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佐揚
(使徒行傳十章 38-48 節)
祂「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42 節)。
彼得…‥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48節)。
這裏有兩個不同的「吩咐」,一個是主的吩咐,吩咐人去傳道,這個吩咐,原文是PARANGELLŌ παραγγέλλω,指「公開宣佈」而言,這是政府有權者的「訓令」。
第二個「吩咐」原文是 PROSTASSŌ προστάσσω,乃是一個拚合字,由 PROS(同在)與 TASSŌ(指定)二字合成,指「同工朋友間彼此對工作的吩咐」。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們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彼得吩咐為相信的人施洗之時,其餘的使徒便遵命採取行動。所以這字可解釋為「同工的吩咐」。
約瑟遵從天使在夢中的吩咐,也是這個「同工的吩咐」。門徒照耶穌所吩咐的去牽了驢和驢駒來,使耶穌騎上進京城 (太廿一 6),也是這個吩咐。哥尼流要聽主所吩咐彼得的一切話(徒十 33),也是這個字。
主耶穌是有權的人,祂的訓令,我們必須順從。但祂也看我們為同工與朋友,祂所吩咐我們的話,正像同工之間彼此安排工作一樣,一方面我們覺得有榮耀,是祂的同工,但這種榮耀是由於祂的謙卑與愛所造成。
同工間彼此的順服,乃是一種本份,你有否盡此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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