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一日 提多書一至三章、腓利門書
提多書
提多是希臘人,曾幫助保羅在以弗所、哥林多、革里底工作。此時提多治理居比路教會,所處環境與提摩太相同,故寫此書指示治理教會的方針和衛道的責任,時約主後六十五年。
大綱:
- 導言 1:1-4
- 長老的資格 1:5-9
- 長老的責任 1:10-16
- 信徒的品行 2:1-10
- 傳講神的恩典 2:11-15
- 教會與社會責任 3:1-11
- 結語 3:12-15
腓利門書
本書是保羅為腓利門的逃奴阿尼西母求情的一封信。按當時社會法律,凡奴僕逃逸,可處死刑;保羅因阿尼西母已經悔改信主,勸腓利門不但恕其前非,再收納他作僕人,更視他為可愛的弟兄。全書充滿了愛,甚麼階級、仇恨都可以在基督裡化除了。
大綱:
- 對腓利門和他一家的問安 1-3節
- 腓利門的好名聲 4-7節
- 為阿尼西母求開恩 8-16節
- 無罪的代替有罪的 17節
- 代罪的榮耀圖畫 18節
- 一般性及個人性的事件和請求 19-25節
重點:作長老和監督的條件;基督徒的公民責任;保羅為阿尼西母請求。
鑰節: 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作的。(門6)
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使犯了偷主人錢而逃到羅馬的阿尼西母信了主,也希望他面對法律的規定,回到主人那裡去;同時寫了一封信給他的主人腓利門,請求他在主裡原諒阿尼西母。
書信的收信人不獨是腓利門,還有「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2節);也就是在主裡的一班弟兄姊妹—-教會。
個人的事與教會有甚麼關係呢?我們不是為主而活嗎,那麼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向著主,為主而作。既為主而作,就顯出主的榮耀,也就帶給教會的交通和供應。
主既然拯救、接納了阿尼西母,保羅便為腓利門和教會感恩和禱告:「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作的。」因而用主的愛原諒、接納回轉的阿尼西母。
教會裡弟兄姊妹們一起在基督裡以愛相待,彼此接納,是極其榮美的,不單神得榮耀,保羅說他「大有快樂,大得安慰」;眾聖徒的心也得暢快(7節)。
默想:我們是否活在肢體彼此相愛的喜樂光景中?對此我們有付出愛心?
摘自《讀經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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