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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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罪人的朋友:哀慟的人有福了

哀慟的人有福了 (路加福音7:36-50)

人生最難忍受其中的重擔,就是不知道自己是否已得到寬恕和不知可向誰傾述心中苦情。

路加福音七章三十七節裏敘述一個逕自往看耶穌的罪人。不少的釋經書中,毫無理由的把她醜化為一個妓女。無論如何這個被社會唾棄的人卻出現在法利賽人西門為耶穌所預備的筵席上,該婦女膽怯地站在耶穌背後,彎下來用眼淚洗耶穌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親吻耶穌的腳。主人西門見而大怒,他不滿耶穌並向婦人發怒,原因是該婦人在這場合上已是極不恰當,耶穌非但沒有阻止她的出席,甚至容許她抹上香膏在他的身體一部分,這簡直是不可思議且令人不安及憤慨的,該婦女卻沒聽見耶穌半點的責難,耶穌只有寬恕,安慰與叫她舒暢的話。

神原諒何種人?祂是否願意寬恕被人所拒絕與咒詛的人?真心的悔改又從何顯出?

感罪重:感受所背的重擔
7:36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裏去坐席。
7:37 那城裏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7:38 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路7:36-38)

詩篇126:5說:「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

難怪Tear「眼淚」這名詞與「撕裂」這個動詞同為一字。兩個字雖意義完全不同,卻有同一字根是不無道理的,因為韋氏 (Webster”s) 大辭典把「撕裂」這個動詞形容為強力拉動或除去。

有個主日學學生問我路加福音記載的這名婦女是否與馬太福音二六章記載的婦女同為一人,其實兩人分別相當大,馬太福音裡的訪客未被指為罪人,主人家是患大麻瘋的西門,而彈劾者是門徒,而婦女把香膏倒在耶穌的頭上 (太26:7) 和身上 (太26:12)。路加福音裡這名婦女為自己的罪孽流淚並只把香膏倒在耶穌腳上,因她自覺不配把香膏抹在耶穌頭上,她是全本聖經裡唯一一個在耶穌面前為自己的罪痛哭流涕的人。

此外,一個通見認為該婦女是抹大拉的瑪利亞也是毫無根據的,因為聖經裡並無任何一處把抹大拉的瑪利亞看為一個罪人;卻有超過一處的經文把她形容為被鬼附的人 (可16:9,路8: 2),奇怪的是,法利賽人西門之客親吻耶穌的腳這舉動讓她更像拉撒路的姊妹瑪利亞(約11:2),超過於像抹大拉的瑪利亞。

耶穌為何饒恕這位不知名婦女的罪愆?因為她的悔改是真誠的,她為自己的罪深覺痛悔,並深信若救恩不臨到她身上,便一生絕望與盡毀,眼淚成為她唯一能表達自我的語言。

她的心已因痛苦而拉曲,變形,破碎,她深深感覺到罪的重壓,咒詛和代價,因而為自己可悲的光景苦澀地,後悔莫及地,輕輕地在公開的場合不斷地飲泣。她要把眼淚流乾,甚至把聲音都哭啞來表達摯深的苦痛,她簡直不能再多等一天,一分或一秒,她必須馬上見到耶穌。聖經裡記載有另一個人的眼淚同樣像該婦人的眼淚一樣,打動了耶穌的心,就是為了被鬼附的兒子而流淚的父親 (可9:24)。但該婦人不是為了別人而哭,她的眼淚表達她的內疚,是為了悔恨自己的罪和過去而流,並且流出來的淚水不僅弄濕了耶穌的腳,而是多到把它浸透。聖經裡其他地方提到「濕」這個字都是指出是天降大雨或是大火的意思 (太5:45,路17: 29,雅5:17,啟11:6),她的眼淚對旁人來說只是一大盤或的水,可是對耶穌來說卻像汪洋大海般的愛延綿無盡。

這位不速之客所要求的只不過是能靠近耶穌一點,那怕只是站在一角,她要求的只是能經歷神的同在,那怕只是短短的一剎那;她需要靠近耶穌,那怕饒恕與救恩皆未賜予,結果是,她的出現,眼淚與一生都非徒然,因為救主看見了好的眼淚 (44節),耶穌親自為她挪出一個位置來,接受她的服侍,淚水,親吻及香膏。

因為耶穌說「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5:4)

知罪大: 數點所欠巨債
7:39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裏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7:40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7:41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7:42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那一個更愛他呢。7:43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路7:39-43)

神的饒恕是一項少有人領會昂貴的贈與,祂把寶貝的兒子 - 耶穌基督 - 差來,為了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包括妳共我,受死在十字架上,世人的罪債龐大得非要神獨生子的血不能償還;非得祂救贖的愛不能遮蓋,消除和還清。

