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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人在故鄉(賴品超教授 )2016.8.14

語音(廣東話):

主題:異鄉人在故鄉
證道:賴品超教授
經文: 彼得前書 2: 9-17

甚麼是福音?=信耶穌得(死後)永生,人生的最後/真正歸宿;人生=寄居的客旅,訃文”在世寄居n載"。

上一代非常流行的詩歌:這世界非我家,我無一定住處,天堂若非我家,我必流離無依, …. 故我不再貪愛這世界為我家。對世界無眷戀、但也沒有甚麼責任,除了傳福音,無甚有價值的事可做,等上天堂。看似消極厭世。

有人批評基督教逃避社會責任,甚至不環保,因污染也無妨。不一定!遊客可以不留下也不帶走甚麼(環保遊),甚至有可能把一個更好的地方留給下一手。(曾租屋住,搬走時乾淨過入住之前,業主大讚。皆因家母愛潔。)

今天的經文,先講福音:上帝在基督裡的工作,拯救、揀選、更新、呼召(2:9-10),信徒因而有獨特身份,就是作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前2:9)在此天國公民身份的基礎上,經文再講另一個身份,就是寄居的、作客旅的。

為何說是寄居的、作客旅?按照經文所說,此書信是給在多個不同地方的離散寄居者(παρεπιδήμοις διασπορα),包括”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等地的信徒(彼前1:1)。讀者很可能是在社會/政治上的意義上是寄居者,不是住在家鄉/本國的猶太人。在耶穌與保羅的時代,不少猶太人散居各地,似中國人多華僑。收信者可能主要是離散(diaspora)的猶太僑民,但也不排除也有外邦人(學者對此有爭論)。無論如何,由於天國公民的身份才是primary /首要/基本/必然,身住那一國家則是secondary/次要/偶然(可變),就有如寄居。在世寄居的天國子民,應如何生活?

彼得對作客旅/寄居者的勸告,信仰上敬畏上帝,在教會生活上親愛弟兄,在個人生活上:(1)積極而言,品行端正(2:12)、行善(2:15);(2)消極而言,要禁戒肉體的私欲(2:11),不要”藉自由遮蓋惡毒” (2:16);(3)在社會/政治生活上:要順服君王、長官,以至既有制度。

(1)品行端正、行善-任何情況都要做,但作為僑居異地者更為重要,因可給當地人良好印象,改善與鄰舍關係。

(2)孤身到外,沒有家庭朋輩壓力,覺自由,想做就做。對當地無感情,只有sense of insecurity,總是想多賺個錢旁身/回鄉,在家鄉不敢做的,在外地可放縱地做,尤其如果當地不犯法。小心,若讓當地人覺這些外來者很自私、貪婪、甚至aggressive,要來掠奪甚麼,反惹仇恨。

(3)人到外地,對外地的制度有時覺得不習慣、不合理或對自己有損,覺得還是習慣故鄉的一套。(太煩了!我鄉下不是如此!)。很容易不尊重當地文化風俗甚至法律。(通常當地人都不喜歡治外法權/Islamic law in Britain)小心,入境問禁,尊重當地文化,較易受當地人照受,減少被排斥。

彼得的勸告,似乎就是勸信徒做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不要讓人覺得我們是自私自利、不理公益的外來者,不應將個人私欲凌駕公共秩序利益,多做有益於公眾的事情(奉公);也不要讓人覺得我們,破壞既有秩序(守法)。這些勸告對於個人的好處(保身)固然重要,但對經文來說(明節)更為重要:我們如此行,目的是宣揚上帝的美德。(正如我們的學生去做交換生,總是選成績好、品行好的,為免破壞CUHK的名聲,因為這些學生在外地的行為,影響校譽/image。)[曾遇中國留學生戲謔,在外國做壞事,記得大聲講日文!]

