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一位初信主的弟兄對牧師說:他會遵照聖經的教導向神應許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他當時的週薪有伍拾美元,所以在領到薪金後第一個禮拜,將伍元放在奉獻箱。 五年之後,他的週薪已有三百美元,所以每禮拜將三十元獻上。 又過了十多年,他的週薪已有三千多元,他對牧師說,每週將三百多元拿出來似乎有點不捨,他問可否對神說取消廿多年前向神的應許,或減少金額。 牧師回答:「我可以向神祈求,使你回復週薪伍拾元,那麼你奉獻伍元應該是沒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