在耶穌的比喻裡,罪人的債被比喻作那欠了五百兩的銀子的人,而法利賽人則是欠了五十兩銀子的人,比罪人所欠的少了百分之九十。難能可貴的是這位婦人很明白這一點,一兩銀子大約為普通員工一天的工資,她算出自己所欠的是要經月與年工作才能償還,而法利賽人卻只把自己所欠的算作經日與週的工資,婦人知道自己比任何人更惡劣十倍,她明白無法還清所欠的或是累積的利息,更無法償還耶穌饒恕的恩情。

主人家西門不單對婦人,甚至對耶穌也欠缺待客之道,他本應熱情款待,卻私下喃喃埋怨 (路7: 39),隨意稱呼耶穌一聲「夫子」(路7:40),並且隨便敷衍他兩句 (路7:43),他並不明白神救恩的豐盛,恩典的浩大和所做出的偉大犧牲,婦人卻與他完全相反,她站在饒恕她的耶穌面前感激得只能呆立無言,再也不能說出甚麼話來數算主恩,她把神的審判細心考量過,並且深切而客觀地明瞭祂的寬恕是無法領會、衡量和說盡。

神的寬恕雖無法測度,但人感激與否卻是顯然可量度的,世人所欠的債是不變的因素,因人而異的是他們對神所作的犧牲的偉大與價值的理解、感激與表達。

有人說就算不為所蒙饒恕的恩典而感恩,也要為所能逃過的審判而慶幸。2

信靠主: 彰顯你有的信心
7:44 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麼.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7:45 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7: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7:47 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7:48 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7:49 同席的人心裏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7: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路7:44-50)

路加福音裡的婦人認為自己沒有資格在耶穌面前站立,膏抹祂的頭,或與祂講說話,因此如同石像般佇立耶穌身後,好意地把香膏倒在耶穌腳上,她自覺不配站在耶穌面前看他或面對他,只敢看著他的背後或他的腳,雖然她確已得到耶穌的注意,卻從不敢抬頭或正視他,耶穌其後雖有提及她,婦人的焦點卻不在於得耶穌的注意或傳喚,她的行動已充份表明她的信心,比之任何言語,臉上表情和內心感情都表達得淋漓盡致。

婦人的眼淚並非代表著懼怕,而是信心的表現 (路7:47)。耶穌說她的愛多因為她明白蒙饒恕的恩典是何等浩大,與法利賽人對罪的本質,重壓與須負的代價瞭解之少,成了莫大的對比,婦人並非心有所求也不要耶穌隻字片語,或想惹人注目,她只想對耶穌表達內心的愛慕感激之情,與約翰福音裡 12:3-5節提及的用價格相等於一年工資倒出真那達香膏在耶穌腳上的瑪利亞一樣,原文記載該婦人也買了相同價值類似的香膏來擦耶穌的腳 (路7:37, 38, 46),瑪利亞的香膏或可能素質好一點,但婦人香膏的價格也相差不遠。

耶穌不是看著婦人的性別、處境或功勞分上。她有信心進入陌生人的家中、面對批評她的人和衝破她情緒、地位與背景的自俾和障礙。她的愛心是她的信心莫大的表彰,她無懼於耶穌的審判,詛咒或拒絕,只憑信心相信耶穌會張開雙臂接納寬恕她,若是耶穌沒有饒恕她,婦人自知不可能可以如此靠近他身、腳或旁背,容許她靠近就像耶穌已接納她一樣,因此她前來道謝,愛與服侍耶穌。

耶穌饒恕婦人並非因為她的性別,景況或表現,她蒙饒恕是因為信心 - 這信心把她拉進屋內,站在排斥者的面前,又致使她把感情與意志付諸行動,因這信心她來到耶穌面前尋求救恩,勇敢衝破被排斥批評的障礙,最後,她親聞耶穌的饒恕,她的信心救了她,使她得以平平安安地離開。

結語
你知道自己蒙了多少的饒恕嗎?超過你所感覺到的,想像到的或知道的,耶穌為罪人在十字架受死並非是你所能求得到的,並非你有主權能對抗或是有能力報答的,釋經家享利馬太 (Matthew Henry) 說「金銀不能償還我們的罪債,任何牲祭或千隻牛羊也不能,我們的所謂正義也不能;甚至我們將來的行為上的悔改或順服也不能;因為這罪債我們已無法逃避,是神在我們心理運行。」接受耶穌做為救主與主宰就等於從心裡深深舒出一口氣來,然後從此改過自新,為自己寫下新的一頁。我們是欠債的 (路7:41),耶穌是債主 (路7:41),而祂的死亡把罪一筆勾銷。

附註:
1 Elizabeth Elliot, A Chance to Die 54 – 55, Grand Rapids: Fleming H. Revell, 1987
2 14,000 Illustrations, #220
3 7, 700 Illustrations, #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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