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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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奇妙:耶穌是主

耶穌是主 (腓立比書2: 4-11)
整理:顏明誠

有位陸軍士官長,在營區裡要打公用電話,可是他沒有一元的硬幣可以投錢。這時,他看到一位低階的士兵正在走廊拖地,於是便問他說:「喂! 士兵,你有沒有一元的零錢可以換?」

那位兵回答說:「是啊,有的。」

那位士官長立刻變了臉,臉紅脖子粗地斥罵那士兵說:「你難道不知道,在軍中這不是回答上級的方式嗎?!回答上級,要先說『報告長官』,沒有其他的,清楚了嗎?現在讓我們從頭再來說一次。喂! 士兵,你有一元的零錢換嗎?」

那士兵看著士官長,回答說:「報告長官,沒有!」

「主」或「kurie」的希臘字是聖經中最重要的字之一,它出現在「新約聖經」中有75 次。「主」也是耶穌比「王」或「救主」更喜歡的稱呼,「王」或「救主」在「新約聖經」只出現24 次。

那些來懇求耶穌醫治的人,通常都喜歡叫祂「主」,這樣叫一方面是為了得到祂的注意,另一方面是要說明他們的苦情。這個情形在馬太福音中特別多,例如那患痲瘋病的人 (太 8:2)、百夫長 (太8:6)、迦南婦人 (太15:22)、被鬼附孩子的母親 (太17:15) 和兩個瞎子 (太20:29-30)。還有約翰福音中的大臣 (約4:46)、病了三十八年的患者 (約5:7)、淫婦 (約8:11) 和生來是瞎眼的人 (約9:36)。

「主」也是門徒最喜歡的對耶穌的稱呼 (太 8:25,14:30,26:22,路9:54 的雅各和約翰,11:1,17:5,17:37 ,約11:12,13:25,約14:5 的多馬,14:8 的腓力,14:22 的另外一個猶大),尤其是彼得,從他和耶穌初次見面 (路5:8,太14:28,16:22,17:4,18:21,約 6:68,13:6,13:24,36,37),直到耶穌被捕 (路22:33) 和耶穌復活 (約 21:7,15,16,17,21),總共有16次稱耶穌為「主」。

英文的NIV翻譯本出現102 次「主」的字, 其中有59 次是用「主耶穌基督」的稱號。

為甚麼聖經稱耶穌為「主」?他做了甚麼,以致於祂配得這尊貴和大能的名號?為甚麼「主」變成了耶穌專用,而不是一個官方指定的名號?

祂甘為人僕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5-7)

教皇剛結束了東岸的旅遊,坐上一輛豪華的轎車要到機場去。他因為沒有開過這種轎車,就跟司機說,能不能讓他來駕駛那輛車子。

那司機沒有選擇的餘地,就和教皇換了座位,由教皇來開車,他就坐到車後座。教皇將車開上95號高速公路,然後就開始踩油門加速,要看那轎車能跑多快。他開到時速90哩時,突然從後視鏡裡看到一部警車,跟在後頭向他閃燈,於是他把車速減慢,接著把車子靠著路邊停了下來,警車也跟著停在他後面,那車裡的警察就走過來,靠近他的車窗邊。

警察看了那開車的人一眼,就說:「請等一下,我先打個電話到總部查詢。」這警察打電話給他的上司,告訴上司說他攔了一部車,車上坐著一個非常重要的人,他請示上司應該怎麼來處理這件事。

那上司說:「不會又是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吧?」那警察回答說:「報告長官,不是的,這個人比甘迺迪還重要!」

「是不是州長?」上司又問。「不!是更重要的人!」那警察回答。

「不會是總統吧? 」上司又問。「不是!是個更重要的人啊!」那警察又回答。

「那麼,他究竟是誰呢?」那上司吼了起來。「我不知道他是誰,」那警察回答說,「但他的司機是教皇!」

為了我們的緣故,耶穌成為一個人们認不出來的僕人,一位不管怎麼樣人都認不出來的僕人。

「心」的原文字在腓立比書中是個主要的字,它在腓立比書的四章中出現了十一次,比羅馬書總共十六章中出現的十二次只少了一次!這字在腓立比書中有五個不同的翻譯;包括「意念」(腓1:7,2:2),「心」(腓2:5,3:15,4:2) ,「照著」(腓3:16),「念」(腓 3:19),「思念」(腓 4:10)。這字的基本意思是「思想」或「認為」。

