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日─世上的光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14-16。
耶穌說祂是道路、真理、生命。祂更是世界的光,既然光源始於祂,基督徒也是光的一份子。光不單要照亮周圍的環境,使別人看得清楚,不會跌倒而犯錯,光也將黑暗趕走,我們不能在有光的地方作一些不見得光的事。我們應當時常捫心自問,有沒有發揮光的功用,求神鑒察我們的內心,看在我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
比喻的重點似乎是在太五16:「你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被稱為登山寶訓,所提及的都是針對當時宗教生活的虛偽和古人遺傳的錯誤,尤其是法利賽人、文士和律法師的教導。他們以為按著這些捆綁人的規條去生活,便可以討神的喜悅,歸榮耀給神,在人眼中是好行為。但耶穌要糾正他們的錯誤,教導他們何謂真正的虔誠。因為無論在禱告、賙濟、禁食和守律法等等,他們顯然是故意行在人前,好讓他們受到稱讚。事實上,他們是榮耀自己,不是榮耀神,他們的「敬虔」在天上是毫無紀錄的,他們使神的名受到羞辱,給百姓帶來痛苦。
所以耶穌強調「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我們不能作一個隱藏和秘密的基督徒。不少人不單把燈放在斗底下,更不會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要遮遮掩掩的隱藏自己的身份,恐怕一旦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便會被人排斥,被視為守舊。為甚麼今天還要死守數千年前神為以色列人定下的規條呢,為甚麼在一些事情上不能「與時並進」和妥協呢?聖經中被認為是罪的東西現在豈不是早已合法化或非刑事化了,為甚麼教會不能在教規上稍作修改,以吸引更多人加入教會呢?教會是否過份保守呢?基督徒要發揮光的作用,吃虧是在所難免的。不要忘記耶穌是我們的最好榜樣。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葡萄樹傳媒】轉載
集合由[天人出版社]出版之叢書:《天人靈修》 – 蘇佐揚牧師短講集、《源於聖經的詞語和諺語》 – 蘇美靈著、《耶穌的比喻》 – 蘇美靈、葉國樑著、《靈感心聲》 – 蘇佐揚編著、《基督徒的生命倫理觀》 – 蘇美靈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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