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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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棄權 (腓2:5-11)

棄權([su_lightbox src=”https://bible.vinemedia.org/bible/read.php?book=Phl&chapter=2&”]腓2:5-11[/su_lightbox])                                                                                    

當我們研讀腓立比書時,常常會引用一句說話「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是一句很寶貴的說話──將心比己,當我們想作一件事便想想主面對這事會如何去作,但我們卻忽略了上下文的意義,教會肢體需彼此關心建立扶助,保羅提醒我們:「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V.4,照顧別人絕不是單單點頭、打一聲招呼便足夠,乃是以耶穌基督作榜樣。這是神一貫給我們的提示:-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15:12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主怎樣“顧”我們呢?他用耶穌的生平作為一個示範,主耶穌與神同等、同榮、同尊,祂本是神,是超越一切,受天使天軍敬拜服侍,但因為祂的愛,祂眷顧我們要成就救恩,祂竟「棄權」──放下自己的權利,「虛己」「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腓2:6-7上,降下人間、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V.7下,用人的身份出現,在歷史中與人認同,祂受著肉身的限制,這絕不是一件易事。

但祂不是降生在帝皇之家,連那東方的觀星者也以為一個君王的出現是生於王宮中,而往當時的君王希律那裏尋找(太2:1-2),豈料祂卻「取了奴僕的形像」V.7下,生於貧寒的木匠之家,而且不是高高在上,更如奴僕般服侍那些被輕視、被遺棄的人,如奴僕般替門徒洗腳(約13:4-5),身體力行地教導他們怎樣才是真正的領袖「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22:26。

不單如此,祂更要完成救恩,為人的罪被釘在十架上,祂是一個完全人,有人的感受,會肚餓、會疲累、會痛,面對十字架的苦楚,祂怎會不怕呢?故此祂三次禱告求神可否將這苦杯挪開,但最後卻是以神的心意為重,願意順服「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祂是「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祂不單卑微如奴隸,更如罪大惡極的犯人般死在十架上,臨死前更比普通的犯人受的刑罰更重,受嘲弄、受凌辱。這種由極高降至極低的經歷豈是易受。

但這並不是終結,主戰勝死亡復活,再升回天上「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見祂了。」徒1:9,祂被神所寶貴,超過天使及一切受造之物「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1:3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下,從來世上有那一個君王,那一個名字是如此被高舉,歷世歷代有數不盡的信徒向神歌頌,歷世歷代每個主日有多少基督徒一同歌頌讚美主的名(縱使一些教會人不多),有那一個人可有此榮耀呢?主的名不單受到人的稱頌,更有「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2:10-11上,因主的死,復活更叫一切受造之物給主稱頌、敬拜,「我又看見且聽見,寶座與活物並長老的周圍有許多天使的聲音;他們的數目有千千萬萬,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啟5:11-14,而主所作的是將榮耀歸與父神。

這是由一個極卑微的位置提升至極高的位置,一切均由於主將自己的權利放下──棄權。先失而後得,這是我們信仰的精要:「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可10:29-30

我們的信仰是顛倒眾生:與眾生的思維價值觀不同,剛剛倒轉過來,先死而後生-基督的死帶給我們永生,治死老我而得著新生命。十架道路並不易走,是先窄而後闊,先苦而後甜,但是卻會越走越暢順。同樣更是先失而後得,我們為主捨棄,但卻不會是真正的損失,神會在不同方面給回我們更多,甚至超過我們所想所求。

原來神藉保羅提醒我們當我們顧及別人的事時,是要如主一般「棄權」。

每一個人均希望有特權,教會亦會有此現象出現,但原來神要求我們要放權,為愛而放權,愛是最重要的動力,今天我們的事奉,關心人也要放下休息、享受的權利,甚至將屬於我們使用的金錢作額外的奉獻,正如初期教會,因見到他人有需要,他們竟放下自己的權利,將自己所有的與人均分,甚至變賣自己的物業供他人需用「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4:32-35

若我們每人均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般「顧別人的事」,教會定會興旺,他人會驚訝教會的愛,而使榮耀歸與神,正如初期教會在逼迫困難的環境下竟仍有不少人信主,主的名被高舉,神的名得榮耀。在關心他人的事上,我們需要放下自己的權利──休息,甚至共聚天倫的權利去付出這份愛──相信這會有一定的果效。

甚至在教會的領導上,我們能否「棄權」,下放權力讓別人承擔,自己再拓展神國度,不為自己的「面子」爭辯,俯就卑微的人。事實每一個事奉者,特別是作領導的,更需要學習「棄權」才可得勝,正如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後,他面對第一場戰爭──攻耶利哥城、他單獨領軍面對強敵的第一遭,他個人前往耶利哥城探察──這也是領袖的特性,尼希米也如此!──比群眾、其他領導更先去探討、了解。那時他定感到膽戰心驚。此刻他發現自己對面有一個人,他要知道他是敵、是友(書5:13),豈料兩者皆不是,祂乃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書5:14),祂不是來幫助乃是取代他。約書亞學習到原來每一場戰爭背後有另一場屬靈的戰爭,但這戰爭絕不是個人能力可以承擔,他俯伏在地完全降服、他甘心交出主權──「棄權」,完全順服,讓神有絕對的統治權(書5:15)。他之先或有其計劃、戰略,但此刻他完全放棄服在祂的總指揮之下,即使神的戰略是匪夷所思,但他卻接受。

約書亞原本是出來觀察敵人的戰情,不料卻單獨與主相遇,當他準備面對戰爭之先,必須先知道如何在神面前站立。他作元帥、領導權因而被取代,但他的肩頭重擔也因此而卸除了!這戰爭已不是他的戰爭,乃是神的事!成敗已是神的責任──故此棄權是我們得勝之路。

願我們有這份愛作動力,樂於棄權服侍人,但記著:神是公平的,我們不要以為這是損失,主的降卑、受死、最後卻升高──升為至高,超乎萬名之名,一切無不屈膝敬拜。我們會同樣得到祝福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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