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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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二日 撒母耳記下四至六章


重點:伊施波設被殺;大衛作全以色列的王;大衛攻陷耶布斯(耶路撒冷);大衛打敗非利士人;大衛迎運約櫃;米甲藐視大衛。

鑰節: 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在掃羅和他後裔的身上報了仇。(四8)

押尼珥是掃羅家的柱石,他的死訊令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和以色列眾人驚惶。伊施波設的兩個軍長巴拿和利甲,也趁機刺殺君主,向大衛邀功,說是奉神的諭旨行事。

甚麼是神的旨意?大衛受膏作王,就是神的旨意;那麼,在巴拿和利甲來說,他們刺殺伊施波設,豈不幫助神的旨意得達成麼?

就掃羅家與大衛家整件事看來,他們是除掉掃羅家,使大衛作王;然而大衛看出這不是達成神旨意的方法,弒君並非神的旨意,是他們假借神旨行自己的惡謀。

對大衛言,他不斷在神的旨意和應許上受試探。因他敬畏神,不但知道神的旨意,也深知神的旨意是神自己去達成,人不能插手(亞伯拉罕在此事上跌倒了);故他一再拒絕下手害掃羅王;凡以弒君來領功的,他都視為惡行而嚴懲。

教會的事奉,福音的廣傳,當然是神的旨意;然而達成神這旨意,並非不計較手段和方法。凡不以神心意的方法達成神目的的,都不為神認同;想得賞賜,反遭懲罰(參太七21-23)。

默想:我們留意神的旨意,有否留意達成神旨意的方法?我們是否在憑己意行神的旨意?


摘自《讀經日引》
承蒙福音團契書局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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