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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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四日 詩篇五十二至五十九篇


重點:舌頭的詭詐;不信神的愚拙;祈求保護,脫離偽善之友;詩人對神的信靠;祈求釋放。

鑰節: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五八11)

公義的審判,人人渴望;然而地上真有公正、公義的法庭嗎?就算民主國家,行政、立法、執法獨立的社會,在百姓的觀念裡,仍存著有錢就有公義,法庭是為有錢人預備的。

詩人正落在有冤無路訴的光景中,審判他的官員是貪官污吏,受賄枉法,裝聾作啞,嚴刑迫供(1-5節)。

然而詩人知道有一位至高的審判者,祂是公義的,因此向祂呼求,求祂匡正人間的不平事件,審判那些顛倒是非的官員,為民伸張正義(6-9節)。

詩人深深相信神的公義,最後向義人作出保證:「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又向那屈枉正直的執法者強調,凡不以公正審判的,終必受神的審判。

撒但對神子民的謀害、地上的不公義,看來很多很大,我們對神的信心也同樣可以擴大。耶穌講了一個寡婦求伸冤的比喻(路十八1-8),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們實在需要有那寡婦不屈不撓的祈求和信心。

默想:認識和確信神公義的屬性,對我們的生活有何影響?


摘自《讀經日引》
承蒙福音團契書局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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