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同酬不同工
同酬不同工
太 20:1-16
「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待萬民;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 145:8-9),「主阿,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詩 86:15)。神是恩慈、滿有恩典這是我們知道的,但我們可有認真的了解。讓我們從主所說的一個比喻看神恩慈的內涵與特質。
猶太人一天開始的時間是黃昏六時,但工作時間是在清晨六時開始至黃昏六時結束。此比喻的工人受僱是在早上六時、九時、十二時、下午三時及最後一批在五時,但全部人工價一樣,故引起第一批人不滿,覺不公平。
當地採葡萄是於九月中至九月底時間,與時間鬥快,因會有秋雨。摘葡萄是不需要任何技巧的──不是專業人士,僱主已與第一批工人議好工價,「一錢銀子」(太 20:2)那是足夠一家人一天的食用。當時勞工比奴隸更可悲──因沒人聘請則會陷在窮困中。
我們用現今的取巧、斤斤計較的思想便會想「做一小時的勞工是多好」,但誰有把握自己在最後一刻可被聘請呢!事實第一批入圍者是何等歡天喜地,因已肯定有錢去養活家人,那些勞工不是「必然」被選上。沒有必須性,那是恩典。
第一批被選上的人是代表第一批被神揀選的人,有幸為神工作。被神揀選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們不是有甚麼特別吸引,我們不能作甚麼事使自己當選,可惜他們身在福中不知福。
太 20:6-7還有一小時被聘者並沒有講定工價,因只得一點點工錢,也可解燃眉之急,因此他們感到開心、感恩。當發薪時最後一批的工人有誰可猜得到可得到整整一錢銀子。因主有絕對權力按他們工作時間去分配酬勞,但因主人之恩慈,不使其家人陷於困境故給予一錢銀子,這便是恩慈、恩典。
但主人所作的便引起第一批人反感(太 20:11-12),他們不是埋怨園主對他們剝削,只是「眼紅」後一批人。
今天我們常與人比較,但總覺自己不及別人,「不抵」、為自己不值,心中滿是嫉妒、不滿,怪責神不公平,好的總是給了別人,於是我們一生都在「不如意」的情與結之下過生活,結果使自己常陷於苦惱中。
但我們可想到︰人生是一個整體,不能分割的,神按我們一生為我們設計最好的,將最好的給我們,而且我們見到別人的好──那只是一部份而已,很多時我們看不到那人背後的辛酸,神的磨煉,我們願否與那人全盤交換呢!
主很清楚指出(太 20:13-15),他完全沒有虧負第一批、第二批的人,他們「眼紅」是不對。更重要的是祂道出恩慈兩方面重要真理︰-
1. 恩典、恩慈是在規定之外加上去的,是在公平之上
人犯罪,所面對公平的結局是刑罰、死亡,但祂卻赦免與拯救「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 6:23),這不是祂的恩慈嗎? 我們沒有甚麼特別能力,神不一定要用我們,但祂卻仍給我們機會事奉祂,這不是祂的恩慈嗎?──若我們深深體會有機會事奉是神的恩典,我們便不會拒絕、驕傲。 我們常常軟弱,利用祂多過愛祂,多次多方不聽祂的勸導,按公平神該放棄我們,但祂仍不捨不棄的愛我們、引導我們,這不是祂的恩慈嗎?因此當我們想到今天一切不是必然的,那麼我們便會更開心呢!
2. 神有絕對主權賦予恩典、恩慈給人
祂完全有自由將恩慈賦予誰,不是由我們控制的。祂絕對不會虧負我們,但憐憫則全權由祂負責。
神親自宣告︰「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 33:19下),保羅再加上解釋,羅 9:14-16, 18, 20-21,往往問題是我們自己不能、不忿承認我們是一團泥。
主講論這比喻乃因彼得與少年的官相比,覺自己為主捨棄不少(太 19:27)理應得獎賞。這是功利、功德的意識作祟,而沒有想到這是恩慈。若我們想通,體會這真理便會經歷祂的恩慈是超過我們所想所求,那便會使我們整個基督徒生命、事奉有截然不同的反應了!
我們不要將恩慈變成工價。工價只是在我們估計之中,沒有價上加價,只有恩典才會恩上加恩,無限的……
今天我們或許是第一批被選中的,但也會是最後一批,但無論怎樣一切均是恩典,但這不是終極,乃是一個途徑,引導我們至更豐盛的地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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