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耶穌基督的拯救
太二十一 1-11
香港 李志剛牧師
經文記載耶穌到了伯法其的橄欖山,打發兩個門徒往對面的 村莊去,若看見有一匹驢拴在那裏,並且還有一匹驢駒子同在一 處,就解開牠們,牽來給耶穌。若有人要問及此事,門徒就說「主 要用牠們」,那人就會讓門徒牽去。耶穌對門徒的吩咐,事先早有 安排,為要應驗以賽亞先知在主前八世紀的預言‥「看哪!耶和 華曾宣告到地極,對錫安的居民說,你的拯救者來到。他的賞賜 在他那裏,他的報應在他面前。人必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 贖民。你也必稱為被眷顧,不撇棄的城。」(賽六十二 11-12) 又在 主前 519 至 517 年間有撒迦利亞先知說‥「錫安的民哪!應當大
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 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 駒子。我必除滅以法蓮的戰車,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 必除滅。祂必向列國講和平。他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 河到地極。」(亞九 9-10)
當門徒將驢和驢駒牽到耶穌面前之後,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 面,耶穌騎上了,朝向耶路撒冷進發,許多人把衣服鋪在路上, 並且還有人採摘棕樹枝鋪在路上,前行後隨歡喜快樂高唱著‥和 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 撒那 (太廿一 15;可十一 9)。
一、至高者上帝的拯救
「和撒那」是有現在拯救的意思;而「高高在上和撒那」,亦 即向至高者上帝呼求拯救,其後演變成為一種歌唱的歡呼語。在此反映歷代的以色列人,在處於苦難窘迫的時候,他們唯一的盼 望就是向上帝呼求,祗有上帝才可以施行拯救。誠如大衛的呼求‥ 「耶和華啊!我們當倚靠祢。我說,你是我的上帝。我終身的事 在祢手中,求祢拯救我脫離仇敵的手,和那些逼迫我的人。」(詩 三十一 14-15) 耶利米先知在監獄的時候,同樣有此呼求‥「耶和 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祢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祢解救, 祢不要掩耳不聽。我求告祢的日子,祢臨近我,說,不要懼怕。 主阿!祢伸明了我的冤。祢救贖了我的命。」(哀三 55-58)
和撒那是對上帝拯救的呼喊,不祗是個人處於困境中的需 要;同時也是以色列民族和整個國家的需要。特別在耶穌時代, 以色列被外國統治,沒有自己的國家,受盡外族統治的奴役,並 且整個民族飄流到外邦,受盡外邦人民的鄙視和壓迫。至於生活 在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更大多是貧苦的低下階層,生活固然得不 到溫飽,而生命亦更難得到保障。個人和民族,唯一的盼望就是 來自上帝的拯救。這顯然是來自大衛的子孫–就是上帝所應許 「以馬內利」–道成肉身大衛的子孫。因為上帝差派彌賽亞來 臨,是萬民得救贖的日子,更是萬國萬民的盼望。
二、耶穌施行的拯救
當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城時,雖然受到群眾的簇擁和歡 呼,也許是一種群眾的效應。耶路撒冷合城受到驚動,但其中有 一些人並非如此想法,他們視耶穌為「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拿 撒勒是一個名不經傳的小鎮,正如拿但業對耶穌已有反應‥「拿 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約一 46) 亦有說‥「基督豈是從加利 利出來麼?」「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約 七 41;52) 從一千多年來的歷史所見,由於耶穌是在拿撒勒長大,猶太人所稱的耶穌祗是「拿撒勒人耶穌」,並不相信耶穌是基督。 今日以色列國的猶太人,對於基督徒只稱之為「拿撒勒人」,在他 們心目中是沒有「基督徒」這回事,因為他們認為「基督」(彌賽 亞)還沒有降臨在世上,仍在等候之中。而「基督徒」一詞,並非 出於猶大的本地,而是出於外邦的「安提阿」(徒十一 26)。從新 約聖經的記載,耶穌的父親約瑟雖然生活在拿撒勒,可是他原籍 本是伯利恆大衛後裔的家族,約瑟和所聘的妻子馬利亞必頇回到 大衛城–伯利恆城進行人口普查,客店沒有地方,耶穌就降生 在伯利恆的槽裏 (路二 1-6)。耶穌上耶路撒冷要成就救恩的計劃, 因為祂曾說‥「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十 三 33) 耶穌去耶路撒冷成就的救恩,耶穌早有預言,在太廿 17-19 有載‥「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 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 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 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然而耶穌受死和復活,也就 是上帝拯救人類的福音作為。
三、耶穌是福音死士第一人
2012 年三月十一日在日本發生海嘯和地震,引致福島核電廠 洩漏輻射,影響日本東部幾個縣份。福島核電廠爆炸和損毀,迄 今尚未修復,和停止污水排放,控制輻射擴散。在核電廠爆炸後 的幾天,據知有五十人仍然留孚在核電廠內,不惜犧牲性命去做 搶修工作,故有稱之為福島五十死士。但其後發現有不下二百八 十人之多,他們都是甘願為核電廠獻上自己的生命。此種視死如 歸的精神,值得人們欽佩。然而我們信仰的主耶穌基督,早於一 千九百多年前經已作了「福音死士」,為人類獻上自己的生命。
自彼得向耶穌認信–「祢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 十六 16) 以後,在馬太和馬可福音曾有四次記載有人子必頇受許 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太 十六 21;十七 9;二十 18-19;可八 31;九 9;十 33-34)。此外, 天使和耶穌再次提及耶穌受苦、受死和復活的講論 (路二十四 7, 46)。耶穌受苦、受死和復活,保羅清楚解釋這是上帝福音的大能。 林前十五 1-4;羅一 1-4 清楚說明福音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照聖 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 復活了。同時耶穌之死說明祂是大衛的後裔,祂的復活顯明祂是 上帝的兒子,祗有人子的耶穌為我們死;神子的基督為我們復活, 我們才能得著因信稱義的拯救。耶穌在世多次作出福音的宣示, 並且祂以生命走上耶路撒冷死亡之不歸路,就是成就救恩,人類 靠著祂的福音才可得救。
結論 我們承擔福音死士的責任
在可一 15,耶穌宣講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 你們當悔改信福音。」耶穌成了福音宣講的第一人。在可十六 15, 耶穌在升天吩咐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也就是叫門徒承擔福音死士的責任。因為耶穌曾對眾人和門徒 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可八 34-35) 我們作耶穌門徒的人,不但要以耶穌基 督的心為心,更要有作為福音死士的心志,為福音獻上自己當作 活祭,一生作基督精兵事奉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