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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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再認父親

再認父親(來 12:5-12)

1. 再認父親
當父親節時我們自然會想想我們的父親及怎樣面對之,若我們詳細的回顧便會發覺不同年齡階段對父親有不同的印象與體會,如小孩子年代會覺父親”高大威猛”、”無所不曉”,但當我們到少年時期或許會覺他與我們距離是那麼遠,我們出社會工作時或許覺父親是一個主觀、頑固的人,距離越來越遠,到他晚年時體會更不同,原來我們對父母的體會認識是會因我們生命的成熟及接觸的深入而有所轉變,但無論怎樣,聖經的教導是要我們「孝敬父母」。

人生的起點是「家」,人際關係最先建立的也是「家」。十誡首部份是人對神的責任,第二部份是建立人與人之間關係,最基礎是「孝敬父母」,然而孝敬的方式卻沒有絕對一套的規條,若有清楚或定下細節表面則容易處理,但卻失去律法背後的意義,故我們要小心面對。

2. 再認孝敬
世上有很多很偉大的父親,他們不單辛苦地工作,更以兒女得幸福為目標,一切均為他們著想、刻勤刻儉,他們大多會得到兒女們的尊敬、孝順。但事實又有不少令人齒冷的父親,極端的是傷害自己的女兒,使她留下永不能磨滅的傷痕。較普遍是不少人卻只顧自己享樂、放縱、不忠於配偶、不理會兒女的死活、親手破壞自己的家,這些父親又怎能孝敬呢?

原來「孝敬」(Ka bad)有較重的軍事教育味道。孝敬是尊敬他們,視他們為重要的人物,讓他們影響我們;在我們生命中有尊貴地位,讓他們有權管理我們。

當代背境是希伯來民族以家長、族長為中心,近似中國人的家庭,一家合作生產。父親延續了神與人類、家庭愛的關係。小孩從小認識其父親是統治者、戰士、大祭司及審判官,有一天他們同樣要求兒女如此看他們。

希伯來人以傾聽父母的話視為神賜的教訓與導師。家是認識自己及認識神對自己期望的場所(申6:6-7),父親好好教導兒女。父親的尊嚴就深受他本身是否善盡己職,是否在家中成為神的代言人,是否傳述神的事,是否教導神的律法所影響。而子女對父母以謙遜、相信、順服的心態藉此表示孝敬。

孝敬是一種道德的承諾,矢志盡善孝道、長久的忠誠(西3:20)引伸舊約的教導。兒女們要接受父母為自己的教師、導師、培育者及可信賴的保護者,當他們懷著尊敬、聽從的心領受教導便是孝敬。

孝敬與愛是有些分別。
愛──與生俱來,引起我們與我們更親近。孝敬──是道德的選擇。
愛──使人聚在一起。孝敬──是相離相分。
愛──拉近距離、關係密切。孝敬──造成距離,造成特定的保留。
愛──是心靈的感動。孝敬──是意志行為,願意順服,侍立一旁。
但愛與孝敬是彼此需要,互相依賴。沒有愛──孝敬會變得冷峻、僵硬、勉強或帶怨恨。

孝敬是維繫家庭道德的繩索,因這繩索才使家在尊敬與忠誠的架構中成長。

當然,若一個完全沒有承擔父親責任的人,是不應受到尊重,古人亦云:「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人不自重怎能叫人尊重他呢?故此孝敬不一定做在那些全不負責的父親身上,但我們要小心,若一些道德不完全的、生活有瑕疵的,我們則仍需接納、尊重、孝敬,因他在地位上仍是我們的父親,因有他才有我,並且他曾承擔養育的職責,故仍需尊敬。

3. 孝敬行為
聖經中給我們對孝敬一些實際的指示:
不可咒罵:「凡咒罵父母,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利20:9,利4:16,出:15-17,人始終有不滿的情緒,我們會激辯,但「生氣卻不要犯罪」,我們不可用可怕的言語咒罵人,父母地位尊貴更不能咒罵。 不可藐視:「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箴23:22,30:17,我們年少時會欣賞父母,但當我們學識漸豐,人生經驗越多,地位、經濟超越父母時,小心不要犯上此錯。 使其開心:「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23:25-26,知道他們的祈望與要求,對照這是否合理,與能達到否,而努力達至。 養育照料:「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箴19:26,提前5:8,供養父母,特別在經濟上有缺乏的,但亦應與兄弟姊妹同樣付上。 聽其訓誨:箴4:1-2出於愛心合理的教導要遵從,普世父母都希望當他們說話時兒女聆聽,當教導時兒女接受,當異議時兒女讓步。4. 再認天父
同樣,我們信徒與神的關係也是”父與子”的關係,我們稱神為”天父”,人世間很多”失職”的父親,但我們的天父卻絕不會如此,但不少信徒對天父的認識也如我們對世上的父親一樣,會在不同的階段對祂有不同的體認。

