心型的父母忽視孩子,放任自流,完全不為孩子著想。這樣的父母無視孩子的需要,拒絕與孩子交流。孩子的生死與他無關。孩子再重要也不過是麻煩而已。

被漠不關心型的父母養大的孩子缺乏自尊心、自制力、與別人合作的能力。孩子常常感到自己沒有生活的權利。

3.縱容型
縱容型的父母給孩子無限度的自由,只是在孩子的行為有危險或是自己無法承受時才干預。這樣的父母偏愛孩子,有求必應。

縱容型父母養大的孩子都愛自我陶醉,無視規章,敢做敢為。他們雖然缺乏一些優良的個性,但卻有創造性、自發性和獨立性,精力充沛。

有時候,漠不關心型和縱容型的父母在表現上有一致的地方。但兩者仍有區別。漠不關心型的父母對孩子的需求推卸責任,百呼不應;而縱容型的父母卻接受孩子的要求,有求必應。

4.權威型

權威型的父母鼓勵自己的孩子有獨立自主之心,但不允許他們為所欲為。這樣的父母對孩子的行為設界限,有控制。

權威型的父母與專制型的父母不同,在與孩子的關係中有妥協。他視管教為一個糾正孩子不良行為的辦法,而不是對孩子犯錯誤的報復。像縱容型的父母一樣,他也接受孩子,對孩子的需求有求必應。父母和孩子的關係溫暖而密切,他們因孩子的最佳利益行事。他們盡力地幫助孩子發育成成熟和獨立的成年人。被權威型父母養大的孩子頗有社交能力,負責任,自力更生。在這四種做父母的模式中,權威型模式是聖經所倡導的模式。

四、懲罰的種類

1.語言上的懲罰
語言上的懲罰是用語言來實行的。要做得有效,你的用詞、聲調、體態和心情都要相符合才行。如果不這樣,孩子會感到困惑,因為這些信號互相矛盾。這時,孩子會置這些信號於不顧,只管自己行事。

如果孩子打碎了一個花瓶,聽到媽媽說,「看你多不小心。你要花錢買一個回來。」媽媽說話時在微笑。這孩子會相信媽媽的話嗎?當然不會!因為媽媽傳給孩子的是兩個相互矛盾的信號。媽媽的話在說他做了錯事,要引起重視。而媽媽的語調和體態卻在告訴他說,「這無關緊要,不要在意。」孩子就會忽視媽媽的話。如果媽媽的表情嚴肅與言語相符,他就會知道他要受懲罰了。

言語上的懲罰在孩子喜愛和尊敬自己父母的情況下才會有效。年幼的兒童會把這看成是使父母失望的事而難過。大一點兒的孩子尊重自己的父母,不僅能看到自己使父母失望了,還能理解因此受罰的原因。如果孩子對父母沒有尊重之心,會把父母的話當成囉嗦來看待。

言語上的懲罰與惡語相待有區別。對孩子惡語相待是打擊孩子的自尊心和自我形象,使孩子感到自己一錢不值。然而,言語上的懲罰是要孩子知道他的行為不能被接受,他要改變才行。

言語上的懲罰對大一點兒的孩子和十幾歲的孩子最為有效。說出來的話是很有力量的,既可以用來行善,也可以用來作惡。父母要有心給孩子說積極向上的話語,幫助他們學會尊敬和服從父母。鼓勵和讚美的話對孩子所起的作用比任何懲罰措施都有效得多。請記住,從一開始就培養一個成功、向上的孩子要比轉變一個有壞毛病的孩子容易得多。

2.非語言上的懲罰
這是用非語言上的信號來施加的處罰,如嚴厲的眼神、皺眉、沉默、威懾的姿態或事先安排好了的有懲罰性質的信號。為了讓孩子明白非語言信號的意思,你只能使用曾與言語懲罰或體罰一起用過的信號。不然,孩子會被弄得困惑不已。

