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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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於聖經的詞語+諺語)The Powers that be 凡掌權的

香港 蘇美靈

羅馬書十三章1-2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定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自從猶大人被擄至巴比倫70年,在瑪代波斯王古列年間回國之後,猶大國不再是獨立的國家,乃是隸屬於波斯帝國的一省,後來又被希臘征服,繼而被羅馬帝國吞併。新約聖經各卷就是在主後數十年完成,而耶穌也是生在這期間。故此猶太人對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寄以極大的盼望,希望將會出現一個軍事強人,像古時的士師一樣,可以擊敗外邦人,將他們趕離猶太地,使他們重新恢他們的國家。

可是耶穌來到世上並非要用軍力去拯救百姓脫離外邦人的權勢,乃是犧牲了自己的性命拯救世人脫離魔鬼的壓制。耶穌以身作則,活在世上盡了人子的責任。當祂和彼得要納稅之時,就從魚的口中拿了一塊錢去交稅(太十七24-27)。當法利賽人用詭計去試探耶穌時,祂也以智慧回答他們。太廿二20-21記載:「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給了我們一個最好的榜樣,如何在地上盡公民的責任,當納的就要納給政府,否則觸犯律法。

雖然聖經不是一本論及政治的書籍(它也非一本科學書籍),但它卻教導我們活在世上應負的責任。因為我們雖然信了主,成為天國的子民,我們的家鄉是在天上,當我們肉身上仍然活在地上,身體有各方面的需要,無論食水供應,食物來源、居住地方、工作、休閒、交通、醫療等等,都依賴地方政府提供服務。納稅給政府是我們當盡的責任。

所以生活在任何一個國家,必定要順服當地政府。故此保羅在羅十三1-2很清楚告訴我們,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定的。我們難免會問,不少掌權者並非開明和有智慧的,他們甚至濫權和獨裁,我們也要順服他們嗎?若能明白他們將有一天要向神交帳,神當然會按著他們所行的有公平的審判,我們不必替天行道。

當耶穌被猶太人捉拿帶到彼拉多前受審,耶穌什麼都不回答他,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約十九10)。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很清楚指出官長的權柄是由神所賜下的,他若誤用、濫用權柄,神當然會審判他。

The powers that be 本意是「凡掌權的」,但現在指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大企業的領導層、機構或組織的主管等,帶有貶意,特別在政治上,必定有在野黨,經常針對政府的各種政策和措施。而就大機構而言,也必定有反對的聲音(特別是廿一世紀的商業機構),抗議種種不公平的工作條件和剝削工人的利益等等。

The powers that be have decided to sack the CEO over his lack of leadership. The workers” union is suing the powers that be over their breach of agreement on their promise of raising workers” pay. The many coups during the past few decades show that people have no respect of the powers tha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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