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解經)天上.地上與人間
(路加福音二章13-20節)
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贊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有古卷作:喜悅歸與人)(13-14節)。
這是一節很難翻譯的經文。看中文或英文聖經,似乎這裏只說兩件事,即榮耀歸與神,平安歸與人。其實這裏共有三件事,即「榮耀、平安與喜悅」。
多種英文新譯本都沒有注意此事。原文在這裏有三次「在」字,即「在(ἐν EN)至高之處」,「在(ἐπὶ EPI)地上」和「在(ἐν EN)人間」。證明這裏有三件事,亦即三樣事情有三個不同對象。
第一: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對神。
第二:在大地上,有平安。 - 對大地與大地上萬物。
第三:在人間,有喜悅。 - 對人類。
中文不妨這樣譯: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有」平安,喜悅則歸與人。
自從始祖犯罪之後,神的榮耀已失,大地受了咒詛,人被神趕出樂園。主耶穌降生,使神榮耀再彰顯,使大地恢復平安,也使人再獲得神的喜悅。「喜悅」一詞,在別處譯爲「美意」(太十一26),原文爲 εὐδοκία EUDOKÍA,原意爲「優美的打算」。人們因信主耶穌,可以重新走進神的美旨中,生活獲得祂的喜悅,同時也可享受大地的平安與天上的榮耀。
在每年記念主降生時,我們有否檢討自己的生活是否走進神的美旨中,是否在言、行、思、態各方面均蒙上主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