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二日 馬太福音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重點:猶大自殺;耶穌受審、被釘十字架、埋葬、復活;頒佈大使命。
鑰節: 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他們都說:「把祂釘十字架!」(廿七22)
羅馬的巡撫彼拉多,面對祭司長交來的犯人耶穌,不得不被這位尊貴、聖潔的王所聶服;他反像站在被告的罪人位置上被審判。他的良心驚醒起來,並受到責備,以致掙扎;卻為了自己的地位和前途,只能埋沒良心,隨從群眾的呼喊定案。
當群眾被祭司挑唆,要求釋放巴拉巴後,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他們呼喊說:「把祂釘十字架!」
十字架是羅馬血腥殘酷的刑具,人以為可以把聖潔的主、尊貴的王釘死在十字架上,除掉祂。然而神將人視為羞辱的、愚拙的十字架變成大能,要救一切相信主的人。
基督的十字架,成了罪人的盼望,也成了祂國度的寶座。沒有十字架,就沒有救恩;沒經過十字架,不能登上寶座。保羅一生高舉這十字架,倚靠十字架,傳講十字架。我們是否寶貝這十字架、效忠這十字架、高舉這十字架呢?
默想:昔日人「把祂釘十字架」;基督把我們甚麼釘在十字架上呢?(參羅六1-13)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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