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
紐西蘭 蔡訓生
施洗約翰出生前,天使向他的父親撒迦利亞預言說:「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 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 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一 16-17) 。
聖經記載以利亞和施洗約翰的衣着、食物、刻苦、順服、和 不畏强權地去宣講神的話,確是十分相似的。以利亞的心志在於 他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 (王上十九 10),神吩咐他去基立溪 旁、去撒勒法、去見亞哈等,他從不推辭,立刻動身。施洗約翰 也是立刻順從神的差遣,傳天國的福音 (路三 2-3)。他們都得到民 眾的尊重,也帶來信仰的復興。以利亞的事奉中伴隨着很多神蹟, 施洗約翰的事奉中卻沒有神蹟 (約十 41);新約評述以利亞的禱告 大有果效,但新約只有談到施洗約翰教門徒禱告。以利亞乘旋風 昇天,而施洗約翰被希律斬首。以利亞和施洗約翰,確有很多不 同的地方。那麼,施洗約翰怎麼樣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呢?
大部份的英文聖經譯本,例如 NIV,都把「有以利亞的心志 能力」譯作 “in the spirit and power of Elijah”,異於和合本的「必 有」。英譯的意思是,施洗約翰帶着或具有類似以利亞的心志能力 那樣的光景。和合本譯原文的 “spirit” 為「心志」。新譯本和漢語 聖經新約都把 “spirit” 譯作「靈」。漢語聖經的註腳指出,「原文的 字眼不單指『以利亞的心志』, 更可指『在以利亞身上運行和工作 的聖靈』,即聖靈在以利亞和約翰身上達到相同的目的,故宜直 譯」。那麼,神在以利亞和施洗約翰身上,到底達到甚麼相同的目 的呢?
詩篇六十二篇 11 節說:「能力都屬乎神」。在整本聖經中,從來沒有一個人本身可以具有能力,或憑他個人的意志可以行神 蹟。其實在列王紀上,聖經處處都有提示,以利亞事奉中的神蹟 全部是神自己的作為。以利亞在西頓的撒勒法之寡婦家中,「罈內 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缺短」;這不是以利亞行的神蹟, 故此也不是他的能力,那只是以利亞宣告神的話 (王上十七 14)。 寡婦兒子的復活,是耶和華應允了他的禱告 (王上十七 22)。以利 亞在迦密山上,詴先知之真偽時,以利亞禱告後,耶和華降下火 來,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又燒乾溝裡的水 (王上十八 38)。起先,以色列眾人,對應當順服巴力抑或歸向神,態度是模 稜兩可的 (王上十八 21)。在神降火後,眾民歸向神,且除盡巴力 的先知 (王上十八 39-40)。這一切都是神的作為,也証明是聖靈在 以利亞身上工作的果效。
在王上十七 1,以利亞宣告說:「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 露不下雨」。他是為神而宣告,不是他憑個人的意志去禱告,因王 上十八 1 告訴我們,在神決定要降雨在地上後,以利亞才上迦密 山宣告,然後天才降下大雨。新約的雅各回顧以利亞在降雨與否 的事上,他指出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重要的是他的禱 告大有功效。雅五 16″The effective prayer of a righteous man can accomplish much”(NASB)。禱告大有功效的原因,是以利亞恆切禱 告,與神同心,求神成就祂所要做的。
以利亞的事奉確實帶着能力,這能力是神的,並非以利亞的, 神使人心回轉歸向祂。亞哈害拿伯的命,謀取他的葡萄園,耶和 華吩咐以利亞向亞哈宣告審判。亞哈視以利亞為仇敵,但這次先 知的事奉帶着巨大的能力 ─亞哈因神的話而自卑 (王上二十一 27)。亞哈的自卑觸動耶和華的心,以致決定亞哈還在世的時候不降所定的禍。因此,這次宣講神的話,帶來亞哈心意的改變,是 悔改,是心意轉向神的結果,大大有能力。
從列王紀上和路加福音的記載,施洗約翰有以利亞的能力, 在於宣講神的話,以致人心悔改歸向神,預備人的心接受救主。 路一 17 說「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的時侯,同一節聖經,是 說這心志能力,是叫人心「轉向」或是「轉從」,即是施洗約翰事 奉的標誌:叫人「悔改」。施洗約翰的一生,是要主旺己微 (約三 30)。以利亞 (和摩西),在高山上與主耶穌說話之間,就被雲彩所 遮蓋 (太十七 5) 。最後,門徒們「不見一人,只見耶穌」。施洗 約翰和以利亞的心志能力,彰顯在他們的事奉中,不是使己可誇、 人可羨,而是為了要指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