信徒如此生活,非為自保,而是出於對上帝的信仰。我們信徒本身是”自由的”(彼前2:16),但也是”作上帝的僕人”(彼前2:16)。如此生活,作這一切,不是無可選擇、被迫如此,也不是因為潮流興/入鄉隨俗,也不是因為君王的命令,而是為了”主的緣故” ,為了”歸榮耀給上帝”(彼前2:13),塞無知人的口(2:15),不要給人話柄。

對君王、臣宰以及人的一切制度的順服,不是基於甚麼愛國情操(we are not their nationals / citizens),不是對他們有何好感,更不是因為政策或官員們對我們有優惠、利益輸送,非因私慾而有所偏愛/恨惡,非因懼怕君王的權力(羅馬書的講法是:他們不是空空配劍的),更非因對權力的崇拜,而是為了彰顯上帝藉基督的救贖所顯出來的美德。

正因如此,順服君王/一切制度,不是一種毫無原則的順服(因敬畏上帝才順服君王);對君王/政府,有一個恰當的態度,一種恰如其份的尊敬。該段經文的小結是”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彼前2:17),當中肯定尊敬君王只是信徒的眾多不同的責任的其中之一而已,所採取的態度也有分別。對上帝的是敬畏(φοβεισθε) (1:17),對教內的弟兄才是親愛(αγαπατε)(1:22),對(教外)的眾人是尊敬(τιμήσατε),而對君王也是同一字根的尊敬(τιματε)。

換言之,這既不是用對上帝的敬畏去對敬畏君王[這是拜偶像!斷乎不可!]、也不是用對教內弟兄的親愛去親愛君王[有實際上的困難,不單可能有國仇家恨,更是親疏有別,對方不一定領情,只會讓人以為獻媚],而是用對待一般教外眾人的尊敬,去尊敬君王而已。(不少人是either hate or love君王,但我們不巴結、也不卑視或敵視[這其實並不容易],而是予以尊敬,正如尊敬其他人一樣,一視同仁,不因政治地位而有異。)[據說,大學高層曾討論可否不收大額捐助大學者診金;最後接受廉署的忠告:任何人,包括首富/特首 (校監) 來看病也要照收診金,一視同仁,當然會善待、正如善待一般病人一樣。]

信徒即使在被邊緣化的環境,甚至受迫逼/敵視 ,也要堅持信仰原則,一方面拒絕被同化,另一方面努力行善,即使不被欣賞、甚至要為行善而受苦,仍要堅持,better to suffer than to sin,正如基督立下榜樣(2:18-25) 。

早期教會的實踐

早期教會的信徒,不僅猶太裔的基督徒如此,就連本來在種族上不是猶太人的信徒,也因為信仰的原因及所帶來的價值觀/生活態度,變得與原居地的人有所疏離;就是說,他們雖然是羅馬人並身處本國本土,但卻被視為異鄉人,被邊緣化,甚至誤解和歧視。此即所謂:異鄉人在故鄉。

早期教會的一份文獻(約為二至三世紀)正是如此描述基督徒:”他們雖住在他們自己的祖國,但好像是國中的寄寓者,他們作為公民,參預一切事務,但又像外人樣,忍受一切痛苦。他們以海外為家,每一國外都變成他們的外國。”

在教外人眼中信徒是怪人、是異類 (有如電影中的aliens 異形)。早期的信徒不時受誣告,誹謗(無神,淫亂,吃人肉);但他們仍按照《聖經》的教導(耶29:7 “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在具體的行動上,除了保持貞潔外,更致力為所住的城市求平安,做不少公益的事,照顧孤兒寡婦、貧苦無依者,甚至得到一些異教者的稱許。

當時社會:似很矛盾,崇尚自由(個人享樂)但又有政治壓制。皇帝/政府有權取締某些宗教、甚至有權要求人去拜官方所定的”神”、包括皇帝。日後,羅馬帝國大搞對君王的崇拜,要求信徒獻祭,不少信徒拒絕,大受壓逼。他們無法順服,因這是違反聖經的教導。原本就是因為敬畏神才尊敬君王,如硬要迫他們二揀一,最後唯有”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香港的處境

我們的處境有點似早期教會面對的處境:似很矛盾,個人自由vs. 政制壓制。

我們生活在非常自我的世代,高舉自我的文化風尚,me generation,玩自拍(selfie 列入世紀重要關鍵詞), 高舉權利/自由不講義務/責任, 很容易”藉自由遮蓋惡毒” (2:16),尤其反映在消費文化(只要付得起,不用想環保、公平貿易)、性文化(只要喜歡可以很自由、想做就做、只要不影響別人)(對社會真的無影響?)

