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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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手冊)拾陸.聖經中的「量」

一.量的名稱及等重

  1. 一賀梅珥(Homer),等於 220 公升(利廿七 16,結四十五 11)。
  2. 一伊法(Ephah),等於 22 公升(出十六 36),=1/10 賀梅珥。
  3. 一細亞(Seah),等於 7.3 公升(細亞,英文聖經作Measure, 創十八 6; 撒上廿五 18;王上十八 32),=1/3 伊法。
  4. 一俄梅珥(Omer),等於 2.2 公升( 出十六 36;王下六 25,加卜中文作「升」)=1/3.5 細亞。
  5. 一欣(Hin),等於 3.7 公升(民十五 4),=三加卜(三升)。
  6. 一加卜(Cab) (王下六 25,加卜中文作「升」),等於1.2 公升。
  7. 一羅革 (Log)(利十四 21,24),等於 0.3 公升=1/4 加卜。
  8. 罷特與伊法同(見下)。
  9. 歌珥與賀梅珥同(見下)。

二.舊約其它的量名

  1. 中文「升斗」,原文為一伊法(Ephah),為當時通用的量器名稱(申廿五 14;箴廿 10;彌六 10)。
  2. 「歌珥」(Cor),等於十個伊法,或即「賀梅珥」的「官名」,即政府的名稱(王上四 22,五 11;代下二 10,廿七 5)。 3「柯珥」(Cors 原文為Kors)與歌珥同,不過柯珥是迦勒底(巴比倫)語(拉七 22)。
  3. 「制子」原文為「密素拉」(Mesurah),是一種流質的量器。以西結書四章 11,16 節說:「喝水也要按制子」。意即每日喝水只准喝多少個「密素拉」(利十九 35;代上廿三 29),升斗二字,原文為密素拉。
  4. 「罷特」Bath,與伊法完全同,但罷特為盛流質的量器, 伊法為盛乾糧的量器。一罷特酒,一伊法糧(賽五 10)。酒二萬罷特,油二萬罷特,酒與油皆為流質(代下二 10),伊法與罷特, 大小要一樣(結四五 11)。「按油的罷特」(結四五 14)。可見罷特是專為油、酒或水等流質的量器(拉七 22)。

三.新約量器名稱

  1. 「簍」(路十六 6),原文為「罷託」(Batos),與舊約罷特同。
  2. 「石」(路十六 7),原文為「歌魯」(Koros),與舊約歌珥同,亦即賀梅珥。等於 230 公升
  3. 「斗」(太十三 33,路十三 21),原文為「撒同」(Sat- on),與舊約「細亞」同。等於 7.7 公升
  4. 「升」(啟六 6),原文為「亥力斯」(Choinix),等於0.84 公升
  5. 「桶」(約二 6) 原文為「米特利他」(Metretas),等於39.4 公升 (耶穌不單變水為好酒,更為新郎增加不少財富!)

拾柒.聖經中的「衡」

聖經首次說到重量是創世記廿三章 16 節,亞伯拉罕用四百舍客勒通用的銀子,買了一塊墳地。

舍客勒和其它重量的衡, 在亞伯拉罕時代已有了標準,考古家在尼尼微城發現古時的量器有獅子、鴨子等等的樣子。

撒下十四 26 說到「王的平稱」一名詞,現已發現古時一切量器,均有這名稱。比方說,一他連得,這名字常被說為王的一他連得,可見聖經所說的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已被考古家所證實了。

一.買賣貨物的衡

  • 一他連得=六十彌拿 約 34 公斤(拉八 26)
  • 一彌 拿=五十舍客勒 約 0.6 斤(拉二 69)
  • 一舍客勒=兩比加 約 11.3 克 (出三十 23)
  • 一比 加=十季拉 約5.6 克 (創二十四22,譯為舍客勒)
  • 一季拉=1/20 舍客勒(出卅 13),約 0.56 克(結四十五 12)

二.買賣金銀的衡(比買貨的少些)

  • 一他連得=六十彌拿      約 34 公斤
  • 一彌  拿=五十舍客勒  約 0.57 

約翰福音十二章 3 節,十九章 39 節所說「一斤」原文是一「李吐拉」( Litra)約 326 克,是羅馬的斤法;啟示錄十六章 21 節所說的他連得,是希拉的他連得,約 34 公斤;降下的冰雹每個重 34 公斤,足以置人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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