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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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三十一日 路加福音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重點: 耶穌在彼拉多和希律跟前受審;耶穌受死與復活。

鑰節: 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廿三2)

耶穌被拿,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合,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裡進行審訊,但尋不到罪證,最後他們都說:「這樣,祢是神的兒子麼?」(廿二70)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這就是他們判死耶穌的罪證,只因沒有判死罪之權柄,惟有將耶穌解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但他們所認定的死罪罪證卻不能成為羅馬法庭的證供,故此捏造罪證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他們所提的控告都找不到證據,只有一樣成立的就是「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說自己是基督」不能成為罪,因那時有許多人都自稱是基督;「是王」則在政治上的死罪。所以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新譯本作「是你說的。」)然後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即是宣告祂無罪。

為甚麼耶穌「是王」而罪不成立呢?因為祂的國不是屬地物質的國(約十八36-37),並不推翻羅馬,乃是人心向祂的降服。

默想:耶穌是你的王嗎?我們是否擁戴祂為王,絕對地順服祂呢?


摘自《讀經日引》
承蒙福音團契書局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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