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 五月二十六日──在口中
我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申命記 30:11、14)
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 [1]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2] 。
歌頌祂名的榮耀.用讚美的言語、將祂的榮耀發明。[3]
大聲讚美神、說、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4]
……若是……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5]
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或作指教〕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6]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7]
[1] 申命記 13:4
[2] 申命記 11:13;約翰福音 6:29
[3] 詩篇 66:2
[4] 路加福音 19:37~38
[5] 路加福音 19:40
[6] 箴言 6:23;詩篇 119:105
[7] 啟示錄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