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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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變臉後傳II – 搲銀交稅

變臉後傳II – 搲銀交稅 (太17:24-27)

主登山變像後下山便面對兩個挑戰,第一個是門徒無能為力趕鬼,主指出他們心弱力微──信心小力量自然微弱,要好好禱告依靠神才會心強力壯;隨之而來便是主被人挑戰祂的身份地位,祂應否納丁稅,在此事主給我們有什麼教導?讓我們好好研讀。(太17:24-27)

一. 背境
我們很容易將此段經文與太22:15-22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聯手對付耶穌,問祂應否納稅給該撒那一段經文混淆。”稅"原文是用兩個不同的字,納稅給該撒是當時羅馬政府統治下所有公民應有的責任──正如我們要納的薪俸稅般,是次這人詢問主會否納的是丁稅。

按出30:11-16記載,他們在曠野時曾作人口統計,廿歲以上的男子每人要交半舍客勒的錢子,以維持會幕的費用,這稅項連貧窮的人也不能避免。而主耶穌的年代,廿歲至五十歲的猶太男丁無論是居於本土或海外也要交這丁稅以維持聖殿之運作經費,他們往往在逾越節時往耶路撒冷守節便可親自繳交。在逾越節前一個月,巴勒斯坦地及外地各處均有專人負責收集這些殿稅。故這次詢問彼得的人並非羅馬官員,乃是以色列人官長所委派的人。故此”丁稅"又稱為”聖殿稅"或”贖命錢",是含有感恩及承擔責任之意義。

昔日的會幕、聖殿是一個耗費大量金錢的地方,他們每日清晨及晚間要獻祭,每晨每晚要獻上一只一歲的羊羔,同時獻上酒、麵粉與油,並要燒香,祭司身上懸掛著極昂貴的飾品與袍子,大祭司的袍子更是利害,故此每個屬神的子民均要承擔這丁稅,這是一種義務,但也是一個責任。若然他們不付按當時”民間"的方法是可扣押他的財物,但這稅項不是政府定規必然要交,故不交負責方面也無奈,但這數額不是非常巨大,這稅額是他們平均兩至四天的工資,若人人均肯繳交便能集腋成裘,可惜仍有不少人不承擔此責任。

二. 納或不納
收稅的人向彼得詢問主會否納此稅:「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麼?』」太17:24,他們不直接問主,或許是對主的尊重而不敢直接問他,而彼得是首席門徒,故此便直接向他詢問。但另一個可能──更大的可能──是試探主而故意向彼得詢問,彼得一向是一個口直心快、常衝口而出講一些未經詳細思索的人,故更易在他口中找到攻擊主的把柄,若彼得說不用納此稅,他們便可以有把柄控告耶穌不尊重神,不守神的律法,很多時許多充滿惡毒、詭詐的話與謙虛恭敬的話沒有很大的差異,我們要細心分辨,小心回答。

他很快直接的回答:「納!」他沒有事先詢問主便有此回應,他是否越俎代疱?但我相信彼得除了要即時回應那些人的挑戰外,他的答覆也是對主的了解,因他認識到凡人應盡的本份,主必不會逃避不作,一切合理與有益於神的事,主必會樂意承擔,反之一切碍於福音的事工,或含有不法成份的事,不用深入探究也知主必不喜悅及不作。這答案是對主的認識,合於律法,忠於神及民族的熱情。

彼得回應後便走入屋子想尋求主的確認,主未待彼得的開口便採取主動反問他,藉此給他教導,分析納與不納殿稅的根據,「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太17:25,「君王」是眾數,泛指世上所有的君主,「關稅」是地方上直接收取的貨物稅,此節的「丁稅」繳付給中央庫房的人頭稅,「兒子」也是眾數,泛指皇室成員及皇宮中人。

彼得的回答「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太17:26上,昔日子民納稅是給皇室成員過著安舒,超級享受的生活,很自然地皇室成員特別王子、公主又怎需納稅呢?因此主很清楚再表明自己的身份,也是回應登山變像的意義,祂是至高榮耀神的兒子,祂怎需納這「丁稅」呢?!這「丁稅」是給聖殿運作用,聖殿作用乃是藉此事奉神,故主便不用納這丁稅,這是正確的答案。

三. 為人著想
主雖然是神的兒子不必納這「丁稅」,但為了他人著想,祂便甘心降服於律法之下,「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太17:27,但恐怕”觸犯"他們──主並不是怕觸怒一些反對的惡勢力而屈服,”觸怒"原文是「絆倒」之意,祂不想因祂的拒絕──正確的拒絕──而引起他人的誤會,以為祂輕視神的律法,不尊重聖殿而妨礙了祂的使命,那時救恩仍未完成,聖殿仍有其作用,子民敬拜神獻祭的所在地,維持聖殿的運作仍有需要,故此祂便納這稅項。