3.體罰

體罰在於把疼痛作為處罰,包括打屁股、鞭打、用手或其它物品打孩子。由於這造成疼痛,你要小心選擇,不要虐待孩子。體罰時,你的目的是懲罰孩子,而不是報復。體罰只能用在公開不服從的孩子身上,而且別的方法也都沒有起作用。這是不得已的最後措施。懲罰要公平,體罰的程度要與不良行為的性質相符。

體罰不是教育孩子的好方法,它只能告訴孩子不能有的行為。在體罰時,要先告訴孩子做錯了的地方,然後要他們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行為。這樣,孩子就能知道應該怎樣做。

五、實施體罰的有關警告

體罰的後果可能很複雜,可能引起孩子行為的改善,也可能使壞的行為變得更加嚴重。體罰的形式和實施的步驟都將對孩子如何反應起很大的作用。

1.正面的效果可能短暫
體罰的正面效果只有在有正面信息交流的情況下才可能實現。正面的信息交流包括告訴孩子什麼行為和態度是可以接受的。為了懲罰而實施的體罰只能阻止孩子的某種行為。一旦懲罰的威脅不存在時,孩子不再有畏懼感,可能會重蹈覆轍。

2.負面的後果是長久的

體罰使用得不當會引來負面的效果,如對父母的怨恨、公開叛逆以向父母挑戰、孩子產生失落感等等。這些效果可能給孩子的情感、社交、精神和心理造成終身的傷害。孩子成人後,雖有時能夠克服這些兒時受到的壞影響,但要為不合神意的父母所造成的影響付出巨大代價。

3.它可能向孩子發出錯誤信號

體罰會強調孩子不對的地方,並不一定讓孩子知道正確的行為。請記住,對孩子體罰的時候,要讓他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行為。沒有人可以看出別人的思想,孩子更是如此。

4.它使孩子產生逃避的傾向
通常,孩子做壞事是為了好奇和尋求獨立性。好奇是孩子學習的方法。父母應該引導孩子在正確的範圍內發揮好奇心。如果處罰使孩子懼怕有好奇心,孩子的成長就不健全。體罰的實施一定要謹慎,不要打擊孩子的好奇心才是。

5.孩子可能學會憤怒可以解決問題
父母常常會處於憤怒而懲罰孩子,這其實是在對孩子進行報復。孩子也從中發現父母的憤怒可以解決問題,就用憤怒來解決他自己的問題。在還是個孩子時,他會欺負別人。長大之後,他會虐待自己的配偶和孩子,成為罪犯。

6.強化不良行為
體罰有時會引起相反的效果。個性極強、反叛心重的孩子可能為了報復父母,會繼續自己的不良行為。

7.阻礙社交能力的發育
如果孩子所受的懲罰過頻過重,孩子會害怕與人和社會打交道。他的理由是,「既然我做的一切都是錯的,我何必還要努力呢?」因此,孩子會破罐子破摔。

六、正確地使用體罰
當你在教孩子學會父母說的「不行」就是「不行」的時候,可以使用體罰。這通常被用在年幼的、剛剛學步的孩子身上。你必須嚴厲地、響亮地說出「不行」二字,並在孩子的手上迅速地打一下。 另一個體罰使用的場合是為了防止比體罰的消極影響更糟糕的後果發生。例如,在你必須強迫孩子接受治療,或孩子執意要干危險的事時,體罰是必要的。如果言語不能糾正孩子的行為,就可以打屁股。 在孩子拒絕糾正自己的不良行為時,你也可以用體罰。如果體罰是由一位關心體貼的父母實施的,就有助於孩子學會正確的行為。 體罰要盡可能迅速,要當著盡可能少的人實施。做後,要接近孩子。一旦孩子願意,你要擁抱孩子。不要過快地或過慢地尋求和解和原諒。七、結論

懲罰是糾正孩子錯誤行為的方法,不是對孩子進行報復的手段。其目的是使孩子改邪歸正。

與許多社會學學者所下的結論相反,對孩子的懲罰如果得當,會帶來正面的效果。使用適當的體罰能夠增進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體罰如果不恰當,也會損害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並阻礙孩子的正常發育。

現在,請複習課文並學習有關經文。



承蒙”New Life Behavior International” (NLBI)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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