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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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察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麼?”(哥林多後書第十三章5節)

  我們中間有許多弟兄姊妹,是電子廠的工人。在電子廠裏我們知道,要製作一塊集成電路板要經過許多工序:印刷電路、在熔化錫水中浸焊、插件、點焊、修理,到最後還要檢驗。雖然一個個工序都要求很嚴,但到最後還得檢驗,因為恐怕在想不到的地方會出毛病。這個檢驗工序現在簡稱為QC。

  我覺得我們基督徒的信仰也是這樣,我們曾聽過許多人向我們作見證,聽過不少人講道,有的人還看過不少屬靈的書籍,我們不知道所接觸到的是否都是純正的道理,我們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信錯;再加上這過程有不甘心失敗的魔鬼在破壞。我們也要來檢驗一下我們”信”得如何?經上說的”省察”、”試驗”就是檢驗。

  用什麼標準來檢驗呢?”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麼?”如果我們是得救的,不是神所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裏,這就是檢驗的標準;”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因著我們的信,神的聖靈就借著神的道,將基督的生命”重生”在我們裏面;同時,耶穌基督也借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我們的裏面就成為聖靈的居所,成了神的殿。”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哥林多前書第三章16節)。神重生在我們裏面的生命,同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本來是有分別的,可是實際上分別不出來,無論是從《聖經》上查考,還是我們實際的經歷,我們都分不出來。實際是:有了基督借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有神的兒子,就有”永生”的生命。

  關於聖靈住在我們基督徒的裏面的《聖經》根據比比皆是,這裏再舉幾處:

  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6-20節)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憑據原文作質)”(哥林多後書第一章22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質,直等到神之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第一章13-14節)

  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就是我們得基業的質,即憑據。什麼是憑據?一個父親告訴他的兒子:”到明年你結婚的時候,我會給你壹萬元”。兒子不知道父親說話是否算數,可是父親不但說了,而且將一張寫著他兒子名字的,壹萬元的定期存單交給他,這張定期存單就是憑據,就是質,雖然兒子還不能拿到錢,可是他已經有確實的憑據。

  我們手裏有一張存單,我們會知道;我們得著了重生,有了永遠的生命,我們裏面的生命得著了改變,裏面有了聖靈,我們知不知道呢?也該知道的。

  怎麼知道我們已經得著了重生?怎樣知道有聖靈住在我們的裏面?我們心裏到底有什麼感覺?下面分四個方面來說說。

  1、禱告

  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傳第二章21節)。會禱告的人,是重生得救的人;因為禱告是我們屬靈生命的呼吸。一個小孩剛生下來,他什麼都不知道,卻本能的要呼吸。他一生下來就哭;為什麼哭呢?因為他要呼吸。一個重生了的基督徒可能講不出一點道理來,可是他是會禱告的;他會關上門禱告在暗中的神。如果有人從來不會禱告,這人在信仰上就還沒有入門。”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信就會求,不信就不會求,這是很明顯的。

  有重生生命的基督徒,他的心裏有一種力量,會催促他到主面前去禱告,這叫做禱告的負擔。一個姊妹見證說:”我每天一早起來的時候,就是我的禱告時間,這時如果有人來跟我說話,我就覺得心煩。””我吃飯之前是要禱告的,只是到不信主的朋友家裏去吃飯就有問題了;禱告吧,怕他們譏笑,不禱告心裏又不安。”這個姊妹的感覺,是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的,這樣的要禱告的傾向,就是禱告的負擔。初時這種負擔不怎麼明顯,後來漸漸在主裏長進,就會越來越明顯,越來越有力。當禱告的負擔臨到我們時,我們總想離開人群,獨自一個人到神面前來禱告;禱告了以後,我們才卸掉了禱告的負擔。當然,有時我們也會感到心裏空蕩蕩的,我們甚至會忘記禱告;這是一個信主的基督徒也會有的情形,我們不用懷疑自己的得救。我只是說一個人若從來就不曾有過禱告的負擔,他的生命就有問題了。

  我們見過當了幾十年教友,而從來不會到主面前禱告的人;甚至見過這樣的傳道牧師,他會唱詩、會讀經、會講道、會在大庭廣眾之中開聲禱告(讀祈禱文),只是當他一個人時,卻從來不禱告的。他的一切都是做給人看的;沒有人看見,他就不用做了。

  2、聽道

  ”…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彼得前書第二章2節)

  初生的小孩雖然什麼都不知道,可是他會餓;他餓了就哭,直到他含到乳頭,才停下來,用力的吸吮。我們的重生生命也會餓;重生生命的食糧,就是神的道。一個得救的基督徒,會如饑似渴的要聽道,巴不得禮拜天快一點到來,好去參加聚會。雖然看聖經還有困難,卻會寶貴自己的聖經。有文化的人會千方百計的尋找屬靈的書籍。如果有人對聽道沒有興趣,不耐煩;這人的重生生命是有問題的,最低限度是患了”小兒厭食症”,當心!