主這樣作是有「委屈」的,而且有點兒「荒謬」,但祂這樣作卻給我們樹立一個很重要的榜樣,為了別人著想:正如祂也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祂不堅持自己的權利與自由,甘心棄權,祂甘願被這些人看為”凡人"般要交稅,為他人著想不想絆倒一些人,或許這些人是無知幼稚,但為了他們的得救而放棄自己的權利。主常常嚴厲斥責罪惡,但祂又極力避免不合理地得罪人,我們同樣需要此態度。

這也是我們成熟信徒應有的榜樣(羅15:1-7,林前9:12-23)「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9-13。今天這個社會的意識形態是以自我中心,以自己的利益作為出發點,甚至我們訴說”我行我素",這是我們的性格,但我們的信仰卻叫我們學習捨棄自己,成全別人,若因我們為自己的好處作出的堅持而使他人絆倒,我們會遭到神的責罰。我們應在一切涉及個人利益得失的事,或一些與罪惡無關的事上,應盡量容讓別人,幫助別人,叫主的福音不受妨礙。

當然若面對一些絕對的真理,關乎信仰重大的事情,耶穌並不介意使人絆倒,正如祂與稅吏、妓女同處分享信仰便遭人責罵,祂在安息日治病趕鬼便被人指責犯安息日的規條,但祂卻不會因這些責罵怕絆倒這些人而不作或改變祂的方向,故此我們求神給我們智慧去分辨,何時應堅持,何時應棄權。正如:我很歡喜的一個禱文:Lor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神啊!求你賜給我寧息去接受那些改變不了的事物;勇氣去改善那些可以改變得到的;智慧去辨別這兩者的分別。

四. 搲銀交稅
主吩咐彼得到海邊釣魚,將釣到的第一條魚從其口中取出一個銀幣出來用作交稅。縱使經文沒有再記載彼得怎樣去作,但我們相信彼得一定會跟隨主的吩咐完成這使命,搲銀交稅,從魚的口中搲出那銀子去交稅,這事亦有不少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主在世上過著貧寒的生活,「祂本是富足,卻為我們變成貧窮」林後8:9,甚至連交稅這一點錢也可能沒有,這便是主甘心棄權,我們會否常埋怨自己的不富足呢?但我相信今天很多人是比主在地上的生活活得更富裕、舒適!我們可有感謝的心?!主縱使並非沒有錢交稅,但祂用這個神蹟取得銀子也表明神另有安排──不用主自己親自付錢,間接地引證了主耶穌原本便毋須付聖殿稅。當然這並不是鼓勵我們不勞而獲,只是這是一獨特事件而已!

另外這也是給彼得一個考驗,山上他剛聽到「要聽從主」是次便需面對此事。主能將無變為有,甚至可以點石成金,何需彼得要去釣魚呢?──這次並不是網魚,他們過去打魚是用網去網的──「釣」這字在新約中只出現一次,彼得是漁夫,神便用他的專長去完成此神蹟,今天我們的專長、特性亦可以被神用在其事工上,問題是我們願否將自己獻上。

釣魚是要用更大的耐性去面對,但藉此卻彰顯主的權能,因要釣到一條魚,在第一條魚的魚口中可以搲到一個銀幣,而這銀幣的價值是一舍客勒,是剛夠兩人交稅之用,這難度很高,但事情便這樣成了!因此更顯出基督的榮耀與能力,這也看出信仰的「吊詭性」(paradoxical),主耶穌是榮耀的主,但卻身無分文,祂雖然好像甚麼都沒有,但卻滿有權能,要有就有,這是何等寶貴,是值得我們敬佩。

最後,我們看到主的情誼,祂不單為自己預備稅銀,也為彼得預備──縱使彼得沒有這要求,但這銀子剛夠兩人交稅,這是何等甜美,祂與彼得有同道之誼,同伴之誼,交往之誼──當然彼得也要付上其努力,但因他的順服,他得到回報,不單物質,更是信心的回報。今天我們所信的神是耶和華以勒的神,祂會供應我們所需用,只要我們用信心仰望、順服祂的指引。

五. 後記
馬太原本是一個稅吏,他對交稅特別敏感,聖靈透過他寫下這事也有其原因,馬太福音成書是在80-90 A.D.那時聖殿已被毁,當聖殿被毁後,羅馬皇帝維斯帕先便規定那半舍客勒的聖殿稅照付給另一個假神──Jupiter Capitolinus的廟庫中。那些猶太人便在一個困難裡,應否繼續納這稅項,有些人反對納此稅項,結果被視為背叛,故藉此給他們教導,縱使不願意仍要承擔公民應有責任,而事實彼得也在其書信中作出同樣教導。

今天我們有機會奉獻是我們的福氣,不要一天失去這福氣才惋惜。

六. 小結
這件事讓我們看到主在面對人挑戰其身份時仍有智慧地回應,用其權柄去表達其身份,更重要的是教導我們有智慧地判斷出那些事要持守,那些事可棄權,目的是不絆倒人,反之是建立人,而祂有其預備,祂有奇妙的安排,最重要是我們願否用信心去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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