當我們初信時我們往往視天父如民間的神祇般,我們只求祂賜福我們、事事順境、趨吉避凶。是的,天父必會祝福祂所愛的兒女,但卻非單一如此,因天父的愛不單呵護。父母愛兒女均會對他們有期望,而達到這期望便會給他們管教、訓練,這過程是艱辛,未必好受。

神要磨煉一個人時往往利用惡劣的環境去琢磨他。約瑟若沒有作奴隸被冤枉下獄,他不會有機會作宰相;摩西若非在曠野四十年性格難以變得溫馴,那又怎能帶領叛逆的百姓?因為神愛我們,故必會管教我們。祂的管教、責罰乃是因祂的愛,「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箴 3:11-12)因此基督徒信主後的道路不一定是平坦、順暢,更不要以為我們犯錯認罪後神不會刑罰,若是如此只顯出神不公義,神施予管教時祂真的要”忍心”呢!因祂不會好受,「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 12:7下, 10-11)正如「金子要經過提煉才見精純,鑽石要經過琢磨才見光華,寶刀要經過鍛鍊才見鋒利,麥子要經過死亡才見重生。」「沒有試煉,你永遠不知生命的潛力有多深?沒有重擔,你永遠不知生命的耐力有多大?沒有痛苦,你永遠不知生命的韌力有多強?沒有缺憾,你永遠不知生命的內涵有多美?」

我們可有為此感謝神?

5. 再認責任
天父因愛而管教,那麼作父親的又可有同樣承擔管教的責任呢?父親是一家之主,要承擔教養下一代的重要責任,可惜今天不少父親已放棄此重責。不否認父親出外工作是辛苦,但卻絕不能不理會兒女。今天人往往走向兩個極端,一是嚴苛的管轄,責難或不聞不問。傳統教導下的孩子只有耳沒有口。今天則強調愛、了解、寬恕,但這是正確嗎?在人本主義影響下,鼓勵發展孩子的個性,不可施行任何的責罰、管制、體罰是會傷害孩子,部份是對但仍有問題,我們仍需循循善誘,指出其不是之處,犯錯不責罰也是不對。若認錯後而沒有刑罰,那只會帶來更多不幸。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 22:15)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箴 29:15, 17)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 13:24)
管教──包含刑罰是需要的,但每次均要合理,且要靈活,帶著諒解,刑罰時更要合比例──很多兒女其實知道自己犯錯,只是不滿自己所受的責罰是那樣重,而不滿。

願我們用真誠、同情、愛去幫助他們「贏回」他們。若兒女拒絕你付出的努力,不是用暴力作回應,而是讓他知道你會傷痛、失望、難過,在許可情況下稍為讓步或調整,以表示你對他的尊重。

願作父母的能好好管教自己的兒女,管──是訂定範圍,教──是指導,兩者並重。當然以身作則,用生命去教育是最有效。管教要處理得宜,因不恰當引來的傷害比得益更多,使徒教導我們消極:「不要惹兒女的氣」;積極:「照主的教訓,警戒、養育他們」。

兒女是神交付我們,給我們託管。我們不單是兒女的監護人──更是靈魂的監護人,我們應不單希望他們生活安好成材,更是希望他們與神建立美好關係,我們不是強加信仰在他們身上,乃是分享我們的經歷,並從小作出真理的教導,重看聖經中給為父的責任,「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 6:6-7)。重要的是我們與神關係如何,請各位為父的再確認我們的責任並實踐。

願我們有基督的忍耐、愛心、持久對待我們兒女。滿有恩典、愛心的神容忍著我們的惡行,祂長久忍耐實在叫我們感到驚訝,難以置信。願我們學習之。若我們失望、不滿,請想想:「如果神用我們待兒女的方法待我們,我們會怎麼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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