香港人一直有很多自由,缺乏民主。最近好似自由也少了,激烈批評政府的人無端端被辭職或調職,失去贊助,又講不出為何,暫時無法證實有任何的政治迫害,但又隱隱讓人覺得好像是有某種政治的目的,收窄言論自由,誅滅異己的聲音。

與社會主流文化仍有不少重大的分歧,政治制度也不一定是我們所喜歡。面對這種處境,信徒應如何生活、如何彰顯神的美德?今天經文一些啟迪。

個人:小心私慾。在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工作環境,與我們的信念、價值觀可以很不一樣,朋輩social pressure不容易resist。(合資買六合彩,好少錢,又可聯絡感情,輸了當做善事,why not!? – 留意, 這有可能是”藉善事遮蓋貪婪”。)文化的滲透更難防範(傳媒/廣告:人生要講享受,甚麼都可以被人當作是基本人權的一部份),甚麼都可當作一種消費,甚至以消費的心態去教會。需要好好的思考, 如何用僅有的自由去作榮耀神的事, 而不是”遮蓋貪婪”。

教會:我們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十分疏離,更需要有教內弟兄姊妹之間的親愛;但小心,這不是藉口以公益為名以謀私,將教會變成小圈子利益集團。香港教會人數也不少,社會有地位的也不少(佈道會專找高官名人作見證),參與很多教育慈惠工作,甚至有人覺得代表精英階層(有人甚至為入名校而入教)。值得思考,教會會否以傳福音為理由,實則擴展版圖/enterprise, 反而犧牲公眾利益(少批評政府兩句,政治上多點識做,讓你開多間學校)。

政治:順服君王、接受一切制度,似與民主/政制發展相違背,實則不然。我們沒有君王,仍對為官的仍給予應有的尊重,no more and no less,更期盼能有人與人之間(包括君王或長官)有在平等的基礎上互相尊重;你有一票我也有一票,不應有某些人因有某種社會地位而有多一票或兩票的特權。換言之,在民主制度中,有更大的可能去實現經文所表達的理想,就是信徒可自由地表達信仰,尊敬眾人也受眾人尊重 (有言論、結社以至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是基本人權) ,更不會因行善或爭取公義而受政治上的打壓,可以更自由地去彰顯上帝的美德──就是公義、光明、仁愛。

香港的信徒,對國家民族的歸屬感與認同也許相對模糊,反而對流散的處境和感覺卻並不陌生,不少人曾移民或寄居異地(手上或有外國護照);但香港教會一直堅持的信念是”為這城求平安",而這甚至為持不同政治取向的基督徒所接受。這正是 “在世寄居的天國子民”,作為僑居的異類為身份認同所應有的態度。我們雖因信仰而有如異鄉人在故鄉,但仍應為這城求公義、民主、人權,這不僅有利於信徒信仰的實踐 ,也有利於社會大眾。

我們要堅持,也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文化上、社會上被孤立,甚至政治上被打壓),但仍要追隨基督的十架。求主幫助我們,在我們寄居在世時,不單在個人生活、也有社會生活上,能宣揚衪美德使主得著榮耀,更希望可以在我們離世之時留下一個更美好、而不是更壞的世界給下一代。

歡迎赴會: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主日崇拜時間
Sunday Service Time 星期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10:30 a.m., Sunday 地址
Address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
Chung Chi College Chapel,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崇拜以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即時傳譯進行。
The Sunday Service is conducted simultaneously in Cantonese, Putonghua and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interpretation. 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All are 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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