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夫婦:物以類聚
物以類聚 (列王紀上16:29-33;21) 1
婚姻是人生大事,正如中國人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婚姻是不可逆轉的,不同心的婚姻也是無法彌補的,一個人的命運由此開始,也就此決定了。
所羅門王死後,以色列國一分為二。所羅門的後裔統治南邊的猶大國,而混亂的以色列北國則被九個朝代統治,直至被亞述人佔據為止。北國的亞哈王是第三個朝代建國之王的兒子。為了避免戰爭,保住他的王位,他因而與其他王國聯姻,這是他最著名的事蹟,但這反而為國家帶來危險、不安與混亂的局勢。然而,他的王后耶洗別是異教徒,曾導致亞哈他自己的家庭、北國和南國都天下大亂。接下南國轉向敬拜偶像,是因爲耶洗別的女兒亞他利雅嫁給了南方國王的兒子,女兒就像她母親一樣熱心敬拜偶像。亞哈和耶洗別比任何總統夫人和第一夫人更有權勢,比起以前的列王和王后更為惡毒,更敵對神。
神對婚姻的藍圖為何?為什麼中斷與異教徒的相戀相當不容易呢?爲什麼跨宗教的聯姻違背了神的旨意,是不順服的行爲呢?而且這樣的婚姻為何從第一天開始就招惹麻煩?
兩個生命相互矛盾、相互聯繫
(Two Lives are Incompatible and Inseparable)
16:29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暗利的兒子亞哈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30暗利的兒子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31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32在撒馬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裏為巴力築壇。33亞哈又做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王上16:29-33)
許多人對於「因爲」(because) 和「儘管」(despite) 相當困惑。在跨宗教婚姻中,神介入並拯救不信的配偶並不是因爲信的一方的不順服,而是儘管一方不順服,神還是介入並拯救不信的配偶。有些人把傳福音的工作帶入極端,認爲他們可以在約會過程中,或是結婚之後便能改變對方成為基督徒。不信的一半能藉著傳福音或宣教式的約會而信主,這種盼望是無知又不切實際,而且是對神沒有信心的表現。這種不成熟的行爲往往導致信徒失去信心、停止教會的聚會,又顛倒了個人時間表、價值觀的優先順序和處事的原則。與一個非信徒結婚不是機會如何的問題,而是順服與否的問題。
在我二十幾年的事奉過程中,已看到許多跨宗教婚姻中一貫的問題與掙扎重現。不少的受害者是姊妹們,有些不信的丈夫禁止妻子上教會,媳婦也必須忍受公公婆婆對基督教的反對與批評。有些丈夫允許妻子去教會,但不准帶孩子去。有些丈夫情願坐在教會的停車場裏看報紙等敬拜時間結束。有些先生做其他事以後再回來接妻子。一位丈夫每週末忍耐地送太太去敬拜,並且練詩之後回來接她,但這有福氣的太太很有錢啊!有些妻子等不到三一頌的時間,就趕回家為丈夫和孩子去做飯,或是要與家人,包括婆婆公公一同吃午餐。因爲她們配偶不參與的態度,或是先生只做他們自己的事情,包括看電視、不露面,或只吃晚飯,不參加聚會……,種種行爲使得有些妻子感到太沮喪或很疲倦,所以不願為團契開放他們的家。有些也不希望牧師或教會成員去探訪,以避免尷尬的場面。有些只參加敬拜,但不方便參加主日學、團契或禱告會。有些妥協了,只隔一周來教會。許多配偶解釋這不是被逼的情況,而是為了謹慎面對問題。
許多牧師樂意為兩位都是基督徒的新人來主持婚禮,甚至有些也願意為兩位都是非基督徒的主持婚禮,但是一般會拒絕為一個基督徒與另一個非基督徒主持婚禮。原因就在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至十六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麽相交?光明和黑暗有甚麽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麽相和呢?信和不信的有甚麽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麽相同呢?因爲我們是永生神的殿。」聖經運用農耕的道理提到要牛與牛共負一軛,而不是牛與驢子同勞。兩個同類的動物犁田的時候,負重的力量才可以均衡地分配,以防止所負的軛鬆鬆垮垮地掛在一隻動物的脖子上,卻勒緊了另一隻。另一方面,跑得較快的牲畜會拽著跑得慢的牲畜的脖子。與非信徒結婚是個短暫的決定,卻是個長期的痛苦,是一個無法擺脫的不順服行爲。
在極少的情況下,信的一方能引領他們不信的配偶來到主耶穌的面前。信主的一方在聚會中也常是心不在焉,或無法全程參與,甚至婚後也漸漸地流失。每一個成功的例子相對於上百個失敗的例子。即使在成功的例子中,他們也會見證所走的過程中,包含了淚水和無助、內疚和痛苦。很多基督徒也說:與一個不冷不熱、半鹹半淡的基督徒結婚,有時也會有相同的結果。
北國的王亞哈,行耶和華眼中最愚蠢、邪惡又褻瀆神的事。他娶了外邦人且拜偶像、做惡多端的耶洗別為妻。沒有人像耶洗別一樣,在以色列北國的歷史中從未有一個王后像她有如此大的特權,有如此大的影響力能動搖國王。她是西頓人,不是猶太人,由於受她的影響,亞哈成了第一個為巴力建廟的國王,他又作亞舍拉(比所羅門王自己追求亞舍拉更嚴重,請看王上11:5),因此惹耶和華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犯罪更嚴重 (王上16:33)。
