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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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銀子價值

香港 蘇美靈

在新聞的財經報導中,有主要貨幣的兌換率、原油和黃金價格,由於美元和很多主要貨幣可以兌換,我們大概可以估計貨物的價值。當我們讀聖經時,特別是四福音,發現所題到的貨幣有八種之多,例如一分銀子、一個小錢、一塊錢、一兩銀子,一他連得銀子等,未必知道它們的實際價值。根據太廿2 的比喻,略略可以計算耶穌在世上的年代,普通的勞工每天的最低工資是一錢銀子,僅可足夠他養活自己和他的家人。如此類推,大概可以計算四福音中所題及的貨幣之實際價值。

一錢銀子 DENARIUS
太廿2:「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原文 DENARIUS 是羅馬帝國通用的一個銀幣(約重5 克),英文聖經譯作 PENNY,令人覺得只有一個便士,價值似乎很低,怎可以是一天的工資呢?根據葡萄園的比喻,工人早上六時至下午六時,工作 12 小時的工資是一錢銀子,以今天的價值,約港幣 160 元,是不少發展中地區人民的工資,僅可供一家數口餬口而已。這也是當時兵丁的糧餉,怪不得悔改後的兵丁問施洗約翰要怎樣作,他回答說:「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路三14)。可能這已是合理的待遇,工人並非每天都可以有工作,可能在收割時才需要大量勞工,其他日子可能失業了。

約六7 的五餅二魚神跡中,耶穌叫門徒給群眾吃吧,腓力說 20 兩銀子(200 DENARIUS)的份也不夠。因為有五千男士加上雙倍的婦孺。這 200 DENARIUS 等於 32,000 港元,若每個餅或麵包三元,只有一萬多個餅,每人也分不到一個。在路十35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他留下二錢銀子給店主,即兩天的工資,讓他照顧那被強盜打個半死的人。我們能否將兩天工資幫助一個陌生人的需要呢?在可十四3,約十二5 記載馬利亞用極昂貴的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那時有幾個人,包括猶大很不喜悅,因為這香膏可以賣30 多兩銀子(等於 300 DENARIUS),是一年的工資(若計算你一年的收入,可否完全拿出來為神獻上呢?),可知馬利亞愛主的
心是多麼大。

二個小錢 LEPTON
可十二42:「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原文 LEPTON 解作又輕又簿的銅幣,是貨幣中價值最小的一個錢幣,放入銀庫時根本未能發出任何響聲(正如港幣的一仙,根本買不到任何東西,現在很多店舖連 10 仙和 20 仙也不收)。這窮寡婦最少要獻上兩個小錢(按拉比教導,至少要奉獻兩個)。可是這是她僅有的錢財。一個小錢是每日工資的1/128,假設每天只賺港幣160 元,那麼她所獻的只有二元六角,可是耶穌卻稱讚她所獻的比那些財主所獻的更多。

一分銀子 ASSARION
太十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原文 ASSARION 是一個羅馬帝國通用的黃銅幣,是一天工資的 1/10。假設每天可得HK $160,即等於 $16。這是兩隻麻雀的價錢,不知是否經已煮熟抑或活的。路十二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麼,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似乎買四送一,兩分銀子可以買五隻(可見肉食比殼類貴得多,正如今天的貧窮地方,並非經常可以吃肉)。在此耶穌教訓門徒,神怎樣看顧麻雀,祂也必看顧所愛的人,不會撇下我們,我們也不應為衣食憂慮。
一塊錢 STATERA
太十七27:「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原文是STATERA,根據出卅13,廿歲以上的以色列男丁每年都要向聖殿繳納半個捨客勒作為丁稅,價值等於兩天工資。彼得從魚口中得到這硬幣,等於一捨客勒,足夠他和耶穌要納的稅。雖然當時猶大和加利利等地用羅馬帝國的貨幣,但在耶路撒冷聖殿要用純度極高的捨客勒,是屬於聖殿專用的貨幣。而購買牛羊鴿為獻祭用的也是捨客勒,怪不得耶穌大發義怒,怒斥那些兌換銀錢的把聖殿當成賊窩,因為從各地到耶路撒冷的猶僑和本地猶太人必需將羅馬幣或其他外幣兌換,才可以購買獻祭用品,而祭司等人也抽取可觀的佣金,從中獲暴利。根據以色列 HAARETZ 新聞於2008 年12 月19 日報導,考古家在聖殿遺址發現一枚聖殿半捨客勒,一面刻有「聖殿」,另一面刻有「半捨客勒」高純度銀鑄成的銀幣。