  常常看見有人跑幾十裏路參加聚會,也有就在旁邊也不聽道的,為什麼?很簡單,羊是吃草的,不論跑多遠也要去找草吃;狗是不吃草的,窩邊有草也不吃的。這是生命不同的緣故。

  3、知罪悔改

  神在造人的時候,本來是將律法放在人的心裏;如經上所記:”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羅馬書第二章14-15節)

  神將他的律法放在我們心裏,我們若違背良心去行事,就是在神面前犯罪,我們就是罪人。但一般人在沒有信主之前,都是用屬世界的標準來衡量自己的。世界標準的罪人,如殺人、放火、強姦、詐騙的人,他們大多數知道自己是罪人;可是世界標準的好人,他們沒有犯大罪,他們還比人好,他們很多時候是不知道(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的。我穿一件白衣服,雖然隱隱的有許多污漬,可是當我站在一群滿身坭汙的人中間時,我就覺得我很乾淨;等我進了豪宅,同那高貴的主人的潔白衣服一比,我這才自慚形穢,發現自己是何等的骯髒。

  人對罪的感覺也是這樣:當我們還不認識那聖潔的主時,我們就同世人去比較,我若是一個世界標準的好人,我會覺得我沒有罪;我若是一個世界標準的罪人,我還會找出許多客觀原因來為自己開脫。直到我信了主,認識了那聖潔真實的主時,我們才會看見自己實實在在是一個罪人。

  當彼得一發現,站在自己船上的,是聖潔的主時,他就看見自己是何等的污穢,他就俯伏在耶穌腳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一個罪人。”(路加福音第五章8節)

  一個房間裏面很污穢,只是黑洞洞的什麼也看不見;當有一束陽光照進來時,我們就看得清楚了。神是光,當他的生命之光照在我們裏面的時候,我們就會看見我們的心裏是何等的污穢:仇恨、嫉妒、貪婪、虛偽、謗瀆、詭詐、淫穢……。一個不知道自己是罪人的人,是一個心裏沒有被耶穌基督的真光照亮的人;是一個在信仰上還沒有入門的人。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翰壹書第一章8節、10節)”道就是神”,道不在我們心裏,就是神不在我們心裏,就是神的生命不在我們心裏。

  信耶穌的人不但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而且因信得著了主耶穌基督的赦免;基督徒會立志遵行神的命令,遠離罪惡;正好象人不願意弄髒剛剛洗刷乾淨的房間一樣。雖然基督徒因為肉身軟弱,還不能完全勝過罪惡,可是他會”立志為善”。當他要往犯罪的路上滑時,他的心裏會失去平安;當他勝不過罪惡的引誘,偶然被過犯所勝,他的心裏會感到痛苦,會在神面前痛悔。

  大衛的詩:”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篇三十二篇3-4節)大衛的經歷也是我們基督徒的經歷,當我們犯罪時,聖靈會在我們心裏責備我們,甚至像火一樣在我們的心裏燒烤、煎熬,使我們看見罪是多麼可怕,會燒烤到我們以後再不敢隨便犯罪。除了聖靈在我們心裏的責備,還有外面的管教;我們貪一點小便宜,往往會招來大損失,我們若寶貝一些心中的罪惡,不肯脫離,往往會使我們一病不起,直到我們向主認了罪,棄絕了心中寶貝的罪惡,主才釋放我們。

  隨著基督生命的成長,基督徒的心裏會有一種抗拒罪惡的力量,雖然仍舊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可是靠著心裏的力量,已能拒絕犯罪的意念。

  我們見過這樣的人,他說他是信主的,他說他信有神,有耶穌,信就得救;他說他是得救的;只是他的行為同世人沒有分別,一直沉在罪中。我們是僕人,不是主人,不敢妄論人;只是請注意神的話:”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壹書第三章5-10節)《聖經》中有關這方面的教訓很多,引這一段已經夠了,不用多說了。

  是基督徒就”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0節)

  4、愛弟兄姊妹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翰壹書第三章14-15節)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野狼、獅子要找同類為伴。強制的將人與他的親人、朋友分開,是一種嚴厲的刑罰,名曰坐牢或流放。有基督生命的人,也自然的會愛與自己同類‑‑‑‑有神的生命的人。一個真信主的人,無論在什麼地方,無論見到一個怎麼樣的人,卑賤的或高貴的,貧窮的或富足的,聰明的或頭腦簡單的,中國的或外國的;只要他們是真信主的,我們都能一見如故。什麼原因呢?因為我們在基督裏,是同一個高貴、聖潔的族類。

  蜜蜂是群居的,它們中每一個蜜蜂,為著它們的群體,都能毫無保留的作出自己的供獻。當它們的群體受到威協時,那種奮勇抗敵,不怕犧牲的精神,真使我們嘆服。什麼原因呢?因為對它們來說,離開群體它們就無法生存;沒有群體,就沒有個體。因而神在造它們時,給了它們一個強烈的群體觀念。

  天然事物中實在有許多隱征,使我們能夠明白神的真理。神的教會更是一個群體,普世的教會是一個整體,就是耶穌基督的新婦。不在整體的教會裏,單個的基督徒是不能存在的,在神面前也是沒有意義的。教會不單是一個群體,《聖經》告訴我們:教會是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身體,每一個基督徒都是這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一群蜜蜂缺了幾個蜜蜂是沒有大礙的,一個身體若缺了一個肢體,缺眼睛、缺鼻子就不行了。因而主耶穌要求我們信他的人要彼此相愛;他也親自為我們做了榜樣,親自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他叫我們要顧念教會這個群體,弟兄姊妹之間要彼此相愛,像他愛我們一樣。基督徒裏面的”永生”生命,就是在耶穌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生命。我們若有耶穌基督身上肢體的生命,我們也必然會愛基督身上的其他肢體。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的眼睛瞎了。”(約翰壹書第二章9-11節)《聖經》上的話已夠清楚,我們不用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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