當耶洗別在以色列安頓之後,她設立了850位先知,其中450位事奉巴力,400位事奉亞舍拉 (王上18:19)。她還是有名的先知殺手,提到她的名時,還會使先知們跑到洞中隱藏 (王上18:3-4)。就像先知以利亞也曾如此沮喪且憂心忡忡,甚至要放棄服事而逃命 (王上19:2)。
耶洗別分別在政治、宗教、道德及倫理方面大大影響亞哈。經上說:亞哈惹耶和華的怒氣,比他以前的王更甚 (王上16:33)。亞哈不僅是第一個事奉敬拜巴力的王,他也在撒瑪利亞建造了敬拜巴力的廟。在他前面的五個王已經夠壞的了,但亞哈有過之而無不及。第一個北王耶羅波安造了兩隻金牛犢,好使北方居民忘記要去南方耶路撒冷聖殿朝聖的念頭 (王上12:28)。後面四個王,包括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 (王上15:25-26)、建立北方第二朝代的巴沙 (王上15:34) 和他的兒子以拉 (王上16:8)、第三個朝代的建立者暗利,也就是亞哈的父親,都不比耶羅波安惡劣。他們的罪責都是一樣的: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撒瑪利亞在亞哈的統治下,很明顯地完全受耶洗別所擺步,撒瑪利亞成了當時以色列國最為褻瀆神的地方。不但可以敬拜巴力,這種行爲還得到王的推薦,巴力和亞舍拉成了國寶。雖然在約書亞死後,敬拜巴力和亞舍拉在士師時代就比較普遍 (士3:7,6:25),以色列人在耶洗別來之前,也公開地敬拜亞舍拉 (王上14:15),但現在國王認可這兩種宗教,使之合法化就更加提高兩宗教的地位。拜偶像成了潮流,是高等地位的象徵,竟達到了鼎盛時期。
兩個生命彼此影響、彼此改造
(Two Lives are Invested and Influenced)
21:1 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21:2 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21: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21:4 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的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喫飯。21:5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甚麼心裏這樣憂悶,不吃飯呢?」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7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裏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8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9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 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 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王上21:1-13)
有人說:「小心你所許的願望。」(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心理學家和婚姻專家贊同:「婚姻幾乎都可以倖存,除了酗酒、上癮、無信仰、和不同的宗教與文化觀等,尤其是有小孩子以後,婚姻更難保全。」2
跨宗教的婚姻不僅僅是信仰上的衝突,它也造成價值觀上的距離和矛盾。耶洗別所影響的層面不光是宗教問題,還包括道德與倫理方面,甚至引發災難性的結果。亞哈有一天注意到他的鄰居拿伯的葡萄園。他考慮到個人的方便,但拿伯認為那是家族的財物。葡萄園非常接近國王的宮殿,但是園子是拿伯的心肝寶貝。亞哈的藉口是出於放縱自己,拿伯的原因是持守先人產業。前者為著生活方式而行,後者為著謀生而堅持。一個的動機為著喜好,另一個為著家庭。更諷刺而有趣的是,菜園 (2節) 不僅比葡萄是次等的 (菜園首次的記載是在申命記 11:10) , 它對埃及的重要性好比葡萄園對以色列的重要性 (葡萄園首次的記載是在出埃及記22:5)。律法規定以色列人的產業不能「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民36:9) 拿伯儘可能以嚴厲的口吻回答了亞哈,好打消亞哈的想法。他提到耶和華的名,來解釋他為何拒絕王買賣的提議。
拿伯進一步借用了最受尊敬的大衛王的嚴重誓言「因耶和華我萬不敢」,除了大衛王以外也沒有任何人說出這個誓言。當大衛王有機會殺掃羅王時,他曾兩次在山洞裏用這話拒絕這麼做 (撒上24:6,26:11)。
聽到拿伯自高自大的引用以色列最偉大的大衛王之誓言指責,亞哈不禁毛骨悚然,進退兩難,同時也使這容易氣餒的王陷入了另一種沮喪。亞哈悶悶不樂 (4節),這不是他第一次悶悶不樂 (王上20:43)。希伯來文中「悶悶不樂」僅僅用在亞哈身上,而且「悶悶」的和「不樂 (發怒)」這兩個詞也未曾用在別人身上。拿伯的話挫敗了亞哈的銳氣,使亞哈知道即使他想要,拿伯也不賣這塊地。即使命保不住,拿伯也不同意亞哈的這筆交易。那塊地是神交給他的祖先留下來的。