我們還要弄清楚希臘字「形像」這個字,才能瞭解耶穌是個怎樣的僕人。希臘文的「形像」或「屬性」(註:希臘文「morphe」)在聖經中只出現了三次 (腓 2:6, 7,可 16:12),而這個字全用在耶穌身上,都是指祂的神的身分,以及神的獨特。

耶穌不認為放棄跟神同等是一個可悲的事。「強奪」(harpagmos)在聖經中只出現一次,可是這個字的字根「harpazo」有好幾個意思;像「奪」(太 13:19,約 10:28, 29)、「被提」(林後 12:2, 4,帖前 4:17,啟 12:5)、「搶」(徒 23:10,猶 23)、「強逼」(約 6:15),和「抓住」(約 10:12)。簡單來說,耶穌沒有為著「同等」的地位而爭取,他甘心樂意地為了人而來到地上。

「同等」這個字在聖經中出現了八次,它的翻譯分別為「一樣」(太 20:12,徒 11: 17)、「平等」(約 5:18)、「相合」(可 14:56, 59) 和「如數」(路6:34)。

神學家對祂「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有著很大的關注,因為耶穌的屬性和神一樣,是同等的。他們稱之為「虛己」或「kenosis」理論,這是從動詞「倒空」或「kenoo」而來,因耶穌虛己地放棄或倒空自己的權能。在其他經文出現的三次中,同樣的字翻譯成「歸於虛空」(羅 4:14) 或「落了空」(林前 1:17, 9:15)。

耶穌是成為「奴僕」或「doulos」,不只是成為執事 (diakonos) (腓1:1) 或管家 (oiketes) (路16:13)。沒有甚麼人比「奴僕」的地位更卑微。「doulos」可是一個全時間的奴隸,並不是一個朝九晚五的服務員或管事員。他是地位最低微的一個,比打雜的、洗碗的或掃地的更低微。「奴僕」沒有權力,沒有工會,更沒有自由,他在任何的條件和時間下,要做任何的事情。

保羅區別出耶穌的「形像」(即「morphe」)和祂的「樣式」(homoioma)。一個是祂真實的身分,另一個是祂承擔的角色。羅馬書 8:3 說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 (樣式),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祂本是救主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有人說「你和你老闆之間的差別」就是:
當你花太多時間在一件事上時,你就是太慢;
但當你老闆花很多時間在一件事上時,他就是做得仔細。
當你沒有做事時,你就是懶惰;
但當你的老闆沒做事時,他就是太忙。
當你做錯事的時候,你就是個笨蛋;
但當你的老闆做錯事的時候,他「只是個人嘛」。
當你做了沒人告訴你做的事時,你就是越權;
但當你的老闆做了同樣的事時,他就是主動。
當你堅持立場時,你就是固執;
但當你的老闆堅持立場時,他就是堅定不移。
當你疏忽了禮節規定時,你就是沒禮貌;
但當你的老闆忽略了禮節時,他就是樸實。
當你討好你的老闆時,你就是在逢迎上司;
但當你的老闆在討好他的上司時,他就是願意配合。
當你不在辦公室時,你就是去四處遊蕩;
但當你的老闆不在辦公室時,他就是去忙公事。
當你請一天病假時,你就是在找藉口;
但當你的老闆請一天病假時,他一定是病得很嚴重。

