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廿八日 民數記卅四至卅六章
重點:定迦南地之疆界;分地之人;利未人的產業;設逃城;婦女承業之例。
鑰節:他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卅六3)
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為的是領他們進迦南,承受迦南為業,享受祂的應許;以色列十二支派就都拈鬮得著他們的產業。
在分業之事上出現了問題,就是人若沒有兒子只有女兒,業權如何處理呢?神准許女兒可享父親的業權。這又出現另一個問題,若那些女子嫁與別支派的人,業權跟著轉變,本屬那支派的土地豈非歸於別支派,那麼,支派間的土地分配便產生混亂和增減了。
於是,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反映這個現實問題。瑪拿西支派的訴求,看來是為著自己的利益,其實是為著神的見證。他們愛慕神的應許,承受神所賜的應許地;若各支派都有這相同的心,神的整個見證和神的榮耀就彰顯出來了。
瑪拿西支派不欲神的應許遭人事而受破壞,他們提出問題,是蒙神喜悅和賜福的。這樣看來,神是喜歡我們完全得著祂的應許,完全的享用祂,不願意我們有一點屬靈的缺欠和不足。感謝神,祂樂意毫無保留的將基督完完全全的、豐豐富富的賜給我們。
默想:我們屬靈的枯乾和欠缺,原因在哪裡?如何作出補救呢?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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