不過耶洗別卻另有主意,她看著王因此而消瘦,就挑戰亞哈說:「你是這地的國王還是小丑?你是統領還是平民?」「你是下達命令,還是聽從命令的?」耶洗別的價值觀很不同於亞哈。殺人對她來說是小事一樁。她非常固執,難以阻止,而亞哈非常軟弱,無法阻止她的計謀。她的計劃不僅僅涉及了兩個無賴,還包括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這些貴冑在舊約中初次露面就站錯了立場。禁食是嚴重且神聖的事,但耶洗別也仿效濫用了。這事之前,首次且惟一一次的禁食紀錄是大衛王為他與拔示巴病死的孩子而禁食 (撒下12:16-17)。
兩個生命同受質疑、同受控告
(Two Lives are Interrogated and Indicted)
21: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16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18「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裏。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王上21:14-22)
亞哈可以選擇,但他選擇站在耶洗別那邊,而不站在真理這邊。先知以利沙曾經責怪亞哈娶了拜偶像的女子為妻,也怪他竟然不聞不問。出人意外的是,亞哈沒有任何的爭辯。
正當亞哈在拿伯的葡萄園中的時候,以利亞同時在這地方出現實在是個壞消息。聽到拿伯的死訊,亞哈就像獨自在糖果店的小孩一樣的興奮,但這種想要佔領葡萄園的念頭卻給扼制住了。正當他要來奪取拿伯房產的時候,他的宿敵以利亞來給他潑了冷水,並帶來一項指責。這指責如暴風驟雨,又疾又厲:「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0節) 又說:「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21節)。公平地說,耶洗別才是主謀、中間人、共謀與代言人。其實,耶洗別是公開的主謀 (25節),亞哈是幫兇;耶洗別是主動殺人,亞哈是被動默許;耶洗別是謀害者,亞哈是受益者。亞哈不是無理由地同受耶洗別的罪責。他聽到拿伯死的時候,他不問拿伯何時、在哪裏、怎麽死的。請留意,他沒有抗辯自己是無辜的,反倒抗議以利亞的干涉。
由於亞哈同異教徒聯姻,因他縱容妻子在全國和家裏做壞事,他自找了這一切的麻煩,他乃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亞哈是聖經上唯一一位被指責出賣了自己的人,兩次被指出他的出賣 (20、25節),因他出賣自己,並且被王后添油加醋地聳動去做壞事,他將自己賣給了跨宗教的婚姻。「賣」這個希伯來原文在聖經裏出現80次,其中79次都用於商業買賣當中,惟有一次被用在出賣個人的人格與靈魂上。
亞哈與耶羅波安 (王上15:30,16:2) 和巴沙 (王上16:7、13) 同受了神的審判。他們三位被指為惹耶和華的怒氣。人會因三件事而引起耶和華發怒:犯罪 (王上16:2),以手所作的事 (王上16:7),和拜虛無的偶像 (王上16:13、26,22:53)。就和北國第一個朝代的開國國王耶羅波安和第二個朝代的開國王巴沙一樣,亞哈有機會把第三個朝代改變過來,但他不但沒有這樣作,反而把事情越弄越糟。再沒有比這更糟的了,這是第一次聖經指責一個王、一個人、一個國家為「最可憎惡的」(26節)。
結語:跨宗教的婚姻是一種不順服的罪,是驕傲、無知、自恃的罪。主要的受害者是那些自大的、年紀不小的、孤單的、信主不久的,及那些膚淺的基督徒。如果你正和一個還未信的人約會,必須要等到不信對象自願接受耶穌做主才結婚,而不是因為你或你家人施加的壓力。這裡要再一次指出,約會是順服與否的問題,而不是時機如何的問題。你是否誤以為神要倚靠你製造的機會,或是祂要順著你所設定的狀況去行?你是否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你是否相信神關心你一生的幸福?
第六課 查經問題
一. 討論: 配偶心情不好, 你如何開解他/她?
二. 研經: 王上21 (背景16:29-33)
Who 何人: 列出人物 Where何地: 列出地方, 地點 When 何時: 時代 (注意21章前在王上18-19所發生的事) What什麼: 亞哈要葡萄園作什麼?亞哈得不到葡萄園, 有什麼反應? 這反應合理嗎?耶洗別對亞哈有什麼反應? 她的反應合理嗎? Why 為何: 為何拿伯不賣葡萄園? (民 27:8-11, 36:7-9) 為何以利亞指出亞哈殺人又奪產業, 他有責任嗎? How 如何: 耶洗別如何奪取葡萄園? 注意她的方法。 C – Comparison/Contrast比較, 對比
比較:
1. 拿伯 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 2. 亞哈的惡 耶洗別的惡 3. 拿伯 以利亞
P – Continuation/Progression連續/漸進:
描述亞哈『行動』的進展/改變。
R – Repetition重覆:
________________ vv 20, 21, 25, 29 (2)
其他: (啟2:20)
三. 個人回應:
在主裡同負一軛同步走天路 在主裡不畏強權堅守主道 四. 實踐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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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由馬驍整理。
2 Wall Street Journal 11/4/04 “Key to Lasting Marriage – Comb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