基督教常使用「主」的這個字,實在是件很奇怪的事,因為在古時候,「主」並不是對一個仁慈或寬宏大量的人說的。

「卑微」這個字的意思,乃是降低或看低自己。一個人可能願意降低自己,但沒有人會願意為降低自己而死,可是耶穌降低自己的意義卻比這複雜得多!耶穌是「卑微」或「謙卑」,耶穌不是「卑賤」或「踐踏」,後者乃是極端的羞恥和侮辱。「謙卑」是來自內心和自發的,而「卑賤」是來自外在的羞恥和被迫的。耶穌的「卑微」和講小孩子的「謙卑」(太 18:4)是同一個字,同樣的字也用在大小山岡的「削平」(路3:5),以及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1:7說的「就自己卑微」或「就自居卑微」。耶穌的卑微是榮耀的和值得的,因為祂是為了罪人的過犯和罪人的拯救而自己卑微,所以祂的卑微是榮耀的,不是羞愧的。耶穌是經過患難和痛苦,並不是經過卑賤或羞恥。祂為罪人感到傷心和難過,可是祂不為自己感到後悔或可憐。

十字架在聖經中代表三件事情:它表示愚拙 (林前 1:18)、討厭 (加 5:11) 和羞辱的事 (來 12:20)。耶穌承受了無情、羞辱和獻祭般的死亡。十字架對世界而言是一個逼迫 (加 6:12) 和絆腳石 (林前 1:23),但它是父神的決定,而不是人的。十字架代表了最偉大的愛,這愛就是父神對耶穌的愛,也是耶穌對世人的愛。

祂必要作王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 2:4-11)

阿諾‧史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是共和黨的加州州長,他的妻子是麻薩諸塞州有權有利的甘迺迪家族的侄女。沒有摩托車執照的阿諾,有一次在任內出了一次車禍。事情是這樣的,他駕駛著摩托車,在一個曲折蜿蜒的山路上,撞到一輛剛從自家車房出來的休旅車。這一撞,害他的上唇縫了15針。

州長阿諾面對一羣批評他的人和反對恥笑他的記者說:「一輛車突然在我前面出現,它就橫在我面前。這時不知道我該怎麼決定我的方向,我如果向左轉,共和黨人會生氣,我如果向右轉,我的妻子會生氣,所以我就乾脆直撞那輛車。然後我對自己說:『這是一個較安全的選擇。』」(“Gov. to Ditch Bike for Now,” Los Angeles Times, 1/11/06)

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我們的主耶穌絕不是一位「溺愛」的主。祂不像「新世紀」派別的人和世俗的宗教者像喬治‧哈禮遜(George Harrison)所信的「愛的耶穌」。我們的主再來時,可不是像蜜糖、巧克力、蛋糕、肉桂或奶油一般。

「升」或「huperupsoo」這個字,在聖經中只出現一次,即使是較簡短的「hupsoo」的形式,在聖經中也只有出現20 次。「Hupsoo」這個字,最常翻譯成「升高」(路1:52,10:15,雅4:10,彼前 5:6) 或「舉起」(約 3:14,8:28,12:32,12:34)。耶穌責備迦百農的驕傲,說「已經『升到』天上」(太 11:23),或「hupsoo」了,可是耶穌所說的「升」是「huperupsoo」, 意味著上升的程度已遠遠地超過平常。耶穌的「升」是超過平常的升,或是那最高的升,是超高的「舉起」,遠超過諸天。這個「高升」只能用於耶穌,我們的主,我們的王;因為只有祂,才可以承擔十字架的重負和配得其冠冕。

「huper」這個字或「超出」,常用來描述耶穌所做的偉大的事,這個字有兩次附加在另一個字上,還有一次是單獨出現。兩次中其中的一次是第8節的「順服」,是來自兩個字「huper」和「akouo」(聽) 的組合,所以耶穌的「順服」,是「超出」的「聽」,或儘可能去聽;再一次就是出現在「升」,或「huperupsoo」這字。單獨的一次,是出現在第9節 的「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為什麼耶穌的名這麼特別呢?因為祂是一位極其謙卑和絕對服從的主!一提到祂的名,凡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百物,無不屈膝跪拜。諸天和穹蒼將向祂屈膝,死人和活人都要向祂跪拜 (羅 14:9),天使和魔鬼也不例外。這世界和宇宙都不足以述說主的威嚴。總之,不管是有生命的還是沒有生命的,一切在這地上的、天上的、甚至超乎天上的,都要向祂屈膝跪拜。