太廿六15:「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記載猶大賣耶穌可得卅塊錢,原文是 ARGYRIA,即是聖殿用的捨客勒,是根據出廿一32:「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捨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這是奴僕的價錢,耶穌是神的兒子,是聖潔和尊貴的,降世為人成為人子,現在竟然貶至一個奴僕的價值,而跟隨主多年的猶大對主的侮辱實在令人齒冷。

十塊錢 DRACHMAS
路十五8 的比喻中,耶穌說一個婦人有十塊錢,失去了一塊,原文是得拉瑪克(DRACHMAS),英文聖經說 Ten Pieces of silver,用銀鑄成,英文新譯本是用 DRACHMAS,這是希臘貨幣名稱(今天亦然)。一個 DRACHMAS 約等於一天的工資。我們或許覺得即使失去一天的工資並非什麼大的損失,找到了也用不著叫鄰舍和她一同歡喜。解經家說這十塊錢是出嫁女子頭上的妝飾。例如今天中東婦女經常將一串飾物繞在額頭上或頸項,若失掉其中一枚即破壞了它的完整,所以非找回不可。

十錠銀子 MINAS 彌拿
路十九12-13:「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作生意…』。」這也是希臘貨幣,一個彌拿等於 100 DRACHMAS,那麼十彌拿即一千天的工資(以今天香港人最低工資而言,相等於約十六萬元),為數不菲。那忠心的僕人隨即拿去作生意,在主人毫無通告前回來,僕人都要交賬,但那又惡又懶的僕人卻用手巾包起來藏了。主人怒斥他即使自認沒有商業頭腦不去做生意也可以存入銀行收取利息(雖然今天利息幾近於零,但也有其他保值投資產品可以選擇)。

他連得 TALENTA
太廿五15:「按著各人的才幹……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銀子五千原文是五個 TALENTA,他連得並非貨幣,乃是重量,等於 34 公斤。那麼一他連得的銀子約值60 彌拿,約二十年的工資,而五他連得等於一百年的工資。這主人必定以慧眼看重這領五千銀子的僕人,他去做買賣,經商有法,果然連本帶利另外賺了五千。但主人是以僕人的才幹給予他資本,當然這比喻也道出了「多給誰向誰多取」的道理。今天我們雖然自認沒有才幹,但神並不偏待人,即使我們無財經商,但總會有其他恩賜可以為神使用。最令人費解的一項欠債記載在太十八24:「…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這等於一萬他連得,即六千萬天工資,或 96 億港元,簡直是天文數字。這人怎會欠債主這麼多的債務呢?即使他從事最高風險的投資,也沒有可能欠下這麼大筆債項。這比喻卻是指人的罪在神面前是無法償還的,只有主的寶血才可以將罪債贖回。

四福音所題及的貨幣大多是當時羅馬帝國通用的 DENARIUS。但希臘帝國雖然滅亡了,希臘文不單是通用語之一,它的貨幣 DRACHMA 似乎仍可通用。至於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則要用它特別的聖殿貨幣 ─ 捨客勒,這是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回國之後數百年來通用的貨幣,可是到了 AD70 年,聖殿被毀之後,猶太人只能在各地的會堂敬拜神,奉獻也是用當地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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