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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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短第 130 首──凡靠著祂進到

(1935 山東)
(希伯來書七章 14-28 節)

基督為祭司與一般利未人為祭司有許多不同點:祂是照着神 不能毀壞的生命大能而為祭司(16 節),照原文應譯為「不能毀壞 的生命」,指有奇妙生命而言。正如以諾、以利亞一樣,都有不 能毀壞的生命,所以不至見死。主耶穌亦然,祂是依照麥基洗德 的班次為祭司,意即歷史上前後共有兩個祭司是這種班次的(17 節)。祂是神起誓而立的(21 節)。祂是長久與永遠為祭司(21 節)。 祂是無瑕無疵聖潔的祭司(26 節)。祂是高過諸天的大祭司(26 節)。 祂是以兒子的地位為祭司(28 節)。祂只一次把自己獻上,救恩便 成全了(27 節)。

1、作更美之約的中保,父子相通(22 節)。更美之約,意即新 約,第八章對此有詳述。耶穌作了神與人中間的中保,使我們能 與神和好,稱神為父,祂稱我們為兒子(二 13-14)。

2、完成永遠的任務,救恩無窮(23-25 節)。這裏三次提到「永 遠」,表示耶穌與一般祭司的分別。祂是永遠的祭司(21 節)。是 永遠長存的(24 節)。祂成全永遠的救贖(28 節),祂一次「自獻」, 便永遠完成;不必再由任何祭司去勞苦。祂在天上仍為大祭司, 為我們代禱。祂在世時曾為彼得代禱 (路廿二 31-32),又在馬可樓 為未來的教會代禱 (約十七章),他在十字架上為全人類的罪求父 赦免(路廿三 34),是使我們稱義的代禱。祂現今在天上則為我們 的聖潔和靈魂長進代禱,因此「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 能拯救到底」(25 節)。在第二章已提及祂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二 18),後來在九章再提及未來的拯救,指救贖身體而言(九 28),證 明祂的救恩是完全的。我們在地上亦有祭司的本份,作「代禱人」, 配合祂在天上的偉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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