「地底下的」在聖經中,除了第6節的「強奪」和第9節的「升」外,又是個罕見的字。它指的是「地表下面」,是個靈的世界。

「屈膝」這個字,在聖經中出現了四次,通常和敬拜有關 (羅 11:4,14:11,腓 3:14)。「屈膝」不只是一個動作,它更指完全的效忠、絕對的委身和徹底的忠誠。

「承認」(或homologeo) 這個一般的用字,在聖經中出現了24 次,它是homo和logos兩個字組合起來的;homo是「集合」的意思,而logos是「話語」的意思。但「exomologeo」或「認罪」這個特別的字並不常用,它是「homologeo」加上個「ek」或「ex」而來,「ek」是「出」的意思。因此,「exomologeo」是人把話語吐露出來,不管是保留的或盡情的,不是信耶穌的人也會不經意地把話語吐露出來。聽到耶穌的名,有人樂觀,也有人悲觀,無論如何,屬神或陷入憂鬱的人會呼喊祂的名。有的日子對有些人來說是樂觀的,可是對有些人來說是悲觀的;喜樂的日子對不信主的人來說,反而變成了不吉利的日子。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喜樂的日子反而變成了悲慘的日子。

要知道這不是偶然的:當主耶穌復活之後,「主耶穌」的名才第一次出現 (可 16:19,路24:3)。從此以後,這個名字在聖經中出現了超過100次。

「一切」的原文也出現過三次–「萬名」(9節)、「無不屈膝」(10節) 和「無不口稱」(11節)。「一切」就是,到了那一日,沒有例外或可以免除的,沒有藉口或任何解釋的,也沒有能夠逃脫或排除在外的。

根據路加福音2:11的記載,耶穌誕生為「主基督」(「Christ the Lord」),可是今天希臘版本對復活的耶穌,用的是更個人和準確化的稱呼,就是有 3次稱「我們的主耶穌」(「Jesus our Lord」) (羅 4:24,林前 9:1,彼後 1:2),4次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Jesus Christ OUR Lord」) (羅 1:3,5: 21,7:25,林前1:9),7次稱「我們的主」(「OUR Lord」)(提前1:14,提後1:8,來 7:14,彼後 1:11,2:20,3:18,啟 11:15),7次較長的稱呼「我們的主基督耶穌」(「Christ Jesus OUR Lord」)(羅 6:23,羅8:39,林前15:31,弗 3:11,提前1:2,提後 1:2),有11次稱「我們主耶穌」(「OUR Lord Jesus」)(徒 15:11,20:21,羅 16:20,林前 5:4,5:4,帖前2:19,3:11,3:13,帖後 1:8,來13:20),還有33 次最長和莊嚴的稱號,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OUR Lord Jesus Christ」) (徒15:26,羅5:1, 5: 11,15:6,15:30,羅 16:18,林前1:2,1:7,1:8,1:10,15:57,林後 1:3,8:9,加 6:14,6:18 ,弗 1:3,1:17,5:20,6:24,西 1:3, 帖前5:9,5:23,5:28,帖後 1:12,2:1,2:14,2:16,帖後 3:18,彼後 1:3,1:8,1:14,猶 4,17,21),這表示祂的名在我們的生命中有獨特及絕對的權柄。

結論

主耶穌是莊稼的主 (太 9:38),是安息日的主 (太 12:8,路6:5),是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眾人的主 (徒 10:36,羅10:12),是死人和活人的主 (羅14:9),是平安的主 (帖後 3:16),還是全地的主 (啟 11:4)。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主(林前1:2),更重要的是,我們還可以說祂是「我們的主」和「我們的主耶穌」,「耶穌我們的主」和「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我們的主」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最後,在啟示錄裡的耶穌不再是「主」或「全能的主」(雅 5:4),祂有三個新的名,就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 17:14,19:16),「主神、全能者」(啟 11:17, 15:3,16:7,19:6 – 我們的主神、全能者,21:22) 和「主我們的神、全能者」(啟 19:6)。換句話說,耶穌再來時,不再是以和平忍耐和溫柔謙卑的樣式出現,耶穌再來時,要以王者的身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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